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xu(民法典寻衅滋事第二百九十三条)
法学专业考研要考哪些科目?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612专业综合一(含民法、刑法)
4、847专业综合二(含法理学、宪法学)
复习资料
法条
以下法条是必备的:《刑法》及其立法解释、重要的司法解释;《民法通则》及其《适用意见》、《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及其解释等以及重要的司法解释;
《宪法典》、《立法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人大、政府组织法》、《代表法》、《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宪法性法律。
基本的法条是必备的,特别是刑法、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宪法典等,往往原题就出现在法条之中。但是我们不要求大家去通读枯燥的法条,大家只要能把重点的法条理解记忆了就可以。
法学硕士(Master of Laws),是法学学科门类 学位教育中位于法学学士和法学博士之间的一个层次,供拥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的考生报考,学习侧重坚实的理论研究,旨在为国家培养全方位的学术、实务型人才。
法学硕士的招生主要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招生或者联考招生,被录取后,获得硕士研究生学籍。毕业时,若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均符合学位条例的规定,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区别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扩展资料:
区别:
1、报考要求不同。
报考法学硕士的考生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不限本科专业(但实际考生多为法学本科),但不招收同等学历的非本科生。
报考法律硕士的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历)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且同等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二年以上;同等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三年以上。(从2009年起,允许法学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硕士。)
2、招生方式、考试试题不同。
法学硕士是全国有资格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的高校各自单独命题(除公共课外),全国重点大学和一部分一般本科院校一般都有招收法学硕士的资格;法学硕士专业课试题为院校自主命题,但正因为如此,法学硕士考试的公正性与客观性方面有很大缺陷,相较法律硕士而言对外校考生较不公平。
法律硕士是通过全国法律硕士专业试点单位联合考试来招收的,全国有权招收法律硕士的院校只有少数重点院校;法律硕士试题由国家统一命题,公正性较高.因此,基于公开平等的考虑,报考法律硕士的考生较多,也较热门。
3、 教育方式、培养目标不同。
每个法学硕士有一个导师,在读期间能得到导师的全面辅导,深入学习法律理论知识。因此,法学硕士专业划分较细,研究领域一般只有一个方向.对其他方向基本不涉及.培养方向主要是学术研究、科研教学,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养高级理论型学术法律人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学硕士
百度百科-考研法学
请教关于名誉权纠纷案的相关问题
一、民法中对侵害其名誉权是如何规定的?:
1、关于相关的法律依据:不只是“民法”,具体规定散见于《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适用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名誉侵权的司法解释等。
(1)《民法通则》第101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160条:“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10、11条。
2、关于名誉侵权的界定:
(1)名誉侵权的概念:名誉权是公民、法人享有的以其名誉受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名誉权】以【名誉】和【尊严】为客体,名誉指:社会对某一公民、法人的思想品德、信誉才干等方面的评价;尊严指:公民个人依据社会所给予的评价对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个人品质等方面的自我评价。
损害公民、法人名誉和尊严的违法行为,就属于侵害名誉权。
(2)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一是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对受害人的名誉进行毁损的恶意; 二是行为人【客观上】是否有【捏造事实】或【散布虚假事实,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诽谤他人,以及【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三是受害人是否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四是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3)侵犯名誉权的常见方式:有侮辱和诽谤。侮辱是指用暴力或其他方式欺负他人,贬损他人人格的行为,包括:暴力侮辱。如当众撕破妇女衣服,让其出丑等。二是口头侮辱,即用语言嘲笑、辱骂他人,使他人蒙受耻辱,败坏声名。如,当众辱骂某妇女为“*妇”,使该妇女蒙受耻辱,三是书面侮辱,即通过书写文字、图形对他人进行侮辱,侵害他人名誉。如,以大字报或者漫画丑化他人形象等。
诽谤是指行为人捏造、散布虚假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即捏造虚假事实并予以传播。诽谤只能以言语的方式进行。言语可以是口头言语,即口头将捏造的虚假事实进行散布,败坏他人名誉;也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诽谤,即通过书写文字散布捏造的、无中生有的虚假事实。
侵害名誉权的另一种主要表现形式是陈述有关他人名誉的事实而损害名誉权。陈述有关他人名誉的事实,可能是真实的事实,也可能是捏造的虚假事实。如果行为人有意以损害他人名誉为目的或者具有损害他人名誉的动机而陈述有关他人名誉的事实,尽管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仍可能构成侵害名誉权。常见的情形是行为人披露他人的隐私,在侵害他人隐私权的同时,也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行为人因故意或者过失陈述有关他人名誉的事实,该陈述事实与客观事实有出入,导致他人名誉受损的,也构成侵害名誉权。
二、如果我所公布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是否构成侵害其名誉权?相关依据?:
(1)如果您们只是陈述事实,并没有借此机会诽谤、诋毁宝利的动机、也没有使用侮辱该公司的字眼,就不构成名誉侵权;
(2)但如果您们有以上的情形,可能会构成名誉侵权。比如,在您的博客中我看到的“难道宝利集团的人都作了‘良心切除’手术”、“无耻的开发商!”等字眼。
(3)但是,即使是您们有借机对宝利公司诽谤、诋毁的动机和行为,也要以这行为对宝利公司的名誉造成了伤害后果才能构成名誉侵权,而且侵权的责任大小、程度要以侵权行为的程度、影响、造成的后果相对称。
(4)不管是您们在街头公布的内容还是媒体报道的内容(好像还没有媒体介入?),要区分以下情况:一是所述情况基本真实、且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二是所述情况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三是所述情况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侵害他人名誉权。
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问: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
答: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内容基本属实,没有侮辱内容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其名誉权;主要内容失实,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三、如果我所公布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这种做法是否有不当之处?相关依据?
