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提问题(关于民法典可以提出的问题)
民法典亮点解读
见义勇为行为可免责
现实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发生,“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扰公众。
民法典进一步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
居住权为“以房养老”扫平障碍
老人可以通过“以房养老”模式,把房子过户给子女或卖给他人,同时要求设立居住权。
民法典首次在用益物权中增加居住权,房子只要设立了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居住。一方面,保障老人对房子终身居住的权利,老有所依;另一方面,通过房屋所有权的出让获得经济收入,老有所养。
合同编明确“情势变更”
今年以来,遭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诸多合同难以履行,既属于不可抗力,也有因情势变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民法典将司法实践中早已适用的“情势变更”进一步予以明确,保障合同签订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合同编中增加了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合伙合同4种典型合同。
保护业主合法权利
有的物业公司一遇到欠缴物业费就断水断电,简单粗暴处理问题。
民法典明确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除此之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小区电梯广告、外墙广告收入归业主共有。
制止“霸座”行为有法可依
在没有法律规定前,“霸座”这种情况很多时候只能道德谴责。
民法典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这一规定让执法者有法可依,维护了社会秩序。
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分
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私自欠下巨额债务,可一分钱都没给家里使用,在以前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现在民法典规定债务需“共债共签”,可以防止婚姻关系中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导致另一方负债这种“坑配偶”的现象发生。
保护个人信息
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如何保护?
面对人肉搜索、垃圾短信、电信诈骗等挑战,民法典确认和保障与个人信息有关的人格权益,并规定个人信息利用的基本规则,让个人信息使用有法可依,将有效遏制过度搜集个人信息的乱象。
已满八周岁子女在抚养权纠纷中享有话语权
父母离婚,8岁的孩子说要跟妈妈,孩子的意愿要理会吗?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向来是离婚案件的焦点,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有一定的自主意识和认知能力,抚养权的确定与其权益密切相关,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这样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增加遗嘱形式和遗产管理人制度
《民法典》继承编最大的亮点是尊重被继承人的意志。
不论是增加打印遗嘱形式,还是规范遗产管理人制度,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被继承人的权益。例如对于遗嘱,只要被继承人的遗嘱内容是真实的,是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又在外观形式上符合法律要求,就可以按照遗嘱去处分其遗产。
细化高空抛物责任条款
近年来,有关高楼抛物致人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由于难以确定肇事者,法院最终不得不判定全楼业主和物业共同赔偿。
民法典对高楼抛掷物或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作出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明确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禁止高利放贷
近年来,“校园贷”“套路贷”等频发,高利贷问题引起广泛关注。
民法典禁止高利放贷,表明了国家鼓励人们投资实体经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决因高利放贷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人格权独立成编
最初,民法典草案里没有“人格权编”。但法学界、法律界许多人士认为,在编纂民法典时,应该为人格权设立独立的一编。
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可以说是最重要的权利。如果自然人不享有人格权,财产权就如同空中楼阁。人格权独立成编,彰显民法典编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人的尊严、保障人民利益放在至高位置。
个人隐私的保护
民法典特意增加了人格权一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面临新的挑战。
民法典人格权编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有助于应对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发展对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带来的挑战。
离婚冷静期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可能会因为一时冲动就放狠话、闹离婚。
民法典中设置“离婚冷静期”。为了减少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现象,维护家庭稳定,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完善收养相关规定,保护被收养人合法权益
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对现行收养制度作出了一系列调整,主要改变了收养的条件:
一是可收养的人数,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放松,收养人数也放宽了一些。
二是岁数,原来是14岁,现在统一要18岁以下。
三是收养人条件增加了一项,有相关犯罪记录的人不可以收养孩子。同时,明确提出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
民法典中的热点问题 民法典草案都有回应
【导读】这几天,民法典草案成为全国两会代表委员讨论的热点。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前男友电话骚扰是否侵犯隐私,泄露网购信息算不算侵权,高空抛物谁来负责,这些均能从中找到答案。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快打开这本“百科全书”,一起学习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热点问题一:前男友频繁电话骚扰是否侵犯了我的隐私?
