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不公(执法不公正要向什么部门举报)
遭遇执法不公怎么办?
派出所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如不服派出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在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怎么投诉城管部门执法不合理
法律分析:城管滥用职权如何投诉:1、到当地的城管队的主管部门反映,或到当地纪委反映,构成犯罪的,到检察院检举。城管的最高一级行政单位是市一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很多地方名称不一,目前市一级的城管部门是最高级的。如果遇到执法不公;2、除了可以向城管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外,还可以向当地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当事人如果认为执法不公或执法人员粗暴执法的,可以到市政市容管委会督察科投诉。3、政府已建立了完善的举报投诉机制,可以拨打24小时城市管理举报热线96310或6386395反映问题。相关部门将及时反馈到职能部门进行解决,并将结果反馈给当事人。
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三十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其他监督方式。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
第三十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定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三)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作为经费来源的;
(四)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物品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
如果在判案中遇到法官执法不公的话该怎么办?
法律至高无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有些人依然还是铤而走险,凌驾于法律之上胡作非为,特别有一些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知法犯法。在我们生活当中也有发生过法官利用私权,做出不合理的审判,当我们遇到这样的法官时,遇到这样不合理的审判时,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我们要相信法律,公道自在人心,我们要相信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对不会缺席。当我们遇到法官偏袒一方,做出不合理的判断,我们可以通过举报,来检举相关的法官。现在是法律社会,也是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我们相信网络的力量,通过举报进入到法院的官方网站,把法官的违法乱纪的事实写到网上,必定会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以引起社会的舆论。
其次我们国家也设立相关的信访部门,我们可以到信访部门反映相关的问题,把法官违反乱纪的事实陈述出来,信访部门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作出有关的回复。如果这些部门都满足不了要求,也解决不了问题,我们还可以走访监察局,监察局会对法院等部门进行有力的监督,当遇到不照章办事的法官,监察局有权对该法官进行惩处。如果在当地走访各个部门都解决不了问题,我们还可以逐级反映问题,保存好检举违法乱纪的相关事实,通过县级、市级、省级到中央逐级进行反映问题。切记千万不可越级,如果越级会把你反映的原材料打回到当地,这样并不能很好的解决问题。
当我们遇到法官执法不公的时候,我们可以按照以上的办法来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切记千万不可剑走偏锋,选择偏激的暴力手段来解决问题。
如何投诉检察院执法不公
公安局执法不公,可以找公安督察部门进行投诉,有公安督查部门对其执法不公行为进行处罚,并督促其公平执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遇到不公正执法怎么办
遇到不公正执法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去法院起诉。
一般来说就是申请行政复议,如果都没有这些手续只是私下解决的话,可以到该执法机关的相关部门反映你所觉得不对的问题,如果有正规手续办理案件的话,要么申请行政复议要么去法院上诉,如果你觉得哪个具体的执法人员有问题或者办案不公平的话直接到该执法单位的相关部门或者该执法单位的相关部门的上一级相关部门或者该执法单位纪委反映,一般你都会有满意的答复的。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过要保留收集好证据,这样比较有把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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