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修改(民法典修改对照表)
民法典对民法通则的修改
民法典对民法通则的修改有:(一)增加绿色原则
《民法典》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将绿色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
(二)在特定情形下赋予胎儿民事权利能力
根据《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形下,赋予胎儿民事权利能力,同时明确了胎儿在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赋予胎儿民事权利能力将扩大继承人的范围,为在胎儿未出生时对其赠与的行为效力判断提供了可适用的规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调整范围】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10.1民法典改了吗
没有。《民法典》自颁布之后就没有进行修改,《民法典》是在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相对于之前的婚姻法来说,增加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需要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才可以领取离婚证。
民法典修改内容
法律分析:民法典的颁布,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提供了基本遵循,该书旨在对此次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相对于之前的法律规定有实质修改的条文或者新规定的条文进行简明实用的阐释,从立法者、司法者的角度对重点条文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如何理解与适用等问题进行深度和有针对性的解读,以帮助读者快速、精准把握民法典修改的核心问题。该书由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组织编写,内容权威、解读精辟,以条文为单元,选取了此次民法典编纂过程中有重大修改和具创新性的规定进行重点解读,完全承袭旧法或者仅出于立法严谨和统一考虑的文字修改不纳入解读范围。该书共分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六编,共计323个条文,体例清晰、应用突出,以期为民法典出台后在实践中的具体适用提供指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对公司法的修改
新修订的《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七条规定:公司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七十条、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公司股东、董事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修订前可向法院申请清算的主体为:股东、债权人。修订后可向法院申请清算的主体为:股东、债权人、董事、其他利害关系人。
民法典可以修订吗
任何法律及规范性文件都可以修订。情况发生变化,出现了新的情况,修改也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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