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不了婚,2021年民法典起诉离婚一定能离吗?
民法典离不了婚,2021年民法典起诉离婚一定能离吗?
如果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要求离婚,那是能够离的。如果是一方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这种情况下几乎都是判决不准离婚。
2020年的离婚判决适用民法典吗?
不能。
民法典生效实施的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0年离婚判决书,所认定的法律事实明显是民法典生效之前的事实,是由民法典生效以前法律事实引起的离婚纠纷,依照规定,应适用当时的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据此,应当适用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
民法典离婚规定如何第一次不判离?
民法典明确表示,若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夫妻双方分居一年后,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时,当事人最好有固定证据证明双方确已分居,并证明分居时间已满一年,以促进法院在二次判决中援引该条规定,直接判决离婚。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民法典规定的两种离婚程序详解
有人说离婚的方式有三种:
①协议离婚
②起诉离婚
③自动离婚
前面两种说的对,但是第三种是典型的坊间传言。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没有把自动离婚写进法律,那民法典关于离婚的方式是怎么规定的呢,我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第一部分:协议离婚
【法条原文】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法条解读】
按照旧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现场即可办好离婚手续,就能领取离婚证,很简单婚就离了。而在民法典正式施行后,提交离婚申请只是离婚的第一步,接下来的30天是一段强制性的“冷静期”,且任何一方如对离婚表示反悔,即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30天的冷静期届满之后,双方仍不能自动离婚,双方还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没有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也就离不了。
所以有人说《民法典》1076、1077、1078这三条法律,大大拖慢了离婚协议的效率,这协议离婚都不如以前离婚离得快了。
下面,我就协议离婚常见问题,采取问答的形式给大家讲解: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①本人的结婚证
②本人的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③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后面的离婚文书写作课程,将详细给您介绍离婚协议怎么写。
④双方当事人各提交两张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照片具体要求详细问登记机关)
特别注意:
因为各地政策不同,建议大家在去办理离婚之前先打登记机关的电话询问一下或者先去现场咨询一下,防止到了离婚登记的地方一次办不成,等再想去办,另外一方耍赖不同意再次一起去。
协议离婚本人不去,找人代办,可以吗?
不可以,离婚必须本人去。
之前没领结婚证,怎么协议离婚?
不用离婚,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先结婚,双方没有结婚,自然不需要离婚,想分开直接走人 就行。(事实婚姻除外)
异地可以协议离婚吗?
目前,还不能完全实现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想离婚必须回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双方都想离婚且人在外地不想回去,可以试着让一方起诉离婚,法院立案后经过法院调解离婚
去民政局当场可以离婚吗?
2020年1月1日之后,协议离婚有冷静期,不能当场领离婚证。2019年还可以当场办。
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的地方有没有免费咨询的服务?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二十一条婚姻登记处可以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公开招募志愿者等方式聘用婚姻家庭辅导员,并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婚姻家庭辅导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之一:
(一)社会工作师;
(二)心理咨询师;
(三)律师;
(四)其他相应专业资格。
婚姻登记处的电话怎么查?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二十条 婚姻登记处应当开通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功能和咨询电话,电话号码在当地114查询台登记。
具备条件的婚姻登记处应当开通互联网网页,互联网网页内容应当包括:办公时间、办公地点;管辖权限;申请结婚登记的条件、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申请离婚登记的条件、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程序和需要的证明材料、撤销婚姻的程序等内容。
第二部分:起诉离婚【法条原文】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下面我们通过一问一答来给大家讲解。
问题一:起诉离婚要去哪?
受理起诉的机关是人民法院。
问题二:每个地方都要法院,到底要去那个法院?
①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离婚的诉讼;
2、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由被告住所地管辖情形:
1、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2、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③涉外离婚的管辖情形(大家了解即可):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问题三:人民法院怎么找?
可以通过地图软件,或者打114查询,或者直接让出租车师傅带您去。
问题四:去法院离婚需要带什么过去?
