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安全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给你发个自己看看
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等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以建设安全标准工地为载体;以安全技术、安全措施为手段,最大限度的保障工程安全、财产安全、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各工区的负责人要清醒头脑,认清形势,立足于自身的工作职责,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加强安全管理力度,强化安全意识,现明确本项目部下属施工负责的安全职责。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因工亡人事故发生;
2、杜绝国有公路上由我方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发生;
3、杜绝易燃易爆物品,爆破器材丢失、被盗、爆炸事故发生;
4、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5、事故负伤率控制在0.5%以内。
二、安全生产责任
1、各工区负责人在安全管理工作上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对所承担的工程安全工作负直接或主要领导责任。
2、执行各项安全规定、规程、标准及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将安全工作与施工生产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3、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纠正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4、掌握施工中各工序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具体做好安全生产预防、隐患预控、危险因素清除工作。
5、对本工区开展群众性、经常性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人遵章守纪保安全。
6、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配齐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禁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禁止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对全体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党和国家关于施工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的规定。
(2)项目部制订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施工生产中的危险区域。
接受教育者均需签名报到,不得遗漏。如有遗漏要重新进行教育。未接受教育的,不得安排工作。
8、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参加主管部门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谨无证上岗作业。
9、工区负责人在安排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由针对性的讲明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及必须遵守的规定,以进一步提高大家的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能力。
10、工区负责人应随时检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把不安全隐患消失在萌芽阶段。
11、对项目部下发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文件,认真学习,发现其中安全缺陷或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向项目部提出,完善措施后实施。
三、安全奖惩
1、安全奖励:落实上述安全生产责任并达到上述安全生产目标者,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对于弄虚作假,隐瞒事故,取消评先资格,并通报批评。
2、处罚:因管理不善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各工区负责人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法律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上述目标不受责任人变动的影响,责任人若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1、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是以下六个: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管理部门都必须管安全,必须依照国务院“安全生产是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的指示精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就要在管理生产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和标准,制定本企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
(2)“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是指安全工作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该原则要求,在对企业进行各项指标考核、评选先进时,必须要首先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指标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3)“三同时”原则。“三同时”是指凡是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五同时”原则。“五同时”是指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四不放过”原则。“四不放过”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和事故责任者没有被处理不放过。
(6)“三个同步”原则。“三个同步”是指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技术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中文名:安全生产
外文名:Safe production
本 质: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
类 型:方针
安全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01
安全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安全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企业单位各生产小组都应该设有不脱产的安全员。小组安全员在生产小组长的领导和劳动保护干部的指导下,应当在安全生产方面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协助小组长做好工作。
经常对本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促他们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正确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和维护本组的安全设备;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情况的时候,及时报告;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上实现防止事故的措施。
安全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安全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1、安全责任的分工,一般是以“谁主管,谁负责”作为基本原则的;2、对外性质,在法人企业当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3、对内性质,在企业中对安全责任的设置,则以上述原则进行分配,对于企业中各业务领域的主管负责人作为内部各自领域的第一责任人;4、根据分配原则,在内部各业务领域当中,领域主管负责人以下,则按照各行政级别从高到低设置责任系数,以作为判定责任的系数;5、当然,各领域则分别对各自经管的操作系统、业务系统(有形或无形)担负安全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统筹提出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计划。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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