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实施居住证制度(北京居住证制度受理网点选择有误)
2019年北京发布居住证暂行条例实施办法【全文】
北京发布居住证暂行条例实施办法【全文】
十月起暂住证升级为居住证
从10月1日开始,“暂住证”将升级为“居住证”。昨日,本市正式发布《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非京籍市民,将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这也意味着北京对非京籍常住人口将从“管理”转为多方位服务。
1 谁能领
在京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三条件之一
《办法》中对符合申领居住证的条件进行了明确,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来京人员,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在京有稳定就业
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在京有稳定住所
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在京连续就读
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2 准备啥
尚在有效期暂住证可证明居住时间
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当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如实提供证明其符合相关条件的有关材料。
居住时间证明
包括来京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
就业证明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住所证明
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读证明
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3 怎么领
材料齐全当场受理15日内就发证
准备好了申请材料,就可以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进行申请了。《办法》中要求,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受理,并及时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报区公安机关。
随后,区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证明其身份、居住时间、就业、住所、就读等状况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由区公安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发放《北京市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由区公安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办法》中还特别强调,因法定原因需要延长时限的,最长不得超过30日。
4 有何用
给积分落户“打底”保障合法权益
相比之下,居住证像一个享受服务的准入门槛,而暂住证管理意味更浓。根据《办法》规定,《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更重要的是,非京籍常住人口在领取居住证以后,符合本市积分落户政策的,就可以参与积分落户。《办法》中称,本市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此外,本市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劳动就业、教育、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居住证等信息系统,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
■提醒
居住证每年需签注一次
《北京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办法》中称,居住证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条件的有关材料,申请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解读
申领居住证前应先申报暂住登记
对《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市法制办昨日进行了解读。
之前公安部废止了实施多年的暂住证制度,给实践中如何证明“来京居住半年以上”造成了一定的不便。公安部在去年12月31日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居住证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中规定,非户籍人口先行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后,符合其他申领条件的,可申领居住证。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采取了一种与公安部通知要求相衔接的写法:“来京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申报暂住登记”,以保障居住证制度的平稳实施。
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居住证申领材料审核涉及来京人员就业、住所、就读等多种信息,有必要建立各部门之间的联合审核机制,但为了简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方便申请人,实施办法规定由公安机关统一受理申请材料,再由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对申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最后由公安机关统一向申领人告知办理结果。
此外,实施办法对来京人员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与居住证暂行条例做出了衔接性规定(包括三项权利、六项服务和七项便利)。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定期向社会公布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释疑
积分落户并非落户唯一渠道
不少人会把居住证和积分落户建立某种必然联系。《办法》中明确表示,本市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对此,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昨日明确表态,积分落户只是居住证“赋权保障”基本功能的一个衍生,并非是来京人员落户的唯一渠道;而且,基于本市超大型城市的特性,建立积分落户制度较为复杂,以配套文件的形式另行规定积分落户政策为宜。因此,实施办法对此只做出了原则性规定。
现行的落户渠道主要有: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才引进、亲属投靠和工作调动等,积分落户政策实施后,其他渠道仍按原来的政策执行。
附: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70号
《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已经4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0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安顺
5月17日
第一条为了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地户籍来京人员(以下简称来京人员)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北京市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北京市居住证》是来京人员在京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通过积分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来京人员在京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需要证明居住事实的,应当出示其《北京市居住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来京人员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应当核验来京人员的《北京市居住证》。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来京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建立健全为《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将为《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保障《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相关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暂住登记和《北京市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北京市居住证》申领受理、发放和《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来京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
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应当为来京人员提供暂住登记服务。
第七条来京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一)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
(二)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第八条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当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如实提供证明其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居住时间证明包括来京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市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为申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监护、委托关系存在的证明。
第十条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收到《北京市居住证》申请材料的,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受理;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更正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当场受理;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经告知补正后拒绝补正的,不予受理。
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决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及时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报区公安机关。
区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证明其身份、居住时间、就业、住所、就读等状况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由区公安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发放《北京市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由区公安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因法定原因需要对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限延长的,制发《北京市居住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十二条《北京市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遗失的,《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因证件损坏难以辨认而换领新证的,应当交回原证。
第十三条《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在京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居住信息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北京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
《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十五条在申领、换领、补领《北京市居住证》以及办理居住信息变更、签注等手续过程中,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办理程序,不予发放《北京市居住证》;已经发放的,其《北京市居住证》应当予以撤销。
第十六条《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公安机关应当注销其持有的《北京市居住证》:
(一)死亡的;
(二)已在京登记常住户口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第十七条《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为《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定期向社会公布《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在京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本市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第十九条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负责《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工作过程中知悉的来京人员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二十条市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北京市居住证》办理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对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承担办证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市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居住证等信息系统,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
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民政、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应当逐步使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以及其他便捷手段,方便来京人员申报相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北京市居住证》由市公安机关统一制作。首次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北京市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第二十三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北京市居住证》的申领、使用、管理等活动中有违反《居住证暂行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1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改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北京居住证办理?
