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发现自己已婚(结婚登记会知道之前已婚了吗)
广西一女子单身16年发现自己“已婚”,此事对她的生活有何影响?
女子明明单身,但是在民政系统上却显示已婚,会造成很大的影响,最直接的就是买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有配偶的相关证明,但是女子却拿不出来。在我们的概念里,结婚只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明,到民政局就办理就可以了,只要拿到了结婚证,婚姻关系就成立了。但是凡事没有绝对,有人即使没有领到结婚证夫妻关系也成了,广西的黄女士就遇上了这样的问题。黄女士自认为自己已经单身十几年了,在准备买房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被结婚了。经过咨询黄女士才知道当年自己跟林某没结成的婚被赋予了法律意义,虽然两个人一直没有拿到结婚证,但是在民政系统上却把两人登记成了已婚。这是民政部门办理流程上的失误,所以应该帮助黄女士恢复身份。
一、影响女子提取公积金。
如果是单身,那黄女士的公积金可以自由提取,在买第一套房时候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而黄女士被结婚了,那意义就不一样了,除了证明自己的财产外,还需要提供另一半的财产。由于联系不上林某,黄女士也没办法提取公积金。
二、影响女子以后的婚嫁。
其实已婚跟单身还有很多区别,如果两个人的婚姻关系成立,另一半有负债,黄女士也需要共同承担。而且民政部门的已婚登记还会影响到黄女士以后的婚嫁,如果没有解除婚姻关系,那就是重婚了。
三、相关部门应该帮助解决这一问题。
这是民政部门留下来的问题,我想应该由这个部门帮助黄女士解决。眼下的问题是大家都联系不上林某,但是解除婚姻关系一定要登记的另一方也就是林某到场,事情也一直困扰着黄女士。
结婚证户口本显示已婚该怎么办
没结婚户口本显示已婚的处理办法:户主持本人的身份证明和相关的未婚证明至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修正的错误的登记。之后结婚时即可正常登记,否则,错误的婚姻登记未修正时,会构成重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广西一女子单身16年,突然发现自己“已婚”,当地民政局是如何回应的?
广西一位女子单身16年时间,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候,突然间发现自己“已经结婚”,而且长达16年时间。会出现这样情况,原因在于女子和当时的男友,到民政局领证结婚时候,已经办理好了结婚证,最后又因为户口本没有签字而被暂扣。在这之后,女子和前男友也去过几次民政局,都没能顺利领回结婚证,直到她和前男友分手。
面对这样一个情况,民政局回应正在努力解决,出现这样一个情况,他们也很意外,并表示会负责将事情处理好,不让女子办理业务受到影响。
一、女子办理业务,发现自己“已婚”
如果不是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我想女子还不会发现,自己竟然还存续有一段“婚姻关系”。这一点让女子惊讶不已,自己明明一直单身,怎么会有婚姻存续呢?
女子办理业务时候,被工作人员要求,提供配偶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以及配偶无房证明。这样一个回馈结果,让女子内心疑惑和吃惊,明明没有结婚,哪里来的对象呢?