①离婚起诉书(打印件3份,本人签字按手印)
②证据(立案带复印件3份,开庭代原件)
③原、被告身份证件(自己身份证要带原件,交复印件1份给法院,对方的可以交复印件1份)
④结婚证(立案带原件,带复印件3份,开庭带原件)
⑤婚姻登记证明(结婚证被对方藏了,需要去民政局调取这个,立案带复印件,开庭带原件)
⑥诉讼费(暂时带500,以法院收取为准)
特别提醒:如果委托律师的话,上述材料主要由律师准备,其他需要补充的,建议咨询立案庭法官,提前打电话问一下。
问题四:委托律师需要花费多少?
这个主要看地区的经济程度,有的地方基础费用3000起,有的5000起;财产多的,可能多收,财产少的,可能少收;律师费具体要跟律师去协商,双方要签署代理合同,合同要一式两份。作为当事人的您,可以去律师协会网站多看看,也可以多到几家律师事务所选择一下,找一个有责任心的律师代理。
特别注意:离婚案件可能要多次起诉,如果是二次诉讼,就得准备两笔律师费用,当然也可以跟律师谈,一个总价。
问题五:哪几种情况建议委托律师
①经济雄厚型
自己资金实力雄厚,请一个自己满意的律师,帮自己分析案件,帮自己去法院立案,在开庭时帮自己说话,说白了律师代理也是一种服务。绝大部分的当事人不愿意上法院打官司,离婚案件更是如此,如果经济实力允许还是找一个律师从中斡旋,从中调解,凭律师三寸不烂之舌,将双方争议圆满化解,不能化解的就让律师帮助自己一战到底,争取最后胜利。
②案件复杂型
很多人在起诉离婚前,往往经历了漫长的自我斗争过程,也经历了一个没有效果的谈判过程;还有一些人虽然没有和对方直白的谈离婚,但内心也经历了一个极其压抑的心理反复过程。
但是,打离婚官司,如同发动一场战争,想获得胜利并不是那么容易。想要达到理想的诉讼效果,需要大量的诉前准备工作。这时,请律师的作用,就大大显示出来了。换一个角度来说,当您是被告,突然收到法院邮寄的起诉书,看到上面无中生有、甚至一派胡言的语句时,看着诉状请求中明显不合理的请求时,仅仅是气得脸色发青,嘴唇发紫是不够的,这时需要有针对性的拟写答辩状,准备反证,准备反击。
还有一些离婚案件,案情复杂,需要分割财产数量巨大,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需要请专业婚姻律师来相助,这样可以最大程度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问题六:哪几种可以自己起诉离婚,不需要委托律师
①无儿无女、无财产型
②资金不允许型
③情感争议型
有些当事人情路坎坷,心理不平衡,觉得自己很受伤很委屈,对方太不是东西,太没有良心,这类案件一般请律师的意义不大,不如去找婚姻情感咨询师或找朋友倾诉。
问题七:婚姻关系的解除时间,《民法典》怎么规定的?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问题八:军婚有没有特殊保护?《民法典》怎么规定的?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问题九:男方什么时候不得提出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问题十:起诉离婚要花多少诉讼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新实施的民法典与之前相比是不是离婚难了?
婚姻自由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我国也不例外。所谓婚姻自由即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现实社会中,结婚自由目前已基本上实现了,但离婚自由呢?离婚自由还是存在很多问题的,就是离婚比较困难。2021年民法典实施了,离婚是变难了还是容易了?离婚率会不会下降?
一、民法典实施以前离婚的基本现状
1、这里说的离婚以诉讼离婚为主,协议离婚系双方自愿,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在协议离婚无法实现的情形下,只有通过诉讼离婚来达到离婚的目的。诉讼离婚容易吗?