(1)只要材料全部真实,这种做法并无不当:您们是在与开发商充分协商无果、又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请求帮助和调解也无效之后才在街头公布事实真相,属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您们还有权向消费者协会申诉、向媒体投诉,这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依据是:
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②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③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④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⑤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2)但是,做法虽然并无不当,但在实施此行为中应注意用词,就事说事,不能使用过激言词,以免有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嫌疑。
四、我应诉此案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1)如果是我,应诉时我会对对方提交的有侵权动机、侵权事实、对方有损害后果的证据进行质疑,说明您方只是想维护自己为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在屡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才出此政策,一生积蓄的投入,没想到得到的不是入住新居的欢喜,却带来了无尽的烦恼,人到中年,只想安居,哪个愿意在街头哭诉?屡次协商无果,哪个会不急?您方并没有在问题出现之初就采用这种办法,证明您方并无侵犯对方名誉权的主观故意和过失; 其次,您方的行为影响有限,只是在来宝利公司办事的人群中得到一定回应,并没有对宝利公司的名誉造成严重侵害;再次,您方只是用图片和文章陈述事实,并没有侮辱和诽谤之词,没有侵犯对方名誉权的行为。
(2)您方应注意收集己方无侵权动、侵权事实的证据,比如:之前屡次与宝利公司交涉、与政府信访办协商的证据,在街头陈述的文字和图片中没有过激言词的证据等。
(3)提供您所购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据,如建筑业内人士(专家更好)的看法、对房屋水泥标号的鉴定书、房屋没有通过竣工验收的证明等。
在秀河线有两次违法地段在哪里不知道啊?谁知道在哪里
第13课公民享有的重要权利的
教学的目标
(一)认知目标
记忆的政治生活:
我国宪法规定
政治公民所享有的自由和权利的理解:
选举,建立和被选举权,参与的国家管理的基本政治权利的人是一个简短的描述。
引用的实例,表明人民行使自己的权利提出批评和建议,争取在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
使用:
收集的信息或调查的基础上,经讨论后,相关部门共同起草的批评或建议。
(二)能力为目标
提高辩证思维能力,明确的宪法权利,政治自由和滥用的权利,“宪法”规定的政治自由边界。
理解,公民有权提出批评,提出建议后,积极对国事的关心,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提高了正确的的先例批评??的能力提出建议的权利。
(C)的思想觉悟目标公民享有的政治自由和权利的基础上,我们的宪法和法律的理解,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所有权发展的国家管理的初步认识。
教学的重点
选举的权利是最根本的管理国家的政治权利的人之一。
批评我国公民享有建议权的法律保障。
教学难点集会,游行,示威
课时安排
3类。
第一类
到新的课程
从今天开始,我们学习第13课 - 所享有的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权利。
先问别人打开课本(密码),粗糙的阅读课,这节课的主题中的问题,跨标题的64。 (阅读后,要求别人解答的总体框架这门课程的知识,学生的知识结构的表,以填补在黑板上)
这一课,我们主要学习第一帧的标题内容。
看看这一课的前言。前言非常重要的。它总结了本课程的主要内容,观点,是这一课的轮廓知道。前言主要教训本书概括为两个问题:第一,一切权力属于我们的国家的人。这表明,人们的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第二,我们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承认和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这表明,建立李的政治和自由的公民的宪法和其他法律确认和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权利,这是一个主要的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 (状态)(2)政治自由,公民应享有的言论,新闻,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六个免费的,这是必要的权利,公民表达政治意见。 (3)公民有权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表现为公民有权批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并提出建议的权利,这是一个民主权利,公民。总之,“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宪法和法律是公民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有力武器。价格是这些未成年人的公民认真学习的课程内容,以提高他们的民主和法治意识,提高政治参与,义的能力奠定了基础,为未来真正发挥国家评价。
现在,我们进入的第一帧为主题的学习。
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黑板)
投票权及被选泽权为民所管理的国家之一最根本的政治权利(板书)
先问别人看的照片,并认为:(1)这是什么场景? (2)本次会议的结果是什么呢? (3)它体现了公民的政治权利?这说明了什么呢?
