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程序(离婚流程)
离婚需要走哪些程序
夫妻协议离婚程序包括: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后30天内,双方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明;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拓展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什么流程
流程见下面:
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领取《离婚证》。
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规定,离婚要分2种情形走程序。如下:1、诉讼离婚。起诉阶段、取证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执行阶段;2、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先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冷静期后可以申请离婚证。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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