北京居住证要如何办理
10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实行居住证制度。两个月内,居住证办理将推行“网上填表”。由于居住卡的有效期只有半年,持卡人员需要在到期前一个月到办卡流管站进行续期签注,之后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下面是应届毕业生整理的北京居住证要如何办理,欢迎大家阅读。
北京居住证要如何办理
10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实行居住证制度。十一期间,北京市派出所共受理2.29万来京人员前来办理两个月内,居住证办理将推行“网上填表”,这将大大提高效率,节省你的时间与人力成本。而从8日起,市民可在全市第一批346个流动人口管理站办理暂住登记、领取居住登记卡。
市民张女士表示,自己之所以着急办理居住登记卡,是因为今年10月下房本,没有暂住证又无法办理房本,所以现在只得重新申领居住卡。另一位女士表示,自己着急办签证,所以急需办理居住登记卡。
在通州梨园站,若想办理居住卡,需要排队领号,其中1号居民自称在凌晨4点就在排队。
由于居住卡的有效期只有半年,持卡人员需要在到期前一个月到办卡流管站进行续期签注,之后就可以到派出所去办理居住证了。
如果不办居住证,到底会对你的生活产生怎样的影响?
影响一:在京学车考驾照需提供居住证
上个月,北京多家驾校在网挂出通知,提醒想学车的非京籍人员抓紧报名,因为自10月起,持暂住证将无法报名,需提供居住证。
多家驾校均称“暂住证只有这两天还能用,因为车管所审核需要两三天。如果拖到十一长假之后,就没办法了。”
这可是真的啊,暂住证将成为历史,在京学车考驾照需提供居住证也就理所当然了。
影响二:北京异地补换身份证需提供居住证
北京全面启动与各省区市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第一批已经启动的'有天津、河北、福建、广东、上海、江苏、江西、海南、陕西、湖北等10个省市外,第二批又启动了河南、山东、黑龙江、安徽、山西、四川、辽宁、吉林、甘肃、湖南、浙江、重庆、贵州、云南、宁夏、青海等16省区市户籍群众在京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依照公安部门规定,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须申请人本人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申请人须提供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换领证件的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如今,暂住证已经被居住证代替,补换身份证也就需提供居住证了。
影响三:出入境办理护照需提供居住证
据出入境网站介绍,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护照,须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那么,相关部门不再办理暂住证,居住证自然当起“老大”来啦。
影响四:机动车摇号需提供居住证
根据规定,非北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应持有北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更有媒体报道,购车摇号申请人暂住证过期需重新申请资格。
10月1日起暂住证停止办理,机动车摇号需提供居住证。
影响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需提供居住证
此前,非北京市户籍人员参加部分职业资格考试需提供暂住证,如果没有暂住证,就不能参加考试。如今,暂住证变身居住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需提供居住证。
影响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需提供居住证
非北京市户籍人员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由于涉及多项资源的配置,包括医院福利、孕检等方面,需要孕妇提供暂住证。如今,暂住证变身居住证,办理生育服务登记需提供居住证。
影响七:孩子打疫苗需提供居住证
外地户口孩子在北京打疫苗,需要非北京市户籍家长提供暂住证。相关条例规定,家长凭有效期内暂住证到所在暂住地卫生服务站为孩子打疫苗。暂住证停办后,孩子打疫苗需提供居住证。
影响八:孩子入学需提供居住证
北京市规定,非京籍儿童入学要求“五证”齐全,即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的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暂住证变身居住证后,孩子入学需提供居住证,有效期以内的暂住证可以继续使用。
影响九:老年人优待卡办理需提供居住证
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非京籍老人,可持暂住证材料到相应居(村)委会办理《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证)》,凭该证件可与本地户籍老人同等享受9项优待政策。包括65岁及以上老人可免费乘公交、逛公园等。如今,暂住证“失效”,老年人优待卡办理需供居住证。
影响十:众多权利服务需提供居住证
权利方面,包括在京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以及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三项。
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六项。
《北京市居住证》如何申领?