幻灯片(一)“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场地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这第九届全国人民国会年3月一九九八年,会议地点在北京举行,选举产生的国家人民国会,副委员长,秘书长,总统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副,主席,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的主要国家领导人,国务院总理,副总理,人们投票方式选出的代表所体现的“政府工作报告”,制定或法律,公民,和国家的政策,国家的主人,在大选建立几乎比特李是位于中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决策,它是一个重要的方式为公民到参与国家管理,组织国家政权,人民的民主党。
现在问的人开设65本书,看的第一个交叉的问题,一个清晰的概念的投票权和地位的内容。
(学生的回答,教师总结,并写在黑板上。)
1)什么是投票的权利(黑板)
选举的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权利。(板书)
投票的权利 - 公民按照法律的规定(黑板)的代表机关代表的选举,或者其他国家机关由选举产生的领导人的权利。...... / a
参选的权利 - (黑板)公民的权利,按照法律的规定应选代表的国家机关或其他选举产生的公职人员。
2 )宪法,选举法和其他法律的承认和保护我们的公民的选举权利。(板书)
我们的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以上县水平较低级别的人大选举中产生的。该国的各级公务人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产生。
3)投票权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中国在首位(黑板)
因为它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组织国家政权和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
权投票是神圣的。
公民有宪法和法律的承认和保护投票的权利,它意味着所有公民都能享受公民都能够享受哪些公民不能享受呢?
(问别人看的内容,第二个交叉问题,然后学生回答老师的总结。)
2。
先决投票资格的权利(黑板)
幻灯片(二)资格行使他们的投票权,不能享受我们的国家的投票权资格的人外国人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未满18岁的人。
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行使他们的投票权资格中国人,国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18岁的生日(计算)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人,包括被举报的人犯罪,但一直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法律。
在中国,中国的投票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口占绝大多数,因此,我们的公民享有的投票权是广泛的,真正的。教科书中描述的我国“宪法”规定的范围应用的选举权利,我们选举的实际情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程序行使他们的投票权(黑板)
行使投票权必须在法律范围内遵守法定程序。
(问别人看的内容,第三个交叉问题教师提问,检查学生的理解其中的内容。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问的问题:(1)的过程中确认的选民资格确认的选民资格?(2)我们的原则,这个原则的实质? (3)为代表的规定提名的候选人人数(4)选举的方式,表决结果的测定?
(讲课)
1)选民登记(黑板)
选民登记程序如下:
第一个由选举委员会界别的登记审查,对符合法定要求被列入选民名单的选民,并承认选民的资格。
第二,选民在选举日期前20天公布,并分发给选民证,作为公民有资格参加选举证书的列表。
中国通过,一旦登记选民认可资格,注册长期有效“的原则。
地位是无效的生活,是不是一个有效的短期,而是在每次选举之前以下工作:(1)在过去的至少18岁的选民登记注册; (2)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人注册;(3)选民的选区的选民名单中的变化包括新移动;(4)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选民单上退市。
2)侯提名候选人(黑板)
由10人提名候选人的选民,你可以问候选人的代表。
,教科书提到代表的质量要求的考生,这是官方的代表对质量的要求。如果代表不能代表人民,服务人民群众,将按照法律规定,被召回。
(一)广西自治区副总裁徐兵工解雇“
在徐炳松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广西庄自治地区第九届全国人民国会常设委员会的决定,以徐Bingsong区域副主席的位置。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全国人民国会常设委员会举行其第六次会议于1998年9月30日的决定。广西玉林市,第一会议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1998年9月28日,在依法表决,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的的召回Xubing宋自治区。
- “北京晚报”1998.10 0.1
(3)投票(黑板)
(二)“民主的人们的见证”
第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大会后三个选举和决定了新一届国家领导人。作为出纳员,大会总监王伟山以及其他监票成为民主的见证人,1998年3月16日,九届全国人大第四次全体会议在会议上,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的李鹏局,率先通过了由34各组选出的代表组成的总监票,监票列表的主持下,王山,总监票。他严格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监督发票,投票结束后,点票,计票,每次他到讲台上,执行主席局大会投票表决结果的报告之日起16,2009选举日当天,在讲台上的投票箱已经被抛在监票人转介到总监票人王维山同意在舞台上打开备用的坦克,他会继续投票,每次投票完成后,代表们利用这段时间休息,监票员,并在大会堂,江苏大厅紧张忙碌的工作人员这样做。监票的票箱,被视为有效票,无效票在另一票赞成,统计处处长王伟山总结的票,签字确认。说到这不寻常的经历,王维山兴奋。的提名和选举的决定,他说,完全是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和程序。新一届国家领导人代表经过反复讨论,经过慎重的考虑,祝福的人,并得到他们的支持。通过新闻媒体,全国人民感受到了团结的大会,民主,和谐的气氛。
“人民日报”1998年3月19日
BR /幻灯片(三)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国家领导人投票“的照片
3月1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在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选举的第九届国家人民的国会成员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人们和在国家主席,副主席的选举;主席的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各国的代表进行投票。
4。保护(黑板)的先决公民的选举权利行使他们的投票权,法律保护它的真正含义。第三个的交叉问题问别人看的前68,然后一个学生读了我国法律。一位学生回答说:教科书的情况下,什么?
