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写了必须去公证吗(遗嘱一定要去公证吗)
遗嘱必须公证吗
【法律分析】:不是必须。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被继承可以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方式立下遗嘱。遗嘱并不需要公证,只要遗嘱表示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那么不公证也会发生法律效力。1、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申请。如果委托别人代理,必须提出有代理权的证件。但申请公证证明委托、声明书、收养子女、遗嘱、签名印鉴的,不得委托别人代理,当事人确有困难时,公证员可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公证事务。2、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要求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同时,法律强调的是立遗嘱时当事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在立遗嘱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仍然有效反,如果立遗嘱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之后恢复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亦无效。3、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4、遗嘱的形式应该合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嘱一定要做公证吗
遗嘱 可以不做公证。但其他形式的遗嘱都不得与公证遗嘱相抵触,否则无效,而且一旦涉及 遗产继承诉讼 ,公证遗嘱的效力比较高,因此,在立遗嘱时可以作公证,也可以 委托律师 作遗嘱见证。 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写了必须去公证吗?
遗嘱写了不是必须要公证的,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备要件,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就遗嘱就生效: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写了必须去公证吗
遗嘱写了不是必须去公证。除了公证遗嘱之外,其他形式的遗嘱可以不需要公证,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是订立的公证遗嘱的话,遗嘱要生效,就必须要按照规定办理公证手续,不然的话公证遗嘱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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