(1)暂住证已停止办理,申领居住证应如何证明已经在京居住达半年?
在有效期内且办理达半年的暂住证可申领居住证。
此前没有办理过暂住证者,可在全市流动人口管理站办理暂住登记、领取居住登记卡,半年后可申领居住证。
在北京工作达半年者,可凭纳税、社保证明申领居住证。
在北京买房达半年者,可凭房产证等有效证件申领居住证。
(2)已经有北京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是否需要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是否先要办理居住登记卡?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般不需要办理《北京市居住证》。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的条件和需要准备的证件、证明,可以到北京市公安局官方的网站-网上公示-人口管理栏目查询。
(3)居住地流动人口管理站在哪?
北京市公安局已经公布了10月8日可以办理暂住登记、领取《居住登记卡》的第一批346个流管站名称和地址,市民可以登录北京市公安局官方的网站-网上公示-人口管理栏目查询。
(4)《暂住证》恰好到期是否能够直接办理居住证?还是先要办理居住登记卡?
持有《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已满6个月,满足“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规定,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可以申领《居住证》。
申领条件:居住6个月以上,就业、住所、就读三选一
申领《北京市居住证》,需满足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此外,还需至少满足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连续就读三个条件中的一个。
申领地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来京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
《北京市居住证》由市公安机关统一制作,首次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北京市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材料:身份证+证件照+居住时间证明
申领《北京市居住证》时,个人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以及居住时间证明。此外,需要提供就业证明、住所证明以及就读证明中的至少一份材料。
流程:最快15天就能拿到居住证
一般情况下,从受理当天算起,15天内申请人就能领到《北京市居住证》,因法定原因需要对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限延长的,制发《北京市居住证》的时间最长也不得超过30日。申领的具体流程如下:
此外,首次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北京市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代领:特殊人员可由他人代申领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可由其监护人以及近亲属代为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具体需要的材料如下:
有效期: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
《北京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10月1日起北京居住证正式开办啦!
导语: 10月1日起,北京正式实施居住证制度。与居住证密切相关的积分落户制度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
目前,346个户籍派出所将可受理此项业务。为了加快办理进度,近期,网上办理居住登记卡和居住证的申请渠道将开通,居民可网上填写表格后,再到现场办理。
和讯房产我整理了居住证办理中的各种疑问,供有需求的人士参考。
1、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居住证?
在北京居住6个月以上及合法稳定就业、有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即可申请居住证。而不符合北京市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应向居住地流管站提交相关证件证明办理暂住登记,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
2、暂住证和居住证的区别是什么?
《暂住证》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颁发的临时户籍登记证件,强调的是对外地户籍来京人员的户籍登记和人员管理。《居住证》虽然也有户籍登记功能,但更强调赋权。领取《居住证》后,可以在京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3项权利,以及6项服务、7项便利,并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持证人可以享受的服务和便利还会逐步扩大。
3、有了居住证是不是工作居住证就作废了?居住证与工作居住证有啥区别?
居住证制度实施并不意味着原有的工作居住证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居住证和工作居住证是有区别的。居住证的申请门槛更低,侧重于保障外地进京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工作居住证可享受的`便利更多。北京的《工作居住证》制度始于2003年,持有工作居住证的外地进京工作者在购房、子女义务教育、医保社保等方面享有与北京户籍居民同等待遇。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含金量,北京工作居住证申请门槛也相当高。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高考政策上,目前没有明确政策表明两个证件能提供与北京户口相同的待遇。也就是说,无论是工作居住证的持有者还是居住证的持有者,目前子女都不能以北京考生的身份参加高考。
4、以前领取的《暂住证》是否要重新办理居住证?已有北京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是否需要办理居住证?
以前领取的《暂住证》,只要在有效限期范围之内,都可以继续使用。
原则上,《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般不需要办理《北京市居住证》。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的条件和需要准备的证件、证明,可以到北京市公安局官方网站-网上公示-人口管理栏目查询。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