(学生回答老师总结)。
“刑法”第256条的规定,保障公民行使投票的权利,破坏选举的人,谁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中国的刑法定义为犯罪行为,破坏选举,并实施处罚的经典案例说明了这个道理。
课堂总结
我们这节课,让学生获得器官的概念 - 我们的公民投票权和被选举,依法学到了新概念的一对儿 -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清除一个新的观点 - 投票及参选的人来管理国家的最根本的政治权利,认识了一些新法律知识 - 选举资格的公民的权利,行使投票的权利,程序和法律保障。
巩固新课
所有的学生讨论在此框中题为判断题,多项选择题的答案“学生手册”。
练习
做一些练习,学生书“。
写学习感受:”当我看到高中同学投票。“...... /第二类
复习题
请期待记得这是本课大纲,由一个同学回答(套问的目的:帮助学生享有的政治权利我们的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基本框架。)
为什么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来管理国家项目的最基本的政治权利呢?
我们的人有什么资格行使他们的投票权?
诉讼来行使他们的投票权?
(设(2)(3)(4)这个问题的目的:帮助学生掌握知识教训。)
2-3学生阅读的经验教训仍然进入新课程的题目是:“学习思考。”(目的到新的知识,激情澎湃。)
/现在我们开始学习第二个框的标题的内容。
公民依法享有的政治自由(黑板)
要求学生阅读的内容下段的69个方块的标题。问题:什么是“宪法”中规定的六条政治自由有什么样的重要地位?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BR /第35的“宪法”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记者,装配,协会,的游行和示威的”我们的宪法认可和保护的6自由表达的将所享有的公民在法律范围内,参与社会和政治生活的基本权利。
政治自由是民主的基础,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本形式。(板书)
会问别人看第一个跨国的标题。思考的内容:(1)什么是言论自由?其本质是什么意思?(2)言论自由是不绝对的言论自由,为什么?(设置这样的问题:让学生了解言论自由的本质,帮助学生逐步建立一个思维的辩证思维方式。)
(教师总结。)
备注(黑板)
(1)自由的自由表达的意思通过语言,包括口头和书面的形式
BR /其基本含义是:(1)任何公民都有平等的话语权;(2)讲话的内容,只要不超出法律范围的,它是不受任何非法干涉;扬声器(3)由于一些言论不应该有任何不良后果。
(2)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言论自由。滥用言论自由会损害国家的,社会的利益因此,言论自由受法律限制。第一公民的自由言论教唆利用,并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破坏民族团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不能被允许的。 ,破坏公众道德,扰乱社会秩序的;二,公民可以做的自由言论侮辱,诽谤其他公民的人格。因此,中国的刑事法,在一般原则的民法,和公众的安全管理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文件的规定适当的惩罚。按照法律规定,发表言论的捐赠人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必要的言论后果。(以上两点上标注的书签。)
(C)损害他的前妻前夫名誉,补偿法“
今年75岁的张某和63岁的孙某原本是一对夫妇共同生活了40年的1995年后离婚。目前,孙某已再婚。感觉不受欢迎张上孙某,孙某的居住年9月一九九七年和1998年4月,发布在公共场所小文字海报,臭流氓,“黑心”,“坏良心”和其他不文明的语言辱骂孙某,与孙某照片发布小大字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在公共场所公开发布小字报,辱骂孙某,不文明的语言,并张贴照片的孙某,张某的行为严肃查处侵犯权利的声誉孙某,孙某造成了负面的影响。张,法院要求苛刻的批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某在公开法庭向孙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孙某精神损失费1000元。 “北京晚报”1998年7月27日
2。新闻自由(黑板)(让学生看到内容的71个交叉的标题。思考:(1)新闻自由的含义(2)如何正确认识新闻自由?此主题设置;这个问题与第一个跨标题,目的是使学生掌握的方式来理解这个问题的想法是相同的。)
(教育总结。)
1)新闻自由,表达其公民出版自由的思想和意见的形式。
2)和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行使。为了遵守与行使言论自由的法律限制,禁止黄色,淫秽,以及迷信,和其他出版物的出版和发行。
(四)“虚构的”邻居风暴“自己的反招来风暴
1995年12月的头两天的女学生叶某的文章”邻里风暴“校校杂志泉水河“的选择。内的文字虚构的邻居黄家的父权家庭和情节,但写了名字的人,是真正的邻居的女儿的名字。到1997年底,邻居黄的家人发表此文章校刊,然后在1998年5月28日的的长阳人民的法院诉讼,要求确定的的被告3渔业赶到学院和叶某名誉侵权,并责令消除的影响赔偿损失8000元。县人民法院受理民事纠纷,和6月的公众听证会。法院经审理认为,学生照片的人离开的事情,学校已经蔓延到碑的事实,客观地讲,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听证会结束后,双方协商解决,以道歉和适当的赔偿损失,原告向法院于6月29日撤出。
