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车位新规物业法对车位的规定
民法典车位新规,物业法对车位的规定?
首先没有物业法这一说法,应该参照我国的《物权法》中对小区车位规定,同时《物权法》也归入《民法典》。其次,小区内规划的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需求,通过出售、附赠等形式约定使用;占用业主共同公共用地修建的停车位属业主共有。有关于车位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归全体业主所有,也就是说,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随意规划停车位的,私自出售属于违法行为。1、小区的公共空地。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开发商划几道线就变成车位再卖给业主,这当然侵犯了业主的权益,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
2、地下人防车位。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所谓的购买车位其实都是签的长期租赁合同,每个月还要交管理费。
民法典对小区停车收费有什么规定?
小区停车费问题一直是广大业主较为关注的话题,其中的关键点就在于小区的车位所有权到底归谁!谁拥有车位的所有权谁就能够决定车位是否出售或出租。
对于提出问题的建议是,如果能够办理车位不动产权证书,那么是可以放心购买的,如果不能办理车位不动产权证书,那么建议不要购买该车位。
【车位所有权】
一般小区内部的车位可以分为这么几种:一、建筑规划内的车位(包括地上车位和地下车位);二、建筑规划外的车位(占用小区绿地、道路改建的车位);三、人防车位(城市人防工程的一部分)
一、建筑规划内的车位
首先建筑规划内的车位不属于公摊面积,属于是开发商建筑规划中申请批建的车位,这部分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可以由开发商决定是采取出售、出租还是附赠等方式进行处置。
二、建筑规划外的车位
不在建筑规划内的车位大多数情况是占用了小区公共绿地或道路改建的,这部分车位由于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绿地改建的车位,所以所有权应归全体也祝所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三、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属于城市人防工程的一部分,产权一般归国家所有,但是管理权一般归开发商所有,所以对于人防车位开发商可以选择以出租的方式进行处置。
《人民防空法》第五条,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购买车位注意事项】
购买的车位能否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建筑规划内的车位是可以向房产一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而建筑规划外的车位(可以理解为“小产权房”)以及人防车位是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所以如果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车位不要购买,可能产生后续的纠纷。
2021年民法典地下车位规定?
按照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小区中的停车位(包括地上和地下)、公共绿地、公园、小区道路等归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占用、转让,任何用于商业化经营的,须经小区全体业主的同意,且获得的所有商业性收益,须用于改善小区的居住环境。
民法典地上停车位规定?
《民法典》里第二百七十五条明文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021民法典对公摊车位的规定?
1.《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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