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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司法解释)

2022-11-29 案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要怎么办

1、 附带民事诉讼 ,应当在 刑事案件立案 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 2、被害人是个人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遭受损失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既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如果遭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在侦查、 审查起诉阶段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公安检察机关已经记录在案, 刑事案件起诉 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检察机关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4、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5、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然后向原告宣读;原告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司法解释)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有哪些

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的范围有哪些 (1)只有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附带民事 诉讼 ,而由于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人格、名誉、精神或者其他物质关系方面损害的,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已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以在 刑事诉讼 进行完毕,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确定之后,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因被告人对被害人的侮辱、诽谤行为而遭受的 精神损害 进行赔偿。 (2)被害人所遭受的直接损失中,一是应将非直接遭受的损失,排除在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之外(如被害人因伤害住院治疗时,在医治其他与伤害无关的病症上的费用等),二是被害人所遭受的直接损失中,既包括已经受到的损失,也包括以后必然遭受跌损失(如在伤害案件中,被害人因伤不能工作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费用),但这种损失应当是必然的、可期的、合理的,其具体的赔偿范围应根据民事实体法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3)只有因人身权受到犯罪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遭受物质损失,被告人并没有因此占有或者获取被害人财物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杀人、伤害、故意损坏财物等)。对虽因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但是由于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的财产而造成损失的案件(如 抢劫 、 盗窃 等),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按照 刑法 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通过追缴赃物,责令退赔解决。赃款、赃物尚在的,应一律追缴,已被用掉或毁坏的,应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赃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和退赃后,仍不能弥补损失的,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4)下列几种情况的案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经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但其违法行为引起了物质损害赔偿责任的。 第二,经调解,自诉人同意撤销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自诉部分,但坚持要求赔偿请求的。 第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检察机关撤回对被告人的 公诉 ,但已查明其行为有物质损害赔偿责任的。 第四,被告人在刑事审判中死亡,但案件已查明被告人负有赔偿责任的,由其 遗产继承 人继续参与附带民事诉讼的。 在相应的刑事案件中,相关的受害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可以相关受理审理的人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对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民事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这类案件的影响和伤害,我国的法院也会积极地进行受理。

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都是在刑事案件审判的同时展开民事部分的审判,两个案件是同时进行的。刑事案件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而其中的 附带民事诉讼 是由当事人自己起诉。一般来说,你起诉的法院就是那个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法院。案件到了检察院之后你作为受害人就可以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了,搜集证据,写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 状,可以递交给检察院也可以递交给法院。也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一般在法院都有个 民事起诉状 的范本,上面都写好了的,填上你的个人信息之类,被告人的个人信息,电话,家庭住址。起诉的原因和请求之类的。不会写的话可以去法院问问会有人告诉你怎么写的。一般审判刑事案件的法官会同时审理附带民事案件,不会另外组成审判庭。程序和民事诉讼一样。

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在 刑事诉讼 过程中,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 诉讼 。即在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被害人均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 代理 人符合法定条件;(2)有明确的被告人;(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二)附带民事 起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要求被告人或其他责任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文书。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2.正文应当写明 :(1)诉讼请求;(2)事实与理由;(3)证明损失的 证据 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 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 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 民事责任 。 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3.尾部应当写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4)具状时间。 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检察机关已经对犯罪行为提起 公诉 ,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当重点写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情况及有关证据。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2)有明确的被告人;(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二)附带民事起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要求被告人或其他责任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文书。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2.正文应当写明 :(1)诉讼请求;(2)事实与理由;(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 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 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 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3.尾部应当写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4)具状时间。 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检察机关已经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当重点写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情况及有关证据。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的条件是什么? 首先,要明确谁可以提起,即附带民事 诉讼 的提起请求权人。根据 刑事诉讼法 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有:(1)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被害人的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在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可作为请求权人,这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增补的。(3)人民检察院,在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下,也可以作为请求权人。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遭受损失的是国家财产或集体财产;(2)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人民检察院不是“应当”而是“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其次,要明确谁对附带民事诉讼负有赔偿责任,即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责任人。包括: (1)刑事被告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3)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 监护人 。注意在此种情形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仍然是未成年人本人,只不过由其监护人在诉讼过程中代行被告的权利、承担被告的义务而已,但是应当在法律文书中列明负有赔偿责任的监护人。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2月12日通过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被告人对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赔偿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4)已被 执行死刑 的罪犯的 遗产继承 人。 (5) 共同犯罪 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 继承人 。在(4)和(5)情形下,遗产继承人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但是如果继承人声明放弃 继承 的,则不能将其列为被告。如果继承人不放弃继承,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赔偿数额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数额为限。 (6)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这种情形主要是指被告人被 取保候审 时的保 证人 ,与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保证人应当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附带民事诉讼成年被告人的自愿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亲属,注意这里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的亲属并非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再次,要明确可以提起赔偿的范围,主要是被害人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失不属于赔偿范围。 最后,要明确何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原则上,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 刑事案件立案 以后第 一审 判决宣告以前提起。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以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此外,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综上所述,因为公民所触犯的法律是 刑法 而必须有国家出面对其进行制裁而可能不能估计到公民的损失,所以当受害的公民想要讨要弥补自己的损失的话就必须在国家 公诉 的时候附带着起诉要求被告人赔偿的,但是如果不满足条件的公民是没有资格进行刑附民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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