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夫妻没和谐笔录(消失的夫妻完整笔录是真的吗)
消失的夫妻有多惨审查记录
消失的夫妻是一起非常惨绝人寰的惨案。
了解到消失的夫妻一案后,久久无法平静,一股寒意从心而起。比起死亡而言,更可怕的是折磨与绝望。一对新婚夫妇,只因妻子漂亮,而招致灾祸。
山东消失的夫妻的案件细节是什么?
山东消失的夫妻的案件细节是:
平均不满23岁的王某等4个青年为实施盗窃,溜进本地某村一对新婚夫妇家中实施抢劫,在盗窃过程中发现女主人年轻漂亮,于是临时决定在受害人家里等候夫妻两的归来。
在受害人夫妻进门后,四名被告率先控制好男主人,将其五花大绑,然后四人当着丈夫面进行八个小时的轮奸,女主人被折磨的不成人形。
凶手前科和判决
付刚之前有过1次入狱经历。张学军曾因为抢劫罪被判了8年,2011年刚刚提前假释出狱。张学军是这伙人的老大,出谋划策的都是他。王吉营22岁,也曾因抢劫罪被判刑3年,缓刑3年。至于赵峰是未成年人17岁,也进过看守所的。
最终,2016年6月22日,张学军、王吉营、付刚3人被依法执行死刑。只不过赵某因为是未成年被判无期徒刑。
谁保存了消失的夫妻案在知乎里那个被屏蔽了的刑警的真实笔录?
那个笔录是假的。
你有没有想过这么一个问题:这是谁发表的,作者是谁?
第一,与本案有关的刑警,他获得了一手资料,然后发表,目的又是什么呢?要知道没有特殊原因,笔录是不会公开的。这已涉嫌违法,难道刑警知法犯法,不为利益。即使要公开也不会在知乎这种平台上,因此刑警根本不会选择单独公开这种笔录。
第二,与本案无关的人员,那么他获得笔录的途径是什么?正规途径获得?正规途径就是不会向个人公开笔录,让个人作为转述者,再公开给公众,而是直接公开给公众(前提是选择公开)。非法途径,比如盗窃,就盗窃这么个笔录,这种可能性有多大。
在我看来这无非是一个无良自媒体人利用社会热点,捏造事实,自我炒作,目的为博关注,获取流量。撇开笔录中的时间点有误,不完整,漏洞百出不说。单从它描述某些行为的时候,你不觉得这有点某国小电影的味道吗?不完整的笔录中就这段是完整的。这不就是18年空姐遇害案的翻版,某自媒体利用这个社会热点,卑劣手段的获取流量,最后等来的只有封号。这个案件无疑是一个悲剧,但是比悲剧更可悲的是,众人却在寻找乐趣,并乐此不疲。
《消失的夫妻》笔录是什么?
消失的夫妻是一起非常恶劣的案件。
2015年5月,在山东临沂发生了一起恶性惨案,当时CCTV12也做了一档节目,叫“消失的夫妻”。四名没有工作的犯罪份子,本来想偷东西,但是看到房间女主人漂亮的照片后,在屋里等受害人夫妇回家,进行抢劫,强奸,整个折磨过程近10小时。
而在折磨完两位受害人后,四名犯罪分子还是将两名受害人杀害。案件性质极其恶劣,作案细节骇人听闻。
后续报道:
三人执行死刑,一人因为未成年,基于人道主义,是我国刑法中的理论上的死刑不适用者,再加上其主动供述了具体的作案经过,承认了相关恶行,被判无期徒刑。为被害者憋屈难受,但又无可奈何。
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的处理应该结合当今未成年人作案频发且案件性质愈发恶劣这一客观现实进行相应的修改。一定不能让这成为未成年人肆无忌惮地违法犯罪并逃脱应负责任的挡箭牌。
很多人反对废除死刑是非常有道理的。看了完整的细节,觉得死刑真的不能被废除啊!有些人早已经不能算是人了,说他们是畜生都是侮辱了畜生,连畜生都不如。
借用知乎上一位法警在另一个回答里的话:死刑不仅是对犯罪分子的惩罚,也是对其他人的警示,更是对受害者家属的安慰!如果废除了死刑,不但失去了警示和安慰作用,对于某些犯罪分子来说可能连惩罚作用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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