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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总则编第35条,编什么民法典?

2022-11-28 司法

民法典总则编第35条,编什么民法典?

编纂民法典。

《民法典》总则编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也是民法典的总纲。总则规定了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各分编在总则的基础上对各项民事制度作出具体规定。总则编共10章,204条,包括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 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

民法典三百三十五条怎么理解?

第三百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955年民法总则?

最早的是1955年10月5日的“民法总则草稿”,其第一章规定基本原则,第二章规定权利主体,第三章规定的就是权利客体,第28条公开申明“民事权利的客体包括物和权利”,继而再规定法律行为等内容。

1955年10月24日“民法典总则篇”仍采上述体例,第三章规定物和权利,申明“另案为民事权利的客体”。1956年12月17日“民法典总则篇”第三章也规定了“民事权利的客体”。这说明,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民法并未采用民法总则不规定权利客体的作法。

民法典是一部什么样的法律?

要知道民法典是一部怎样的法律?得首先知道《民法》是什么?

民法是调整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典是从书籍编纂角度的命名,就是将与民事法律行为相关的各种单行法律编纂为一部典书。《民法典》由调整民事法律行为的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所有的民事法律规范组成。

《民法典》编纂、颁布生效后,原有的关于调整民事法律行为的单行民事法律规范: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单行法律全部不再适用(失效)。从这个意义上你就可以想像《民法典》是一部怎样的法律了

民法典每条内容概括?

《民法典》主要内容概括是包括七编,也就是总则编和物权编,合同编,以及婚姻家庭方面的事项规定和继承,侵权,以及人格权方面的规定。在总则方面是将绿色原则确定为基本的原则的。

一、《民法典》主要内容概括是什么?

《民法典》包括7编,即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84章、1260条,总字数10万余字。结构安排上有几个特点:一是坚持民商合一,二是单设人格权编,三是不设独立的债权编,四是不设独立的知识产权编,五是单设侵权责任编。

(一)总则编。总则编共10章、204条,与民法通则相比,主要修改内容有:

第一,为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并在各分编的相关制度中体现了绿色原则。

第二,完善了监护制度。扩大了被监护人的范围,强化了政府的监护职能,并增加了临时监护制度和临时生活照料制度。

第三,确立了特别法人制度。按照法人设立目的和功能等方面的不同,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第四,完善了民事权利制度。对知识产权作了概括性规定,以统领各知识产权单行法律。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完善了民事责任制度,增加规定了“好人条款”和“英烈保护条款”等。

(二)物权编。物权编共5个分编、20章、258条,与物权法相比,主要修改内容有:

第一,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相关制度。完善征地补偿制度,与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相衔接;落实土地承包“三权分置”制度;考虑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制度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在民法典中作出衔接性规定。

第二,完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强化业主对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权利,适当降低作出决议的门槛;完善公共维修资金使用的表决规则;明确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

第三,增加规定居住权。为落实党中央的要求,认可和保护民事主体对住房保障的灵活安排,满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在用益物权部分增加一章,专门规定居住权。

第四,关于改善营商环境。扩大担保合同的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实现担保物权的统一受偿规则和清偿顺序;删除具体登记机构的规定,为建立统一的动产抵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留下空间;完善流押、流质的规定。

第五,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作出原则性规定,国务院正式提出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后,再进一步做好衔接。

(三)合同编。合同编共3个分编、29章、526条,与合同法相比,主要修改内容有:

第一,增加典型合同类型。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增加了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

合伙合同这4种新的典型合同。

第二,补充完善债法的一般规则。明确了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问题,完善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的具体规则。

第三,完善国家订货合同制度。规定国家根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计划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订立合同。

第四,完善电子合同的订立、履行规则。为适应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规范电子交易行为,对电子合同订立、履行的特殊规则作了规定。

第五,完善格式条款制度。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尽到合理提示义务的,对方可以主张这些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六,禁止高利放贷。为了防范金融风险,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细化客运合同的规定。明确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等。

二、人格权编内容是什么?

人格权编共6章、51条,规定了人格权的一般规则,并对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姓名权和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作了明确规定。

第一,确立器官捐献的基本规则。明确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共同决定捐献。

第二,规范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

第三,增加禁止性骚扰的规定。明确了性骚扰的认定标准,并规定了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防止和制止性骚扰的义务。

第四,明确禁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深度伪造”他人的肖像、声音,侵害他人的人格权益,民法典从人格权保护角度作了明确规定。

第五,明确规定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明确了隐私的定义,对侵害他人隐私权的常见行为作了列举性规定。界定了个人信息的定义,明确处理个人信息遵循的原则和条件,强化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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