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口申请条件(上海户口申请条件2022)
上海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等。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同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5、无违法生育,无犯罪记录。
入上海户口的条件最新
一、非沪籍应届毕业生上海落户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条件
用人单位是非上海毕业生业的非上海毕业生的申请主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聘用非上海毕业生的,可以申请上海落户: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机关;
2.在本市注册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私营非企业单位);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2021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非上海毕业生自主创业,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申请本市户籍,不受上述注册资本和注册期限的限制);
(二)毕业生条件
非上海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本市户籍:
1.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被列入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训,完成学业,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或人员雇佣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毕业生自主创业,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申请本市户籍,企业缴纳社会保险,不受条件限制);
4.与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就业协议。不接受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
二、上海落户居转户政策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7年。
3.在上海市依法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任职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术人员(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与工种相对应。
5.不违反国家和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上述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治安管理处罚。
上海户口怎么申请
上海户口新政策依旧执行积分落户制度,不过公务员、创业人才等身份的费上海市户籍的人员可直接申请上海户口。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一、上海市户口申请条件以下三类人群可申请上海市户口:
1.直接落户外地人考入上海公务员、事业编制、国企等人员可直接落户上海。
2.积分落户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上海户口
①居住证满7年;
②积分120分+;
③买房;
④社保职称缴纳满7年,可以累积;
⑤符合上海人才引进条件;
⑥无违法生育;
⑦无犯罪记录;
⑧税单必须满7年;
⑨有上海认可的中级职称,或等同于这样的资格证,社保缴纳基数连续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
3.人才落户以下五类人才可申请上海户口。具体标准可见文末。
①创业人才;
②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③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④企业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⑤企业家。
二、上海户口申请流程
1.上海户口申请所需材料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供或从公安门户网站下载
2、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房屋有效权证”主要是指以下凭证(只需提供一种)
1、《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3、《房屋所有权证》;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房屋凭证,如《宅基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明确产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等
3、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1、拟落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新的房(地)产权利人尚未确定的,应当征得全体产权继承人的书面同意;
2、拟落户地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农业户户主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新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农业户户主尚未确定的,应当征得户内全体户籍人员的书面同意。
3、“申请人”、“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监护人出具监护意见书,并提供监护人的关系凭证(即:法院宣告或监护公证或其他有效监护凭证)。
4、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4、委托他人办理的,可以律师委托,或公证委托。公证委托的应提供:委托公证书(写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和委托人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5、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供《居民户口簿》的,还应提供申请人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如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系原外省市迁沪落户的,还需附审批落户档案
6、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
7、《上海梅山(集团)有限公司原沪籍职工户口迁回上海审核表》审核表须经**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加盖“**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印章
8、申请人在职单位证明材料
1、《职工登记表》;
2、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每年度《上海市城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单》;
3、1998年11月30日前为原上海梅山(集团)有限公司在册职工的凭证(招工表或1998年11月30日前填写的《职工登记表》)
9、申请人或其父(母)原由本市外迁时的全户户籍资料
10、申请人与本市入户地直系亲属关系凭证(入户地系申请人本人产权房或公有承租房的除外);能反映申请人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的原始户籍档案、《职工登记表》或《干部履历表》
11、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是指:
1、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2、申请人《婚姻状况声明书》;
3、离异再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丧偶再婚的还应提供前夫(妻)死亡注销户口的户籍证明
12、随迁子女的相关凭证
1、《出生医学证明》;
2、随迁子女出生在外省市的,还须提供母亲产前医院检查、分娩记录、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3、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产前检查、分娩记录等原始资料或所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嫌疑及与事实或常理不符的,则须提供亲子鉴定;
4、随迁子女已成年的还需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户籍地婚姻部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民政部门出具有无生育、收养子女的证明
13、申请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凭证
1、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及是否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认定证明。
2、子女系独生子女的,还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能提供上述证件或提供的证件内容不实,则须提供独生子女审批表原始存档资料复印件;
说明:
(一)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并由申请人、受理民警双方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该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
对不能提供原件的,应由存档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确认;复印件有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二)申请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的公民身份号码错、重号的,待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予以重新编码后再申报。
(三)申请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系重户口的,待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予以注销其重户口后再申请。
(四)被批准户口迁沪落户的人员,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五)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非法报入户口或与事实不符的,一律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由于外省市入沪审批工作受到每年政府的分配指标限制,故您的申请可能会因指标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您的申请结果,我们会以告知单的形式告知您轮候进沪,敬请谅解。
(七)申请人按服务告知单提供材料,公安机关经审核后,认为所提供的材料前后矛盾或未能真实反映情况,确有必要出具其他证明,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
在上海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在上海落户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五)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法律依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第五条(申办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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