笔者曾代理过多起离婚官司,涉及各种情形都有。总结起来就是诉讼离婚并不容易,特别是在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举证不出来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这种情况下,诉讼二次,三次甚至四次,法院不判决离婚的情形还是存在的。
2、下面介绍一个笔者曾经代理的一个真实案例。
张某(女)与王某(男)2012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二人结婚初期感情尚好,张某性格比较强势。2017年张某在家带孩子,王某去广州打工。王某去广州打工后,因为一些琐事和张某电话上发生争吵,之后跟家人联系开始变少,后来干脆就失去了联系。张某给王某打电话不接,发微信不回,也不给家里打钱。张某问王某父母王某的情况,王某的父母也表示不知道。
就这样直到2018年6月还是没有消息,张某无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立案后,给被告王某家里邮寄了传票,王某父母签收了传票。后来法院开庭,王某及王某父母均未到庭。法庭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不准离婚,理由就是:
原、被告夫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向法庭提供证据,如提不出相应的证据证明其主张,将承担对己不利的后果。现原告张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但未向法院提供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任何证据。原、被告共同生活多年,并生育有孩子,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基础,双方应倍加珍惜,对双方生活中发生的矛盾,原、被告双方应加强沟通和交流,慎重对待婚姻中出现的问题,共同面对和解决,珍惜双方多年的夫妻感情,从而做出理性的选择,双方在今后的生活当中,只要能相互理解、沟通和包容,有和好的可能。综上,原告张某要求离婚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本院不予以支持。
笔者查了一下,所有不同意离婚的判决,理由基本上都是跟上面差不多。一审判决后,张某独自一人去外地打工,孩子交由王某父母看管。这期间,王某还是基本上联系不上,偶尔发微信,会回一次,回微信大概意思就是说,不同意离婚,让张某自己在家看好孩子。2018年年底春节期间,王某从广州回来,王某当时表示会改过自新,张某碍于面子上原因在王某家住了几天,春节过后,王某在未通知张某的情况下,再次前往广州,此后又是音信全无。
2019年8月张某无奈,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进行了审理。开庭过程中,张某表示坚决要跟王某离婚,并说出了各种理由。法官在问询过程中,问到王某近期是否回来过?你们是否在一起过?张某当时也比较实在,就说了王某春节时曾回来过几天,当时是他们在一起了,但王某并未悔改,现在还是音信全无。后来,二审判决下来了,判的还是不准离婚,理由大体还是同第一次的理由,又加上,2018年年底春节期间双方曾在一起生活过,视为双方感情仍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
张某接到判决后,很无奈,准备过半年后再次起诉。但2019年年底,王某突然回到老家,在与张某多次协商后,最终同意协议离婚,双方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3、笔者曾经在某次学术研讨会上遇到了某法院一个民事法庭庭长,笔者跟他聊起离婚官司这个事,他说他曾经办过一起诉讼了4次也没有判决离婚的,不是我们不判决离婚,婚姻法本身就不想让离婚,婚姻法关于可以离婚的条文很少也很模糊,在不符合条文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我们也不敢判决离婚。
婚姻法中关于离婚,只提到了感情破裂这个标准,还有五种参考情形,即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其实现实中的离婚情形千奇百怪,能符合以上五种条件的很少。
二、民法典后离婚的基本现状笔者认为,该离婚的还是要离,并且离婚率大有上升之趋势。1、民法典中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但该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且该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大大增加了协议离婚的难度。协议离婚无法实现,只有通过诉讼离婚来实现。离婚诉讼案件会有所增加。2、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篇中关于离婚的具体情形,跟之前婚姻法中规定的五种情形没有变化,所不同的是民法典中增加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种情形。该种情形规定,第一次判决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法院应当判决离婚。这里的应当判决离婚就是必须判决离婚。也许立法者,在立法时,也考虑到了,针对这种多次诉讼离婚,又不判决离婚的情形,这种情形长期下去,有可能会引起其他社会矛盾。因此,从该增加的情形来说,离婚变得相对容易点了,最起码之前那种诉讼两次、三次、四次还不判决离婚的情形为有所减少。最后提醒坚决要离婚的朋友,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一年之内一定要分居,只要符合这种情形,第二次诉讼离婚,法院必须会判决离婚。不然的话,第二次诉讼能不能离还真不好说。法律条文是固定的,现实生活是千奇百怪的,不能机械的理解适用法律,要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合情合理的判决。每一个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如果二个人早已形同陌路,还保留那一张婚姻证干嘛?法律不应该成为人们追求幸福生活的枷锁!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