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区车位归谁2021年民法典地下车位规定
民法典小区车位归谁,2021年民法典地下车位规定?
按照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小区中的停车位(包括地上和地下)、公共绿地、公园、小区道路等归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占用、转让,任何用于商业化经营的,须经小区全体业主的同意,且获得的所有商业性收益,须用于改善小区的居住环境。
民法典车位归属当事人是指谁?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根据上述法律条文,该种经规划备案批准的停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直接通过售卖或出租的形式将该部分停车位让与小区业主,或者经开发商授权的物业代行上述售卖或出租事宜。因此,小区业主在购买或租赁专属车位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停车位是否属于规划内的车位,否则即使缴纳了购买价款或租赁款也无法获得“专属停车位”,继而又引起了不必要的纠纷。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另外,《民法典》同时明确规定了,该种类型的停车位的出售、出租首先应当用于满足小区内业主的需要,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均不得基于获取更大价值的考虑将停车位出售或出租给非本小区业主外的个人或组织,否则业主有权向开发商或物业主张自己的权益。
新民法典地下车位归属权?
小区地下车位也属于不动产。依据《民法典》第209条之规定,地下车位归不动产证登记记载的人所有。
小区车位归属是全体业主吗?
法典没有这么说。
实际上,所谓的《民法典》,它只是把几部法律进行整合,汇编,适当修改后,编纂在了一起而已,我们也不能指望一部法律的事实,就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
那么在“小区车位归属”这个问题上,《民法典》并未作出最新的、更为明确的界定,而是基本上是沿用了原《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小区车位,无非是包括地上车位,与地下车库车位。
相对而言,地上车位的产权问题比较清晰和简单,一个关键原则就是:
它是否属于规划之内的。
只要是那些明确标明属于地上规划中的停车位,它们的产权就归开发商所有。
开发商可以随意处分,包括租、售、赠与等等。
只要是地上规划之外的,占用小区公共道路、场地等等划出的停车位,那么它们的产权就属全体业主共有,不论是开发商或者前期物业公司,均不得擅自处分。
小区地下车位问题,一直就比较复杂,伴随着争议和质疑:
大方向和总的原则,还是得先看规划,就是说规划内的还是属于开发商。
规划外的,而且非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麻烦和争议,主要来自那些所谓的“人防工程停车位”。这个问题,包括其归属权和受益方,非常复杂,理论界一直在探讨在研究。
要想确定它们的归属,既要结合《人民防空法》的相关规定,还要看这部分车位是否计入了公摊建筑面积。
法典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做出针对性的规定;而各地的地方性法规,又各有差异和不同。
2021年民法典地下车库规定?
2021年民法典地下车位规定:1、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也就说,允许开发商和业主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车库的权属。地下车库的产权是否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有约定遵从约定,没有约定则根据下文标准判断;
2、是否计入公摊面积如该地下车库计已入业主公摊面积,那么小区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已包含该地下车库的面积,此时,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属全体业主所有。如地下车库并没有计入公摊面积,则车库产权归开发商所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车位的产权年限跟商品房的产权年限是一样的,车位产权年限是70年。车位产权办出《房地产权证》后作为物权拥有是无期限的,但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年限与车位所在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因此,应该查看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其土地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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