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十六(民法典十六条)
胎儿有继承权吗?民法典第16条
胎儿有继承权。我国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民法典第十六条解读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以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何处理的规定。依上述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 【动产购买价款抵押担保的优先权】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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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利附条件的参与财产分配。
未出生的胎儿有权利参与继承父母的财产、接受父母赠与的财产。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参与继承父母的财产、接受父母赠与的财产等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6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民法典规定16周岁的未成年
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做完主要收入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分析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是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年满18周岁并且精神智力状况健全的自然人和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独立承担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其民事活动。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法定代理人。成年的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为其法定代理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会因某种事件的发生而变为痴呆或者神经病患者,丧失全部或部分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此时可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由法院依法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我国民法典第16条规定,涉及什么等胎儿利益保护的
《民法典》第十六条并未赋予胎儿完整的权利能力,只有涉及到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才视为具有权利能力,这种利益应该是纯利益,即不要求胎儿承担任何义务的,同时。胎儿的此种权利能力是预设型的,即如果胎儿娩出是死体,则其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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