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女儿(民法典女儿不赡养父母怎么办)
民法典出嫁女儿有赡养义务吗
出嫁的女儿有赡养义务。女儿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因出嫁而消失。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女儿有没有财产继承权
女儿有财产继承权,我国法律规定男女继承权平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民法典规定女儿算不算法定赡养人
《民法典》规定女儿算法定赡养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儿也是法定的继承人。具有继承权的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等。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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