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安全事故分类及处理级别)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
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如下: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已经造成了三人以下死亡、十人以下重伤或者一千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已经造成了三人到十人死亡,或者十人到五十人重伤的,或者一千万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几个等级
安全事故级别有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而每种事故都是根据死亡以及受伤的人数进行划分的,也可以根据财产损失进行划分,其中特别重大事故一般是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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