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延至60岁试点)
正处级女公务员退休年龄?
正处级女公务员退休年龄:55至60岁。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此规定已于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公务员女处级干部的退休年龄
公务员女处级干部的退休年龄为六十周岁。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扩展资料: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四条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工人;
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革命和建设中有特殊贡献的工人;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标准后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吉林人社厅——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
处级干部退休年龄规定
退休年龄:1、正常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2、省部级正职一般不超过65周岁,副职一般不超过60周岁。3、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正常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中发〔1982〕13号)
省部级正职一般不超过65周岁,副职一般不超过60周岁。
《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
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处级干部退休年龄
男干部的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是60周岁;女干部一般是55周岁,如果达到副处级(四级调研员、副高级职称)以上,则是60周岁;干部的职务、职称达到一定层级之后,法定退休年龄可以推迟;因病致残的规定和职工一样,有医院证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前退休,男干部是50周岁,女干部是45周岁;因工致残的规定也和职工一样,有医院证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直接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待遇。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的规定,我国职工现行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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