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破坏军婚被批捕(男子破坏军婚被批捕 新闻)
江西男子破坏军婚被批捕,破坏军婚应如何处理?
破坏军婚就是触犯法律,而且属于犯罪行为,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长久以来,在人们心中,婚姻一直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一旦男女双方在法律上结成了夫妻关系,那么这层关系就受到了道德的监督与法律的保护,比如说男女双方都有义务保持婚姻的纯洁与对婚姻的忠贞,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对婚姻不忠,首先在道德上必定会受到谴责,而如果情节严重,比如有一个人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进行再结婚,那么就触犯了法律条款中的重婚罪,所以说婚姻是一神圣的关系。而对于某些特定职务来说,婚姻更是不容他人侵犯!比如说军婚,这场婚姻相较于普通人的婚姻来说更是庄严,是绝对意义上的神圣不可侵犯!因为夫妻双方是有一个人在进行着保卫国家的重大使命,但是另一方却遭到不轨之人的恶意企图,这无论是于情于法都是需要受到惩罚的。
而关于军婚的破坏性在法律条款中的规范是更为深入,不同于普通人的登记结婚等原因,军婚只要有一点不符合道德就会触犯到保护军婚的军婚罪法律,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刑法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目前在这方面已经有案例可循,比如最近江苏就逮捕了一起破坏军婚罪的案例,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就因为破坏军婚最被逮捕,其侵犯的那一方在去年与军人结成了夫妻关系,后面男方一直在在服役为国尽忠,但是周某某却心怀不轨来侵犯这场极为神圣的婚姻,这是让人绝对无法容忍的!而这也不禁引发了一些人的疑问,为什么破坏军婚罪会有如此重的刑罚,这让我们从多角度来探讨一下。首先是军人这个职业的需要,军人这个职业的重要性无可比拟,从安全性角度来说,小的说关系到驻地行动之类的保密,往大了说关系到国家安全。
因此,军人这个职业的保密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与现役军人关系最密切的除了战友外就是妻子,因此现役军人在服役的时候其服役组织会对军人的妻子进行审查,比如现役军人一般要提交婚姻报告,然后由其他的军事机关进行审查。除此之外是精神方面的压力,现役军人由于军队的事物一般要与妻子长时间分居,身体上除了非常艰辛不说,精神方面的寄托有很大一部分都是靠着自己的另一半来支撑的,如果妻子在其服役期间有不忠,势必会让军人感受到非常大的压力。最后当然是道德方面的不允许,军人在军队做着守护国家的重大事物,然而家中却遭到不轨之人的窥探,自然让人无法容忍。
破坏军婚罪!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妻子仍与其同居,男子被判刑,如何看待?
破坏军婚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其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
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长期通奸情节恶劣表现为致现役军人的配偶怀孕或者生育等等。造成军人夫妻关系破裂的严重后果主要表现为:被告人挑拨、唆使现役军人的配偶闹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严重虐待现役军人,通奸行为发生后,现役军人的配偶或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
毕竟,社会现状和时代发展摆在那里,提前感受婚姻生活似乎也不是没有道理。但如果你还没有做好和对方结婚的准备,或者你还不确定他会不会和你结婚,那我建议你还是要谨慎同居。同居指的的那种长期同居的状态,短期的不会影响,但如果长期,其实和结婚没什么差别。
同居确实可以让两个人感情迅速升温,因为两个人同居期间,可以做出一些同居之前不能做的事情,例如:一起起床,一起睡觉,一起吃饭,一起刷牙等等,都是同居之前不能办到的。