答:很可能是。
草案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草案还对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作出了进一步规定,其中明确提到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认为,隐私权是一项重要的人格权。进入信息时代以来,出现了很多侵犯人格权的新形式,民法典草案回应了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对人格权保护的需要。
热点问题二:电商平台未经同意、未经加工便把我的信息提供给其他机构是侵权吗?
答:很可能是。
草案规定,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慧认为,在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的今天,数据采集和共享的方式日新月异,既要鼓励数据的开放共享,也要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
热点问题三:老公背着我借了巨额债务并赌博输光了,我要还钱吗?
答:应该不用。
草案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方燕代表认为,夫妻共同债务一直是婚姻法中的争议点,2018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共债共签”的原则。民法典草案进一步明确夫妻“共债共签”原则,防止婚姻关系中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导致另一方负债这种“坑配偶”的现象发生。
热点问题四:路人从我家楼下路过时被抛下的花盆砸中,无辜的我要负责吗?
答:如果查清责任人或有证据证明与此事无关,可不用。
草案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还规定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远方认为,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致人损害的事件屡屡发生,对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甚至公共安全都有很大的危害。民法典草案明确了各方责任,既可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督促相关方自觉履行职责义务,预防和减少此类行为的发生。
热点问题五:我已经有了一个孩子,还可以再收养孩子吗?
答:同时满足其他收养条件时可以。
草案明确了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其中一条是“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方燕代表认为,这是基于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而做出的调整。
热点问题六:我在单位遭遇领导性骚扰,单位有责任制止吗?
答:有。
草案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 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张慧代表表示,明确了用人单位防范性骚扰的义务,很大程度上有利于预防和减少性骚扰行为的发生。
针对下一步民法典落地实施,多位代表提出建议:
方燕代表建议,做好民法典生效与其他部门法废止过程中的衔接工作,保证法治的统一性、连续性、稳定性。她将和广大律师一起学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并积极向全社会进行普法宣传,尽早使民法典“落地生根”,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宋远方代表建议,加大对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在立法后尽快全面展开民法典释义和相关解读。同时,尽快部署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全面清理工作。
张慧代表建议,民法典在普及过程中,应关注到我国有56个民族,建议结合民族特有的语言、风俗、生活习惯等,尽量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看得懂的鲜活案例进行宣传。
作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草案充分体现了时代特色。民法典它不仅解决的是中国老百姓的时代问题,也在用立法的方式向世界传递出我们的民族精神。
民法典中对于买方提出的质量异议,需要什么举证吗?
首先需要审查协议中关于质量异议的约定,这里涉及到责任划分、标准及举证责任的问题。如在异议期以外提出的质量异议,原则上是不认可的;如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则责任方应根据出现质量原因进行举证;如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质量问题,需要考虑货物的风险转移约定进行举证;如存在质量标准约定的,需要考虑双方对质量异议是否成立进行举证;如双方对质量异议处理有约定的,应根据双方的具体约定进行处理,并根据约定事项进行举证。
民法典涉及的热点问题
1、对人肉搜索说不。
2、禁止高铁霸座。
3、养狗要栓绳,伤人要担责任。
4、为见义勇为折撑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八百一十条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从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证明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民法典物权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物权进行了深度的阐释,其包括:1.提出“居住权”概念,居住权因签订居住权合同而经登记后设立,遗嘱形式参照适用。其实还有离婚协议居住问题、分居协议居住权问题等如何具体适用、如何区分承租权、如何进行登记等问题,都需要有相关配套规定来配合,居住权才能更好的得到执行。2、完善房屋续期规定。3、授权或认可其他法律规范中的规定较多。物权编明确了国家、集体、个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六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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