“北京晚报”1998年7月23日
(五)“北京秋季书店展位被迫离开
1998年2011年9月25日10月5日,黄金秋季图书博览会的工作人在北京的文化宫举办。书博会年9月29日,两个展位清洁了城市,空摊位挂的“曝光”品牌顶级轴承的话“一个禁止因出售盗版书籍清理城市。 “法律制度文萃报1998年10月8日
3。结社的自由(黑板)
(让学生在十字架上的标题内容。思考:(1)结社自由的含义:(1)应如何正确理解?)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1)结社自由,公民在一定目的,组织或参加在不断的社会团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的自由。
在我国,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并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和组成的社会团体,均受国家。
2)项的规定,以保障公民享有交界社会自由,并禁止和制止不法分子的这种自由的幌子下从事非法组织和破坏。
(F)“北京第一种情况下最终裁决非法社团诉讼”
非法社团被称为“深入各乡??镇义务在农村组委会派出医疗,文化,科学和技术活动。 “8月1日,1997年和未经授权的活动。组委会没有登记在社区管理部门,建立在社团清理整顿工作在北京,崇文区民政局正式通知的有关规定,按照1997年11月组委会为非法社团,自行解散,停止活动,并收集分章组委会将国旗,国徽,相关的材料。李军成,发起人,组委会拒绝接受崇文区区人民的法院诉讼程序于1998年2月,是第一个实例,法院拒绝。随后李军成再次在北京二中级人民的法院提出上诉,在医院说:的崇文区区民事事务局发出的一个通知适用于有关法律和法规;李钧澄的上诉提到的后果,侵犯他们的财产权利的通知,并经检查有是没有事实根据的。因此,在北京二中级人民的法院判决是:驳回李六月,成的呼吁,以维持原裁定。
“社会报”1998年9月26日
幻灯片(d)要求判断这个故事的人,和分析。
BR / (用这个例子来帮助学生用刚学的角度分析问题,学会辩证思维。)
故事:一所学校的部分学生的做法,一起讨论组成的“兄弟联盟,和他的朋友“的行动纲领,以确定什么时间,因为违反学校系统的战斗中,被批评的学校,一些学生认为,”我们的自由“
4。大会,游行,示威的(黑板)
(分发到每个学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1)粗略阅读本法;(2)交叉的自学教材的内容提出质疑。目的要求:(1)读取原来的法律规定;(2)区分的相似性和差异的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3。) / a
(解答学生,教师总结。)
1)集会自由,公民有权聚集在某一个地方,并表达他们的意见,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包括露天会议和室内集会两地的(黑板)
2)游行,公民在公共道路,公共场所,露天游行,表达共同意愿的自由。
3)示威自由,运营商在开放的公共场所或公共道路上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向市民表达他们的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的共同愿望自由。
三(黑板)
幻灯片的相似性和差异性(E)的三个免费的示威,集会的相似性和差异
常见的点
数共表达的意愿
反弹
学位
评论(说不同点)
露天或室内的
游行游行
开
示威游行
集会,游行,静坐插件
露天
课堂总结这节课我们学习一种新的公民权利 - 政治自由和权利。
知道的新视角 - 政治上的民主是民主的基础,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本形式,学习一种新的方法 - 全面,辩证地看问题,看事物的两个方面。
巩固新的一课
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表明在下列情况下(七)“结束十年诽谤的科学家戳穿”
前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的长沙市,湖南省,根据该法作出最终判决,以保持在岳麓区法院平江县鱼良种繁育地面工人肆意诽谤生物学家教授刘年6月高裕华一次性赔偿5万万元奖励,达10年之久的诽谤案终于结束。经法院审理查明,鲱鱼的人工繁殖自己的产卵受精研究湖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于1982年发布,共享高玉华和生物学系湖南师范大学,研究项目,但高玉华诽谤,竟然采取在以窃取所有科研等卑劣手段,底毁了著名生物学家刘筠教授。自1988年以来,高玉华的10倍,“揭开刘芸面对几十千诽谤性的材料,副本,全国知名的专家和学者邮件传播的部分,造成刘教物理的伪科学和心理健康受到了严重摧残。高玉华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不得不低头认错。
文萃报“法律制度1998年10月5日
共同所有学生们讲课,回答错误的问题,多项选择题中的“思想政治研究指南”(学生用书)。
作业
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和示威“
做好思想政治研究指南”(学生用书)这个盒子的问题内容的练习。
第三类
进入新课程
,公民依法享有批评和建议(黑板)
首先请同学们看下面的信息。在同一时间的思想;(1)本报告反映了民主权利? (2)的意义是什么?
