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推定(民法典推定死亡制度)
民法典过错推定原则是什么
民法典过错推定原则是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例如医疗的损害责任、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过错推定责任是指什么
民法典过错推定责任是指一般情况下推定行为人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除非行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凡在适用推定过错责任的场合,行为人要不承担责任必须就自己无过错负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过错推定责任8种情形
民法典过错推定责任8种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注意:建筑物倒塌适用无过错责任;
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6、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7、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8、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民法典规定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规定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有三种,即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严格责任类型。三种归责原则对应了各种侵权责任的具体类型,它们在构成要件、免责事由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过错推定责任适用哪些情形
《 民法典 》规定, 过错推定责任 适用的情形: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 证据 、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 诉讼 、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 法规 避执行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过错推定责任
推定过错 ( 举证责任倒置)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受人身损害
2医疗机构违反诊疗规范,隐匿拒绝提供或遗失,伪造,篡改,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3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
4堆放的物品倒塌、滚落或者滑落致人损害
5林木折断、倾倒或果实坠落致人损害
6非法占有人占有的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的连带责任
7地面施工或窖井等地下设施致人损害
8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物致人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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