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通违章扣分标准(最新交通违章扣分标准一览表)
行车违章处罚扣分标准
行车违章处罚扣分标准: 1、被交警抓到 闯红灯 ,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 超速 驾驶,记6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交通违章扣分规则
驾驶证扣分规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车辆违章扣分处理标准有什么
解答车辆违章扣分处理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分别会对违法人扣除12分、6分、3分、2分、1分。比较常见的闯红灯就是扣六分。酒驾则是直接扣除12分。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交通违章扣分罚款标准是怎么样的?
交通违章 最基本的就是对行为人进行扣分,交通违章有非常多种情形, 闯红灯 ,酒驾等等。那么关于交通违章扣分罚款标准是怎么样的?闯红灯的扣分标准是扣六分,并且还要罚款一百,酒驾直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就是扣满十二分等。 一、交通违章扣分罚款标准 (一)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 超速 驾驶,记6分。 (二)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 记分:(是摄录罚款) 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 元。 (三)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四)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在 实习期 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或者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交通违章扣分罚款标准中规定了酒驾的行为人,如果被抓到现行犯,直接扣十二分,吊销驾驶证,一般的酒驾是要交警才能够抓到的,电子眼是抓拍不到行为人是否饮酒的,所以生活中酒驾没有被抓获的例子还是非常多,应该加大力度进行管理。
交通违章扣分标准是什么
交通违章 扣分标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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