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育津贴(晚育津贴取消了吗)
晚育津贴怎么计算?
目前我国计划生育法已经取消了晚婚晚育的规定,因此,晚育津贴已经不存在。晚育津贴的计算方式:休假方每月的 社保缴费基数 /30×产假天数 休假方每月的社保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晚婚年龄为女23周岁,男25周岁,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 晚婚年龄为女23周岁,男25周岁,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晚育假为30天,可以由男方休也可以由女方休。谁休谁享受晚育津贴。 若仅从津贴数额考虑,如果男方的社保缴费基数高于女方的社保缴费基数,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比女方享受更为合适。北京的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即可。【注意:表中产假天数不包含晚育假的30天,产假总天数包含晚育假的30天】 晚育津贴的领取条件 (一)晚育津贴即年满24周岁的已婚妇女,为初育的条件可以领取,男女双方选择一方领取。 (二)员工申领晚育津贴必须满足产前连续缴纳9个月生育保险的条件,如未能满足这个条件,可在生产后(不含生产月)从次月起连续缴纳生育保险12个月后再提交资料申请 (三)申请生育/晚育津贴需要的材料: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2、《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 3、《 出生医学证明 》(原件+复印件) 4、《XX市生育服务证》或《XX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复印件) 5、《XX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2份,需男女双方单位加盖人事章)如果有一方没有工作就只需要一份 其中最重要的是这个:《XX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下面就来说说这个联系单如何办理。
晚育津贴怎么领取
2017晚育津贴怎么领取
2017晚育津贴领取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可通过网站下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京籍人员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4、《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6、配偶一方为军籍人员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军官证复印件;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人员的,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非本市户籍人员在2012年1月1日(不含)前分娩的,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每月5-25日,节假日除外。
受理岗位: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南区二层)、上地、万寿路分中心四险支付业务岗
街镇社保所业务窗口
到账时间:用人单位于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款项后须及时支付至申领职工本人,并留存相关凭证。
2017晚育津贴领取条件
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且经计生部门认定为初育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育奖励假由夫妻一方享受。
女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由女职工享受晚育津贴。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由男职工享受晚育津贴。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可以由男方单位申领晚育津贴,也可以由女方单位代为申领晚育津贴。
男方单位为男职工申领晚育津贴的,生育当月男职工生育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即可
2011年12月31日(含)之前,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总天数计算;自2012年1月1日(含)起,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生育保险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总天数计算。
什么人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待遇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另一部分为生育津贴待遇。
要想在医院直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三大前提:
一是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且满12个月以上;
二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即要拿到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是从参保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待遇,即参保当月是不能享受待遇的。如果缴费累计不足12个月的,则要累计缴满12个月后办理零星报销。
要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满足以上条件以外,用人单位还要为参保人垫付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才能到社保机构申请。
晚育津贴领取条件
晚婚晚育是国家提倡的政策,尤其是现今社会大龄未婚青年越来越多,晚育津贴开始成为不少人关注的话题。那么,大家是否了解晚育津贴,晚育津贴怎样去领取?领取的条件是什么?一、晚育津贴领取条件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且经计生部门认定为初育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育奖励假由夫妻一方享受。女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由女职工享受晚育津贴。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由男职工享受晚育津贴。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可以由男方单位申领晚育津贴,也可以由女方单位代为申领晚育津贴。男方单位为男职工申领晚育津贴的,生育当月男职工生育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即可2011年12月31日(含)之前,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总天数计算;自2012年1月1日(含)起,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生育保险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总天数计算。二、晚育津贴领取材料(一)《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可通过网站下载);(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京籍人员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四)《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五)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六)配偶一方为军籍人员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军官证复印件;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人员的,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七)非本市户籍人员在2012年1月1日(不含)前分娩的,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就是整理的领取晚育津贴的相关知识,符合条件的朋友们可以依照当地政府的相关文件规定领取晚育津贴,享受国家给予的福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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