幻灯片(F)
数据(H)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在运动过程中
根据全国人大的权威部门,第八届全国人大五年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3369,其中566有关的方案和立法,全国人大8个专门委员会由大会主席团审议。订明立法,有的正在起草的过程中审议,一些在立法规则。代表们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1730,加上2803打开的议案的处理意见,超过14,000件。这些建议被转介到有关当局的160多个中央和地方组织处理。前(第九届成人召开)已基本完成,并直接回复的代表。 “人民日报”1998年3月1日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批评我们的公民享受的权利,提出建议,的法律保障(黑板)
(1)批评的??权利 - (黑板),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缺点和错误的工作,有权提出批评意见。
建议的权利 - (黑板)的权利的公民对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作为一个店员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2)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批评,提出建议的权利(黑板)
“宪法”第41条规定:“公民人民共和国的中国有关任何状态器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有以批评和作出建议,国家机关投诉,指控或风险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的器官或工作人员违法及失职,渎职的部分工作作为售货员,但捏造或者歪曲的事实诬告。“
(3)公民享有批评,有权提出建议(黑板)的意义
实践已经证明,只有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以确保,公民享有批评,以使建议的国家机关的权利和他们的员工勤奋,诚实,和为了以使政府,以赢得公众的信任,对稳定的状态。
我们的公民享有批评,建议的权利,有一个制度来保障(黑板)
(学生的自学内容:(1)批评中国的这种跨称号,思想公民享有的权利,保护系统的建议,(2),这些系统是如何发挥作用,在维护?)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公民行使自己的批评,提出建议,以确保这些权利将无法实现特定的系统和渠道。
保障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制度:
1)代表的的群众系统(黑板)
它可以确保是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及时传递到国家权力机关,以获得在国家决策。
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在我们以前的数据,代表超过14,000件的批评所提出的建议,说明了这个道理。
2)请愿报告系统(黑板)
这个系统中,公民行使宪法赋予他们的批评,建议,投诉,收费和权利更具体和有效的监督报告的重要途径。由国家和社会生活的群众。
教科书的统计数据证实了这一观点。
学生知道前任市长,北京,陈希同案件的处理。陈希同案开始,最难受的单位“在1994年6月中旬开始,中共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已收到署名的投诉信。本地委员会纪委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深入一步一步地调查和与他们打交道剥离,直至王宝森,陈希同外套。
蓝盾“1998.1
实践证明,中央国家机关的信访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和基础查处各类违规违纪。
3)“新闻监测系统(黑板)
这个系统,但公民行使批评的权利,最有效和最直接的手段,使建议的新闻监督新闻媒体的最爱的群众。事实上,中国的众多媒体新闻线索的群众,在新闻媒体对公民行使自己的批评,建议的权利提供便捷通道。的新闻媒体通过新闻媒体。也发挥了监督作用。这些学生是很清楚的,例如我们不这样做。
4)其他监督系统(黑板)
数据(九)设立一个“建议箱”设立“心桥”
1996年,2010年10月26号,福州市民惊喜地发现,荣成市中心挂出12不寻常箱 - 公众的建议盒。“这意味着,福州市委,市政府进言的人是完全坦诚的更顺畅,更便捷的渠道。
“半月谈”1997.5
(十)“专家提出的建议为北京的发展”
“专家”论坛,这是部分活动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干部局组织的专家网络。从北京各行业的专家,发展经济,科学,技术,教育,文化,科研,写了3000多向市政府提交的建议超过400,300,和许多宝贵的建议,市领导的重视,市领导有超过100个建设作了批示。 ,公安,交通,建筑,大学,环保等方面的专家参加了研讨会。
“北京晚报”1998年9月26日
这些系统的人的公民更好地行使监督权,加强民主和法治建设,发挥的桥梁和保护的作用,我国公民的批评,真正的锻炼了有力的保障的权利,提出建议。
课堂总结
本节水果,我们要学习一种新的公民权利 - 批评,建议权,掌握了新的概念 - 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清除一个新的视角 - 批评,提出建议的权利,是人民的监督权,一个民主权利的公民,它是有利于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知道一个批评的新知识 - 我们的公民的建议权的法律保护和系统的安全性。
巩固新的一课
读取信息,谈论理解这是什么报告?幻灯片(7)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副秘书长曹志,在会议期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的第九届国家人民的国会会议代表的议案主席团会议提出处理建议报告,他说,会议收到合共830议案,包括:一项议案,把向前的26个代表团,超过30 840代表联名议案提出,这些提案周围的深刻改革,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法治,改善人民代表大会系统,加强的位置农业为基础,以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企业,金融体系的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科技教育和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民主和法治,提出了许多重要谈判的建议和意见由大会秘书处的有关部门,以及190运动必须支付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 640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连同大会期间收到的代表的意见是和意见的总办事处的国家人民国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当局提出的建议,组织认真研究处理,是负责响应代表。
