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经营的概念(连锁经营的概念界定)
连锁经营的内涵是什么 连锁经营的内涵简述
1、连锁经营的内涵即是高度统一,体现在四个方面:企业识别系统统一、商品和服务的统一、经营管理的统一、经营理念的统一。
2、四个统一是有层次的,从低级向高级发展,连锁企业便是随着四个层次的逐步统一而不断走向成熟。
3、如果只有店名和店貌的统一而无服务和商品的统一,那就只有连锁经营的“形”,而无连锁经营的“神”;如果没有经营管理的统一,各个门店虽然招牌相同,但却独立经营,具有较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则连锁企业根本无法实现商品和服务的统一,即使有统一也只能是短暂的,或者是根基不牢固的;而只有一个连锁企业真正拥有了经营理念的统一,才能自下而上各门店各管理层及全体员工自觉遵守统一的经营管理制度,将企业的经营战略完全贯彻下去,并始终如一地形成企业长期的经营特色。
连锁经营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
连锁经营的概念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是由同一商业集团所属的,在不同地域经营同类商品的各商店组成的一种新型商业组织形式。其特征是统一管理、采购、配送、价格、标志、策略和核算。
连锁经营跟传销有啥区别?谢谢各位越详细越好。
这里列举两者的3点不同:
一、定义不同
1、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是一种经营模式。
2、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
二、合法性不同
1、连锁经营是一种合法的、正常的经营模式,实质是企业运用无形资产进行资本运营,实现低风险资本扩张和规模经营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2、传销是违法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国家对此颁布了《禁止传销条例》。
三、特征不同
1、连锁经营
连锁经营是一种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也就是说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的关系是依赖于双方合同而存在和维系的。连锁经营中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之间不存在有形资产关系,而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由各自独立承担对外的法律责任。
2、传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参考资料
连锁经营(国际通用)_百度百科
传销_百度百科
连锁经营是什么?
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经营模式,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以一定的纽带和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和商圈保护的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
连锁经营都要建立统一的配送中心,与生产企业或副食品生产基地直接挂钩。节省流通费用减低成本,一般价格能低与同类商店2%到5%的水平上。
连锁经营特许加盟模式的主要优点在于:
1、授权人只以品牌、经营管理经验等投入,便可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不仅能在短期内得到回报,而且使无形资产迅速提升。
2、被授权人由于购买的是已获成功的运营系统,可以省去自创业不得不经历的一条“学习曲线”。包括:选择盈利点、开市场等必要的摸索过程,降低了经营风险。
3、被授权人可以拥有自己的公司。掌握自己的收支。被授权人的经营启动成本低于其它经营方式。因此可在较短的时间内 收回投入并盈利。被授权人可以在选址、设计、员工培训、市场等方面,得到经验丰富的授权人的帮助和支持。 使其运营迅速走向良性循环。
4、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之间不是一种竞争关系,有利于共同扩大市场份额。
连锁经营这一经营模式的实质,是企业运用无形资产进行资本运营,实现低风险资本扩张和规模经营的有效方法 和途径,这也是连锁经营能得以迅速发展的根本原因所在。
到底是什么是连锁
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是一种经营模式。
连锁经营的模式是源于资本运作和连锁销售的基础!其本质就是层层发展下线,传统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都运用了连锁经营这个模式!
一、直营连锁(或正规连锁,简称RC),是连锁经营的基本形态。这是连锁企业总部通过独资、控股或兼并等途径开设门店、发展壮大自身实力和规模的一种连锁形式。连锁企业的所有门店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总部对各门店实施人、财、物及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方面的统一管理。即所有的店铺(store)都是由同一经营实体-总公司所有(company owned)。[1]
直营连锁的特点:1、必须是同一资本开设门店,这也是直营连锁与特许连锁和自由连锁最大的区别。
2、经营管理高度集中统一。
3、统一的核算制度。
直营连锁的优缺点:高度集权管理可以统一调度资金,统一经营战略,统一管理人事,统一开发和利用企业整体性资源,具有雄厚的实力,易于同金融机构、生产厂家打交道,可以充分规划企业的发展规模和速度,在新产品开发与推广、信息管理现代化方面也能发挥出整体优势。但是直营连锁也有难以克服的自身缺陷,由于直营连锁以单一资本向市场辐射,各门店由总部投资一家家兴建,因而易受资金、人力、时间等方面的影响,发展规模和速度有限。此外,各分店自主权小,利益关系不紧密,其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难以发挥出来。
二、自愿连锁(或自由连锁经营业,简称VC),自由连锁是企业之间为了共同利益结合而成的事业合作体,各成员店是独立法人,具有较高的自主权,只是在部分业务范围内合作经营,已达到共享规模效益的目的。即各店铺资本所有权独立,采用共同进货,协议定价的一种商业横向联合。
自由连锁的特点:1、成员店拥有独立的所有权、经营权和核算权。
2、总部与成员店之间的关系是协商与服务的关系。
3、维系自由连锁经营的经济关系纽带是协商制定的合同。
自由连锁的优缺点:优势在于,其门店独立性强、自主权大、利益直接,有利于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连锁系统集中管理指导,有利于提高门店的经营管理水平;统一进货、统一促销,有利于各门店降低成本,享受规模效益的好处。因此,自由连锁具有较好的灵活性、转换性和发展潜力,它既具有连锁经营的规模优势,又能保持独立小商店的某些经营特色。但是,其联接纽带不紧,凝聚力相对较弱;各门店的独立性大,总部集中统一运作的作用受到限制,因而组织不够稳定,发展规模和地域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过于民主,决策迟缓,相对来说竞争力受到影响。
三、特许连锁(或合同连锁,契约连锁,加盟连锁,简称FC),这是总部与加盟店之间依靠契约结合起来的一种形式,即以单个店铺经营权的授权为核心的连锁经营。风靡世界的肯德基、麦当劳、7-11都是特许连锁组织的典型代表。
特许连锁的特点:1、特许连锁经营的核心是特许权的转让。
2、总部与加盟店之间的关系是通过签订特许合约而形成的纵向关系。
3、特许连锁经营的所有权是分散的,但经营权高度集中,对外要形成一致形象。
4、加盟总部提供特许权许可和经营指导,加盟店要为此支付一定费用。
特许连锁经营的优缺点:特许连锁经营可以突破资金和时间限制,迅速扩张规模。刺激加盟店主更加积极肯干,有助于事业发展。可以降低经营费用,集中精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但是缺点也十分明显,加盟店有时闹独立,难以控制。个别经营失败的加盟店会连累总部声誉和使总部形象受损。当总部发现加盟者不能胜任时,无法更换加盟者。
从目前国内所开展的连锁经营形式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标准的连锁经营形态
,即采取由配送中心统一送货的方式来操作,各连锁部门无独立进货的权限。有的给连锁经营形式归纳了几统一,即:统一牌匾、统一服饰、统一进货、统一店面形式、统一结算、统一企业文化等。这种统一的经营思维打破了传统“一家一店”、“各自为政”的经营思想,可以说是带有一场革命性质经营思想的表现。
非标准的连锁经营形态
即除统一牌匾形式以外,其余的经营形态全部由单个店独立来完成,也可以称之为“准连锁”企业。其目的就是快速在占领市场,缩短与对手竞争的时间。
加盟式的连锁方式
即只要愿意用自身企业名称的其它零售网点,只要你交纳一定数量的加盟费,你就成为该连锁企业中的一员。有的还以低价配货为手段,达到拉拢加盟的目的。以上三种连锁方式,是中国各大、中城市中所出现的连锁企业运作方式,也是中国式的连锁企业组成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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