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级伤残(五级伤残标准)
5级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五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2.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70%支付.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工伤等级依据伤残严重程度来判断,一般分为一级到十级。目前我国伤残等级主要依据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1996)进行确定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的,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三十六条的相关内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五级伤残标准
一、五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外伤性癫病,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
(3)严重失用或失认症;
(4)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5)单瘫(肌力2级以下);
(6)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或一侧眼球缺失伴一侧眼严重畸形且视力接近正常;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1级;或一侧眼脸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l级以上,另一眼低视力2级以上;
(3)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
(4)双眼视野重度缺损(直径小于20°)
(5)舌肌完全麻痹或舌体缺失(或严重畸形)50%以上,发音和进食功能严重障碍;
(6)上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或折断8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容貌损毁,影响咀嚼和语言功能;
(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
(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9)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10)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11)外鼻部完全缺损(或严尽畸形),容貌损毁和双鼻腔正常通气功能丧失;
(12)面部瘢痕形成25%以上,容貌损毁和器官功能障碍;
3、脊柱胸段损伤致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4、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挛缩,颈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2)影响呼吸功能。
5、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胸部畸形,影响呼吸功能;
(2)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道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双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2)膀胱切除;
(3)尿道损伤,瘢痕形成闭锁;
(4)结肠损伤,肠外置不能还纳;
(5)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8、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缺失(或畸形)80%以上,功能严重障碍;
(2)阴茎包皮瘢痕形成,功能严重障。
9、肢体损伤致:
(1)双手掌缺失70%以上或双手掌丧失功能80%以上;
(2)双手十指缺失90%以上或双手十指完全丧失功能;
(3)一上肢在肘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下肢在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下肢完全丧失功能。
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0%以上。
二、五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6个月=40816元。
(二)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70%支付。
(三)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50个月×2551元=12755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0个月×2551元=25510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081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2755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510元=193876元。
5级伤残是什么样的
【法律分析】:五级伤残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癫痛中度、四肢瘫肌力四级、单肢瘫肌力三级、双手部分肌瘫肌力三级、一手全肌瘫肌力三级、双足全肌瘫肌力三级、完全运动性失语、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一项者等,都属于五级伤残。五级伤残在日常生活中是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的,各种活动受限的,仅限于就近的活动。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社会交往贫乏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请问五级伤残是属于重伤还是轻伤
五级伤残是属于重伤,五级伤残属于法律规定的伤残级别中比较重的一级。一共分十个级别,一级最重,十级最轻。五级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一个鉴定级别,只能说如果是属于五阶的话要比一般的轻伤更严重一些,在工伤鉴定的级别当中,五级算特别严重。
法律分析
五级伤残是指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各省工伤保险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一种伤残鉴定标准。五级伤残是属于重伤,就是国家统计中残疾人也不是的普通人。伤残等级(出残疾人等级为四级以外)是与国际接轨的分级的,从重到轻分别为1-10级;其中不能生活自理的严重伤为1-4级,重伤能够生活自理的为5-6级,轻伤为7-8级,轻微伤为9-10级。1级的大多要瘫痪、失明等等的,而10级的,只要小手指最后一个关节处断离的就是了。伤残分10级,级越大伤残越轻,所以五级是重伤的。重伤是刑事案件中由公安机关依法鉴定;重伤标准是刑法的概念,主要用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般故意伤害行为,警察才会做轻伤或重伤鉴定标准。伤残等级主要是赔偿的依据,一级最严重;十级最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五级伤残赔偿费用是多少?
具体费用是多少还需要具体分析。五级伤残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护理费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
法律分析
五级伤残赔偿费包括,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交通费 、住宿费 、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5级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五级伤残:1、符合容貌毁损(重度)标准之二项者;2、一眼球缺失、萎缩或者盲目5级,另一眼中度视力损害;3、双眼重度视力损害;4、双眼视野重度缺损,视野有效值16%(直径20°);5、一侧眼睑严重畸形(或者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伴另一眼盲目3级以上;6、双耳听力障碍81dBHL;7、一耳听力障碍91dBHL,另一耳听力障碍61dBHL;8、舌根大部分缺损;9、咽或者咽后区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吞咽流质食物。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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