恐惧可以让两个人更好的了解彼此,知道彼此的一些优点和缺点,好在以后的生活中加以改进,进而更好的促进两人的同居生活。两人在同居期间可以偷尝禁果,但是要做好安全措施,不然后果不堪设想,这样做的话,两个人的感情也会迅速升温,因为可以体会到对方的爱意。
最后,还是希望不要同居,两人在同居之前对对方不了解,但是同居之后可以发现对方的一些优点和缺点,尤其是缺点,有些人不能容忍一些缺点,所以说就会产生一些矛盾,所以最后就会分手。但是两个人都不想看到的,毕竟谁也不愿意。就想走到婚姻的殿堂,但是这也是事实。
男子何某经其战友高某介绍,认识了其妻子吴某,并与其添加为微信好友,之后经常在微信上联系。事后何某来到吴某租住的房子内聊天。由于吴某家停水,吴某便提出去何某住的宾馆内洗澡。期间,何某买了吃的和两瓶葡萄酒。吴某洗完澡之后,在何某的提议下,二人一起喝红酒、吃东西。期间,何某喝了一瓶,吴某喝了半瓶多。喝完酒之后,二人发生了关系。
从此,二人便发展为了不正当恋爱关系,何某则开始经常在吴某租住的房子及成都的宾馆里,与吴某发生关系。其中有一次,何某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偷拍了视频。何某与其女友分手后,更是肆无忌惮地与吴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二人相处期间,何某提出让吴某与丈夫离婚,跟其在一起,但被吴某明确拒绝。何某为了让吴某和其丈夫高某离婚,便将之前偷拍的视频发给吴某的丈夫高某。
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军人不同意离婚时,如果其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都比较好,非军人一方没有什么重要原因提出离婚的,法院应与有关部门配合,对原告进行说服教育,劝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
山西古交一对男女非法同居生子破坏军婚,这对男女需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山西古交一对男女非法同居生子破坏军婚,这对男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据悉,王某和胡某已经被判刑,胡某以破坏军婚罪被判了九个月的有期徒刑,而徐某的丈夫王某因为重婚罪被判了一年的有期徒刑!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王某作为军人家属,理应当体谅军人的不易,然而,王某却做出了背叛婚姻的事情,让人瞠目结舌!可能在王某的世界里,他可以左拥右抱,可以拥有军人妻子,也可以拥有情人!然而,我们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度,破坏军婚是刑事犯罪,重婚罪是刑事犯罪,介于此,王某和胡某军被判刑,实在是咎由自取!
据悉,王某和胡某被判刑之后均为提出上诉,可能他们很清楚,他们的做法已经触及了法律,触及了军人徐某的底线!王某和胡某非法同居,破坏军婚获刑,这个例子富有意义!这个例子足以警示那些感情生活混乱的已婚者,肆意妄为是要付出代价的!
网友热议
此事传到网上后,网友纷纷表示,对于胡某和王某的判刑太轻了,应该从严重判!毕竟此事造成的影响实在是太坏了,婚内出轨本来就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王某明知道自己是军人家属,胡某明知道王某的妻子是军人依旧做出了不法之事,他们理应当被从严惩处,以儆效尤!军人在一线保家卫国,作为家属应该把家庭照顾好,王某终究让妻子失望了!
希望
破坏军婚获刑,网友表示希望所有非法同居者都承担法律责任,而不只是接受道德的谴责!的确,小三日盛,愈发嚣张,若是能够将婚外情立法,可能社会风气会焕然一新!
山西古交一对男女非法同居生子破坏军婚,对此你怎么看?
破坏军婚被批捕!明知是军人妻子仍与其同居,不能让军人流血又流泪,咋看?
军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其“执干戈以卫社稷”的使命。他们忠诚于党、热爱人民,他们恪守本职、崇尚荣誉。都说“军人诚实可靠,做事踏实,不说假话”。这话,连我自己都不信!其实军人挺能“撒谎”的。特别是对自己的家人,妻子,朋友......他们不仅被“骗”了,而且被“骗”了很久很久!