“人民日报”1998年3月17日
(2)做好思想政治学习指南(学生用书)的相关部分的判决问题,多项选择题。
行使
判断做思想政治学习指南“(学生用书)问题的说明和论述题(练习,以提高学生分析能够说明问题。知道的相关信息,案例,班干部组织)
收集课分类,海报。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这是一个典型的因业主直接发包工程导致工程延期和质量问题的案例。本案的事实是清楚的,争议焦点在于B单位是否负有总承包管理责任。
已经明确的事实:
1、业主直接发包玻璃幕墙工程并与C公司签订施工合同;
2、B公司收取了总包管理费;
3、C公司未能履行合同导致工程延期和质量问题。
对于焦点问题即B单位是否负有总承包责任的判定:
1、BC公司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且总包管理费由A单位支付,从这一点事实可以认定C单位不对B单位负有合同责任,而是直接对A单位负责;
2、AC单位玻璃幕墙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B单位履行施工配合义务,这一点并不合法,因为合同双方非经同意无权设定第三方权利义务;
3、如B单位按照AC单位的施工合同约定收取了总包管理费,应认定其已经认可并同意AC单位为其设定的权利义务,从而以事实履行构成三方之间的特殊合同关系;
4、值得注意的是,AC单位的施工合同设定B单位义务为:履行对玻璃幕墙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配合义务,而是“施工配合义务”与总包管理义务是两个不完全一致的概念,前者只负责配合施工工作,后者不仅要配合施工还要负责总承包管理,更要承担总承包责任;
5、AC单位设定A单位支付和B单位收取的是“总包管理费”,与AC设定并经B单位同意认可的对应义务“施工配合义务”相对应,两者的表述出现差异,应认定“总包管理费”是费用,而“施工配合义务”是B单位的合同权利义务和责任。
综上,如非因B单位履行“施工配合义务”过错,B单位不承担总承包管理责任,因该责任于B单位同意认可的AC单位有关其义务的条款没有设定。因此,应当裁决如下:
1、裁定C单位承担工期延误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预期利润,驳回对B单位的该项诉讼请求;
2、裁定由C单位承担质量返修义务,驳回对B单位的该项诉讼请求;
3、裁定由C单位承担本案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用,驳回对B单位的该项诉讼请求。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C单位作为业主直接发包的施工人工程延期和质量问题,B单位可以就此向A单位提起施工索赔,索赔内容包括:
1、要求其顺延施工工期;
2、要求其承担工期延误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
3、要求其责令C单位返工,以符合工程施工和设计标准;
4、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特别提醒:如果B单位收取“总包管理费”的收据上写明的也是总包管理费,再加上A单位很容易找到B单位工作中的所谓“总包管理活动”,那就另当别论了。
拿破伦有多高
姓名:拿破仑·波拿巴
性别:男
出生年月:1769--1821
出生地:法国科西嘉
职务:法兰西第一帝国和百日王朝皇帝
拿破仑·波拿巴(1769~1821).天生是一个矮子,性情古怪;被称为"科西嘉怪物".法国资产阶级政治家和军事家、法兰西共和国第一执政(1799~1804)、法兰西第一帝国和百日王朝皇帝(1804~1814,1815)。生于科西嘉岛阿雅克肖城破落贵族家庭。布里埃纳军校毕业,后在巴黎军事学院肄业。1785年任炮兵少尉。受启蒙思想影响,参加法国革命。雅各宾专政时期任炮兵上尉。1793年,出色指挥土伦战役,击溃王党军队,获少将衔。督政府时期因与雅各宾派关系密切,一度被捕。1795年10月,任法军统帅,镇压王党军叛乱。1796年率军进攻意大利,1798年侵入埃及。1799年回国。发动政变(11月9日,共和新历雾月18日),成立执政府,自任第一执政。1804年称帝,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颁布民法(即《拿破仑法典》)、商法和刑法,巩固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对内镇压王党复辟势力;对外多次粉碎反法联盟,严重打击欧洲封建势力。后逐步对外侵略扩张,与英、俄争霸。1812年对俄战争失败。1814年反法联军攻陷巴黎,被流放于厄尔巴岛。1815年重返巴黎,建立百日王朝。滑铁卢战役失败后被流放于圣赫勒拿岛。1821年病死于该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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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9年8月15日生于科西嘉岛。
1781年(十二岁):六月,升中尉,九月,返乡,又参加科西嘉岛独立运动,担任义勇军少校为副司令官,相当活跃,但终告失败.
1792年(二十三岁):拿破仑返回法国,但以“怠慢队务”的罪名 ,被免职.五月,进入巴黎,八月,复职,晋升为上尉,九月,回科西 嘉岛,想转靠法国派,失败.
1793年(二十四岁):此年开始恐怖政治,拿破仑担任尼斯的炮兵连队长,十二月,晋升为炮兵队副司令官,在土伦攻击战中立下大功.
1794年(二十五岁):二月,晋升为少将,被拔擢为意大利方面军炮兵司令官,九月,被当成罗伯斯比派,身陷狱中,但没多久即获释.
1795年(二十六岁):八月,复职,十月,镇定巴黎暴徒,立下大功,继巴拉斯之后,成为国内军总司令官.
1796年(二十七岁):三月九日,晋升为陆军中将,担任意大利方面军司令官.至意大利尼兹亚就任.四月,蒙提诺战役,狄哥战役,塞巴战役,与撒丁尼亚政府和解.五月,露地渡桥战.进入米兰,六月,围攻孟特霸,八月,加达湖畔战役,九月,阿科拉战役.
1799年(三十岁):六月,巴黎发生草月政变,十二月,执政政府成立,拿破仑为第一执政,法国革命结束.二月,亚拉里士战役,三月,雅府战役、亚康战役,七月,阿布基尔陆战,八月,拿破仑兵败逃离埃及.
1800年(三十一岁):十二月,发生暗杀拿破仑未遂事件,一百二十名无政府主义者遭到放逐.三月,埃及远征军奋战,击破登陆攻击的英国、土耳其联军.十二月,霍亨林登作战开始,三日,击破奥地利军主力.