带着这样一个疑问,女子努力回想,因为这样一个事情,让她想起了多年前的一段恋情。当时自己和男友,确实办理过婚姻登记,现在的自己,可能就是受到了这样一个经历的影响,才不能够顺利办理业务。
二、事发多年前,一波三折领证经历,最后也没能顺利领证
事情发生在2005年初,当时女子和男友,拿着资料去民政局登记结婚。起初一切顺利,两人也拿到了结婚证;就在最后时刻,工作人员却发现了户口本上承办人没有签名,并因此暂扣了结婚证。当时工作人员告诉两人,让他们将手续补齐以后,再来这里领走结婚证。
两人工作较为繁忙,男友从事工程工作,需要经常性驻外。还没有等到两人手续补办齐全,男友假期就宣告结束,不得以两人都回到了各自的工作岗位。等到两人再次来领证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快一年,这一次工作人员没有找到他们的结婚证,被告知可能是实习生在整理材料时候,将他们结婚证处理掉了。
找不到结婚证,两人需要重新办理结婚证;工作人员告知要想顺利办理,需要到档案馆去拿档案。两人到了档案局后,又被工作人员告知,并没有找到有关两人的档案。这样一个情况,如果放在他人身上,该直接疯掉了。
民政局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查到了两人登记信息,却还是因为资料不全,没有办法补办结婚证。事情到了这里,两人非但没有拿到结婚证,感情也出现了裂痕。男友不再想要补办结婚证,而女子也认为电脑上有记录,两人就是合法夫妻。
三、前男友再婚,民政局就此事作出承诺
两人因为这件事情,也发生过多次争吵,加上长期异地原因,两人也是渐行渐远,慢慢变得生疏起来。女子多年来,一直都没有再婚,而前男友却在2013年时候结婚了。想着前男友都已经顺利结婚,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应该已经处理妥当,女子也就没有再操心过这件事情。
女子遇到这样情况后,便将其反映给了民政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针对这样一个情况,也做出了详细的调查。现在面临情况是,能够查到女子婚姻登记信息,却找不到档案和结婚证。这样一个情况,给问题处理,带来了一定的麻烦和困扰。
好在工作人员,告知女子,他们也正在想办法解决这件事情,工作人员也就此事展开了协商和讨论。有必要情况下,也会让公安部门协同配合,将这件事情圆满处理。
个人观点:如此“奇遇”,工作人员存在重大过失
整件事情中,女子和她的前男友,是最大的受害者。因为工作人员的疏忽,让自己的生活,陷入到了困境和麻烦中,最后还因为时间太长,已经无法确定,当时为其办理业务工作人员。
有婚姻登记的信息,没能顺利领取结婚证,因为资料不全,这个情况责任在女子和前男友。工作人员,将结婚证和档案遗失,责任全在他们,而且属于严重的错误。
本是一段美好的婚姻,因为结婚证领取问题,最终将一对新人拆散。领结婚证时候,出现了各种风波,这样情况,在我们国人看来,是一个非常不吉利的先兆。多次领证不成功,后来两人生活、感情中的矛盾,也就可想而知。
整件事情中,女子对于这段感情,始终未曾放弃,这一点值得敬佩。我个人也较为好奇,婚姻关系没有结束的前男友,怎么能够顺利结婚呢?
女子登记领证,却发现自己已结婚十年,究竟怎么回事?
“结婚登记当天,发现自己意外多了一个丈夫,谁当了我10年的丈夫?”成为阿某心中的疑问。阿某与男友特意挑选特殊的日子前往阿克陶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可到了婚姻登记机关却发现阿某于2012年5月7日与一名男子已经登记结婚,遂拒绝为阿某办理结婚登记。
听到这个消息,阿某一脸错愕,自己明明是第一次结婚,怎么会有婚姻登记史?而且自己“被登记”结婚的男子根本不认识。男友更是一头雾水,两人感情极好,他坚信阿某不可能背着自己与他人结婚。莫名被扣上“已婚”的帽子,阿某和男友既气愤又委屈,一时又觉得束手无策。婚礼在即,领不到结婚证,他们的婚礼也无法继续筹备下去,阿某陷入无尽的烦恼中,她选择了多渠道维权。
当事人:“当时我问表姐,说姓苗(男子)是谁,她说知道啊,姓苗(男子)是我老公,她说当时是我拿你的身份证去办结婚证 。”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这个显示着跟自己登记结婚的男子苗某,竟然是自己的姐夫。从罗女士表姐提供的他们夫妻二人当时的结婚证照片中可以看到,男女方登记的信息分别为苗某和罗女士,合照上的人却不是罗女士,而是其表姐王女士。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乐东黎族自治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表示,2021年开始,婚姻登记这块就没有撤销婚姻的权力了,冒用他人的信息来办这结婚证,这个婚姻也是无效的,需要由她上法院去起诉,判决书下来以后,她才能正常的办理婚姻登记。结婚本是人生一大幸事。不想却莫名遭遇要先“离婚”才能结的尴尬。客观上,可以理解由于技术上的缺陷。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