醉酒驾驶的标准(醉酒驾驶的标准是)
醉酒驾驶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醉酒标准的情况,一般公民血液中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为10毫克则就会认定构成醉酒。由于醉酒并不属于法定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之一,如果公民实施犯罪,照样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如下所述:我国认定酒后驾车标准的起点是0.2%(即在驾驶员的血液中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为20毫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0.1%,则以酒醉驾车论处。
醉酒驾车的认定标准
酒驾一次性计12分。
醉驾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可以判处6个月以下拘役,吊销驾驶证。
对于醉驾行为,《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同时,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关于酒驾醉驾修改后的法律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修正案(八)中最引人关注的一点,是将醉酒驾驶纳入其中。在刑法133条中增设了新的条款:“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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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是标准是怎样的
解答醉酒驾车是标准: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酒驾。法律依据《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第四条4.1酒精含量阈值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见表1。表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驾驶行为类别阈值(mg/100mL)饮酒后驾车≥20,80醉酒后驾车≥804.2血液与呼气酒精含量换算车辆驾驶人员呼气酒精含量按1:2200的比例关系换算成血液酒精含量,即呼气酒精含量值乘以2200等于血液酒精含量值。
醉酒驾驶标准是多少毫升
1、酒后驾车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100毫升20毫克,并小于100毫升80毫克为酒后驾车,如大于100毫升80毫克为醉酒驾车。
2、通常情况下,喝1瓶或2瓶啤酒、或一两左右的12度红酒、半两50度左右的白酒,就能达到酒驾标准。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率是有限度的,一般每小时仅能代谢10克至15克酒精。为此,喝一杯啤酒或半两白酒,最好等到10个小时后再开车
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醉酒驾车酒精测试的判定标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血液酒精含量高于80ml,属于醉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二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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