1801年(三十二岁):一月,派遣埃及救援舰队,失败,九月,埃及远征军投降.
1805年(三十六岁):一月,西班牙与法国结盟,八月,在布伦附 近的军队转进至莱茵河畔,十月,乌耳木会战,十一月,占领维也纳, 十二月,奥斯特里兹会战,拿破仑使其家族和有功部属等多人成为贵族, 此年,拿破仑兼任意大利王,开始描绘大帝国的构想.
1806年(三十七岁):三月,约瑟夫.奔那帕特(拿破仑之兄)成为拿波里王,六月,路易.奔那帕特(拿破仑之弟)成为荷兰王,十月,耶拿会战、奥斯特里兹战后,占领柏林,征服普雷兹卢,十一月,征服卢比克,占领华沙,十二月,普鲁斯克战役.
1807年(三十八岁):十月,派遣朱诺率领二万兵力至西班牙,十二月,与西班牙军合作,攻陷葡萄牙.
1808年(三十九岁):十一月,拿破仑率领二十四万大军进攻西班牙,十二月,法国国内政局不稳定,王党也加紧复辟活动,急忙返回巴黎.
1809年(四十岁):一月,西班牙战争告一段落,拿破仑返回巴黎四月,亚宾斯堡战役、兰兹福特战役、艾格曲会战,五月,占领维也纳.阿斯佩伦战役.
1810年(四十一岁):七月,并吞荷兰.
1812年(四十三岁):六月,开始莫斯科进攻战.九月,波罗底诺战役,拿破仑进入莫斯科,十月,拿破仑撤离莫斯科,拿破仑返回巴黎.
1813年(四十四岁):八月,德勒斯登会战,十月莱比锡战役,十一月,拿破仑渡过莱茵河,退回法国境内,兵力激减至四到五万,拿破仑返回巴黎.
1814年(四十五岁):民心背离拿破仑,四月,由达雷杭策动,元老院宣告废除拿破仑的帝位,枫丹白露条约成立,五月,拿破仑被放逐厄尔巴岛,路易十八世即位,九月,召开维也纳会议.
1815年(四十六岁):二月,拿破仑逃离厄尔巴岛.拿破仑在高尔夫 ——周安登陆,进入丘勒里宫,五月,制定二院制的议会政治,六月,滑铁卢会战,拿破仑离开马尔梅逊,朝往陆许福,拿破仑退位,七月,拿破仑向英国投降,巴黎沦陷,拿破仑被载往圣赫勒拿岛.
1821年(五十二岁):五月,拿破仑去世.
1840年:十二月,拿破仑的遗骨被运回巴黎.
破解拿破仑死亡之谜:死于胃癌并非砒霜中毒
新华社巴黎10月28日电(记者卢苏燕)应法国《科学与生活》杂志之邀,法国3位权威人士利用同步加速器射线对拿破仑遗留下来的头发进行了细致分析,结果断定:拿破仑死于胃癌,而非有关专家推测的砒霜中毒,从而为长达40多年的拿破仑死因之争划上了句号。
这3位人士分别是巴黎警察局毒物学实验室负责人里科代尔、法国奥赛电磁辐射使用实验室专家舍瓦利耶,以及巴黎原子能委员会凝聚态、原子、分子研究所专家梅耶尔。据悉,法国《科学与生活》杂志曾将拿破仑遗留下的一些头发交给了3位专家,希望他们能藉此为拿破仑之死下个结论。该杂志在28日出版的11月号刊上刊载了有关拿破仑死因之争的详细资料及3位权威人士的研究情况。
据介绍,这些头发共有19绺,有的是在拿破仑死后从其尸体上取下来的,也有的是在拿破仑在世时保留下来的。3位专家对每绺头发都进行了上百次的测量,对每根头发的测量间距精细到0.5毫米。结果显示:无论是在1821年拿破仑死后取下的头发里,还是在1805年和1814年拿破仑在世时保留下来的头发里,砒霜的含量都超出正常值5到33倍。专家们由此断定,拿破仑不是死于砒霜中毒,因为这些头发的取留时间相距16年,而在长达16年的时间里,这些头发中的砒霜含量几乎一致,并均匀分布在整根头发上,这表明头发上的砒霜不是拿破仑摄食到体内的,它们来自外部环境。对此,专家们推测可能是来自以木材取暖、放置老鼠药、摆弄含砒霜的子弹等,而最可能的是来自某种防腐剂,因为在19世纪时,法国非常流行用砒霜保存头发。
拿破仑(1769-1821)是法国资产阶级政治家和军事家,法兰西第一帝国和百日王朝皇帝,滑铁卢战役失败后,被流放于圣赫勒拿岛,并死于该岛。当年的尸体解剖和临床症状结论是,拿破仑死于胃癌并发症。然而,40多年来,随着在拿破仑遗留的头发中发现大量砒霜,有专家对拿破仑死于胃癌提出质疑,认为法国这位显赫一时的皇帝死于砒霜中毒。
第三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第三套房的购买:不能申请商业贷款,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有一次性付清房款。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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