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标准(人身伤情鉴定标准)
伤情鉴定等级划分标准
一、司法鉴定伤情等级划分等级是什么?
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1)轻伤一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
(2)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3、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二、什么伤残程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以原始损伤为鉴定依据的,法医应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内,重症或昏迷期间,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操作规范,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伤残状况,划分伤情等级。通过现场医学勘察查看、医疗跟踪,临床医学特殊检查、伤情的活体观察检查、症状分析、测试比对、观察审讯、遗物鉴定、调取监控,进行的一套法律医学伤残等级鉴定。符合条件的可以协助办案民警立案逮捕。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一级,则应当由侦查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进行公诉。
三、伤残鉴定多久出结果?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受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综上所述,在打架斗殴事件中,公安机关处理的时候,会对受伤人员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是构成轻伤,就要立案,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伤情鉴定大致分为重伤、轻伤及轻微伤,其中重伤和轻伤还分为两级。如果是轻微伤,则不构成刑事案件,办案人员会在双方之间进行民事赔偿调解。
伤情鉴定标准等级
伤情鉴定等级划分标准:轻微伤、轻伤、重伤。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些伤害,如:眼部外伤后肿成了熊猫眼严重影响了外观、跟别人打架被打掉一颗牙或者把鼻子打骨折或出血了等损伤就可以构成轻微伤。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我们平时常见的一些骨折、砍伤之类的伤害,其实都属于轻伤的范围,一般来说,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就是轻伤。
重伤一般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
伤情鉴定标准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一条 10级伤残鉴定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cm2;(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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