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犯罪(团伙犯罪是一起开庭吗?)
团伙犯罪是指几人以上
犯罪团伙是指三人以上。
【法律分析】
团伙犯罪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临时纠集起来的一种犯罪组织形式,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团伙犯罪的性质属于恶劣情节型,法律上一般会从重处罚的。但是根据罪犯的实际情况会在量刑上从轻处罚,比如未成年犯罪团伙犯罪。未成年团伙犯罪是一种犯罪形态,是指三人以上共同故意、犯一种或数种罪,是一种以青少年犯罪人为主体,以纠合性的松散结构为特征的违法犯罪群体的总称,符合刑事犯罪集团基本特征的、属犯罪集团性质的犯罪。如果是恐怖组织性质的团伙,那么一旦参与,就构成参与恐怖组织罪。如果是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则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什么是团伙犯罪,都有哪些规定
一、什么是团伙犯罪,都有哪些规定 团伙犯罪是一种犯罪形态,是指两人(含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一种或数种罪。近些年来,它是一种以 青少年犯罪 人为主体,以纠合性的松散结构为特征的违法犯罪群体的总称。符合 刑事犯罪 集团基本特征的、属犯罪集团性质的犯罪。团伙犯罪的性质属于恶劣情节型,法律上一般会从重处罚的。但是根据罪犯的实际情况会在量刑上从轻处罚(比如未成年犯罪团伙)。如果是恐怖组织性质的团伙,那么一旦参与,就构成参与恐怖组织罪;如果是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则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根据犯罪类型进行不同的划分。 二、团伙犯罪的定性 如果是一般的 共同犯罪 ,事先明知犯罪活动而仅仅没有参加实施,则按照共同犯罪的同案犯处理。如果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要分如下情况讨论: 1、如果他是该团伙的首要分子,即使没有实施犯罪,同样要对该事件负刑事责任; 2、 如果他是普通成员,如果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不构成犯罪; 3、 如果是被胁迫参加的,如果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不负刑事责任。 三、性质 如果是恐怖组织性质的团伙,那么一旦参与,就构成参与恐怖组织罪;如果是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则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根据犯罪类型进行不同的划分。 团伙犯罪的定性 如果是一般的共同犯罪,事先明知犯罪活动而仅仅没有参加实施,则按照共同犯罪的同案犯处理。如果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要分如下情况讨论: 第一. 如果他是该团伙的首要分子,即使没有实施犯罪,同样要对该事件负刑事责任; 第二. 如果他是普通成员,如果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不构成犯罪; 第三. 如果是被胁迫参加的,如果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不负刑事责任。 在我国相关的犯罪方式是指相关的犯罪人数在3人以上,对我国的社会和平秩序和人民安全造成极大地影响。我国的办案单位根据相关的案件情况,进行相应的判定。相关的犯罪者根据这类具体的案情,进行不同的判定和判刑。
什么是犯罪团伙
犯罪团伙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临时纠集起来的一种犯罪组织形式。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特点是:(1)团伙组织成员具有低龄化、近习性、纠合性和流动性等特点;(2)组织形式松散,无严密的组织纪律,无固定的团伙头目和骨干成员,无明确的分工,也无严格的纪律约束,靠成员之间的共同兴趣和心理默契来协调行动;(3)无周密的犯罪预谋,无固定的犯罪目标,其活动具有随意性、突发性、地域性、数罪并犯等特点。
团伙犯罪该怎么处罚
对团伙犯罪的处罚规定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团伙犯罪怎样认定?
团伙犯罪是一种以青少年犯罪人为主体,以纠合性的松散结构为特征的违法犯罪群体的总称。符合刑事犯罪集团基本特征的、属犯罪集团性质的犯罪。团伙犯罪的性质属于恶劣情节型,法律上一般会从重处罚的。但是根据罪犯的实际情况会在量刑上从轻处罚(比如未成年犯罪团伙)。通常所说的“团伙犯罪”是个比较广义的概念,它既包括犯罪集团这种有组织的犯罪,也包括结合比较松散,尚未达到犯罪集团的组织程度的犯罪。现行法律中没有对“团伙犯罪”的特殊处罚规定。未成年人由于在生理、心理上尚未成熟,作案时常表现出突发性、纠合性、结伙性,即通常所说的“少年团伙”,但其组织松散,成员不固定。处理时应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区别对待,不能以“犯罪团伙”定罪。需要注意,我国《刑法》中并没有规定什么团伙抢劫罪,对于团伙实施抢劫行为的,此时往往是将团伙犯罪作为抢劫罪中的加重情节,此时法律中规定的起刑点是10年有期徒刑,而最高的处罚则是死刑。对团伙抢劫进行处罚,也要区分一下具体罪犯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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