现代的社会,物质生活的变化也对农民的社会面貌和态度产生了重大影响。一些古老的思想和传统逐渐消失,另一些变化很大的思想和传统也消失了。与过去不同的是,婚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村男的找媳妇是一个题,这两年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农村男的结婚难没有解决,又出现了一个偏头痛问题,而离婚率上升了。
军人职业的特殊性、使命的特殊性,决定其婚姻家庭关系不同于普通家庭。所谓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从法律角度分析,嫌疑人胡某作为第三者,明知王某已经结婚,且在明知王某的配偶徐某为现役军人的情况下,仍然与被告人王某同居并生子,有关行为已经构成破坏军婚罪了。
从量刑的角度来看,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看出,对于构成破坏军婚罪的,其基本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当地法院最终判处嫌疑人胡某有期徒刑9个月。
婚姻生活,从结婚到离婚都不是一件小事。结婚不像是恋爱。恋爱只涉及两个人的情感,两人合不来就分开。婚姻不仅仅涉及情感。还要考虑到整个家庭、婚姻财产、孩子等等,还有很多的事情要考虑和担心。
此外,无论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期间,如果出现以下四种情况,后果将更加严重,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现在的婚姻登记取决于全国网络婚姻状况调查。如果婚姻不能继续消除重婚,这并不意味着没有重婚,即使没有领结婚证。任何人,只要已婚者没有登记并和她(他)同居生活,都视为重婚,要承担重婚罪。
众所周知,夫妻之间具有忠实义务,在夫妻存续期间出轨,简直就是渣男。最令人愤怒的是,是直接与他人同居并生子,对于这种行为不予打击,也不足以体现法律的尊严。重婚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构成的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需要注意两种特殊的情形:一是重婚者,即已有配偶并且没有解除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结婚的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子有妻、女子有夫,而且夫妻关系处于存续期间。这种夫妻关系既包括经过合法的登记结婚而形成的夫妻关系,也包括事实上形成的夫妻关系。
军队是一个光荣而伟大的事业,总是肩负着军人的巨大光辉责任,不能像普通人一样,与他们的妻子和家人,因此与他们的家人呆在一起,法律对他是一名军人有着特殊的权利,如有一方是军人,其另一方不可以主动提出离婚。
如果在军婚存续期内,非军人一方与他人同居生活,就属于破坏军婚。对于破坏军婚的行为,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无论是在婚姻关系中还是在离婚关系中,只要其中一种发生,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男子与战友妻子发生关系并同居后,因破坏军婚罪入狱,法院咋判的?
男子与战友妻子发生关系并同居后,因破坏军婚罪入狱,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
江西南昌一男子周某某明知王某是现役军人陈某之妻,仍然于王某新婚之时,与其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并在之后不久于某小区同居生活。周某某被法院一审以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军人承担着保家卫国的重要职责,维护军人稳定的家庭关系十分重要,故此,军婚一直以来都受到国家法律的重点保护。
破坏军婚罪,顾名思义是指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由此可见,如果知道同居或者结婚的对象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还是“明知故犯”的,就构成本罪。反之,如果行为人本人并不知情,不知道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就不会触犯本罪。故此,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案中,周某某明知王某是现役军人陈某的新婚妻子,但是仍然于王某和陈某刚结婚9个月后与其同居生活,严重破坏了受害人陈某的夫妻感情,行为构成破坏军婚罪。
有人可能疑惑,周某某构成了破坏军婚罪,那么与其同居的王某为什么没有被一同认定破坏军婚罪呢?其理由在于,为避免扩大不良影响,对现役军人的配偶,一般不定罪处罚,只在对隐瞒事实真相,欺骗他人与之结婚的现役军人的配偶,在不妨碍军人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重婚罪处理。
本案中,王某对于自己已经和现役军人结婚一事没有对周某某实施隐瞒或欺骗,虽然与周某某同居生活,如果没有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就不会构成重婚罪。同时,由于王某作为现役军人的配偶,并没有被包括在破坏军婚罪的犯罪主体当中,故此,王某在本次事件中不会被定罪处罚。
军人们为我们负重前行,守卫祖国安全,所以才有我们现在的岁月静好!对这样明知故犯破坏军人婚姻的行为,必定会受到刑法严厉的处罚。您对此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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