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材料怎么写(补充证明材料怎么写)
证明材料说明怎么写
证明材料创作思路:一个正常的情况说明应当包括事情的具体原因,以及你的说明本次事件的原因,之后加上单位公章,和街道办事人的签名就可以了,这个情况说明并不是很难,但是具体的情况说明需要具体分析,说的话也不一样。
正文:
证明:
兹证明我街道xx号,户主xxx,在办理电表安装过程中,电业部门出于安全考虑,将我住户xxx的电表安装在xx号xxx的家中,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证明人:xxx xxx
xxx街道办
年月日(盖章)
最后千万不要忘了写年月日以及证明人和盖章,这些是证明这个最主要的依据,同时这样一份情况说明就写好了,但是现在这种情况说明一般都是你自己写完,然后到街道办事处里面盖章,并不是特别的难,只要情况属实一般都会给你盖的。
证明怎么写
证明是我们在日常工作中经常用到的应用文本。是根据确实的材料判断真实性,以此再达到申请某项事务的目的。
证明书一般是根据确实的材料判明人或事物的真实性而写的,证明的内容一般包括标题、正文、落款、日期和印章。要注意把所要证明的主要内容作为标题,不要只写证明材料或证明信。有些证明材料有明确的主送单位,在证明材料的开头顶格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必须把需要证明的有关人员或事件的真实情况写清楚。如系调查证明材料,还可以提供有关调查线索。如果是在word中写证明的话,要将证明两字居中,加粗,加大字号。接着输入正文内容,需要证明的事项等,叙述简洁明了,不要出现语病和歧义。注明落款单位和证明时间,单位和时间与证明内容之间不要距离太远。
证明材料应注意以下问题:
1、写证明材料的人,应当以对被证明人高度负责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徇私情而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更不能作假证明。
2、证明材料的语言要十分明确、肯定,不能含含糊糊、模棱两可,不能用“大概”、“可能”、“据分析”之类的词语。
3、一切证明材料都应经本单位负责人审阅,并加盖公章。由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本人要签名盖章(或留指印),单位要在证明材料上注明证明人的职务、政治情况等(一般不要加注“可靠”、“仅供参考”之类的断语)。
怎么写证明材料
(1)单位证明信格式:
证明居中,二号黑色加粗字体
另起一行,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期间,在我校任教,担任某职,爱岗敬业,注重团队合作精神,得到同事、家长和学生的好评。
另起一行,特此证明。
另起一行,右靠齐,校名
另起一行,右靠齐,年月日
盖学校公章:压年盖月
(2)如何写作证明信
证明信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标题。“证明信”,写在第—行正中位置。
第二部分,正文。开头顶格写送达机关名称;接着写要证实的具体事实,说明材料来源等。 第三部分,结束语。一般用“特此证明”。有的开头没写送达机关名称的,可用“此致XX单位”。
第四部分,落款。证明制发机关、日期,加盖公章。
总的说来,证明信的写作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要有明确的结论,用词
证明材料怎样写
证明材料, 是指由组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有关人员或事件的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 通常称证 明信、证明书。证明材料的一般格式和要求是: 1、 标题。 一般把所要证明的主要内容作为标题。如"关于× 受贿情况的证明。"不要只写"证明材料"或" 证明信"、"证明书",因为这会给对方单位以后查找、使用这些材料带来不便。 2、 抬头。 有些证明材料有明确的主送单位, 就要在证明材料的开头顶格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有些通 用证明材料也可以不写主送单位。 3、 正文。 这是证明材料的主体部分, 应把需要证明的有关人员或事件的真实情况写清楚。 如系调查证 明材料,还可以提供有关调查线索。 4、 署名。 证明材料写好后, 要将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全称或个人姓名写在证明材料的右下方, 并注明 证明的日期。
我们都知道在日常中,特别是一些正式的场合办事中,我们都会被要求出示相应的一些证明材料,这样才可以进行办理,那么对于证明材料来说是有着相应的规定的。那么,证明材料范文一般怎么写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证明材料范文一般怎么写
1、标题。
一般把所要证明的主要内容作为标题。
如"关于×受贿情况的证明。"不要只写"证明材料"或"证明信"、"证明书",因为这会给对方单位以后查找、使用这些材料带来不便。
2、抬头。
有些证明材料有明确的主送单位,就要在证明材料的开头顶格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有些通用证明材料也可以不写主送单位。
3、正文。
这是证明材料的主体部分,应把需要证明的有关人员或事件的真实情况写清楚。如系调查证明材料,还可以提供有关调查线索。
4、署名。
证明材料写好后,要将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全称或个人姓名写在证明材料的右下方,并注明证明的日期。
二、写证明材料应注意以下问题
1、写证明材料的人,应当以对党、对被证明人高度负责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徇私情而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更不能作假证明。
2、证明材料的语言要十分明确、肯定,不能含含糊糊、模棱两可,不能用"大概"、"可能"、"据分析"之类的词语。
3、一切证明材料都应经本单位负责人审阅,并加盖公章。
由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本人要签名盖章(或留指印),单位要在证明材料上注明证明人的职务、政治情况等(一般不要加注"可靠"、"仅供参考"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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