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摊销年限(开办费应于开始经营几年内摊销)
公司开办费的时间界定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筹建期,是指企业从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期间。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最长可以摊销多少时间?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最长可按5年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年限有受益期限的,按照受益期限摊销;无明确受益期限的,按照相关规定来摊销;无相关规定的,按照不低于5年摊销。企业的开办费按照不低于3年来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的主要特征:
1、长期待摊费用属于长期资产;
2、长期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支出的各项费用;
3、长期待摊费用应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
扩展资料:
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原则:
1、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除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以外,应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期的损益。
2、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限与预计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采取待摊方法的,实际发生的大修理支出应当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平均摊销。
4、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减去发行股票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相关费用,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不够抵销的,或者无溢价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5、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待摊费用
企业开办期间归集了20万的开办费按几年摊销?
开办费摊销年限不短于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开办费的摊销
开办费的摊销
开办费一般按五年摊销,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一次摊销
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最长可以摊销几年?
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根据以上规定,摊销年限5年以上是可以的,但一经确定不能调整摊销年限。
税前弥补年限是5年,结合企业自身的利润预测来确定摊销年限。
开办费的摊销期限
企业开办费的摊销期限,现行会计制度和和新的所得税法没有区别了,都是一次性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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