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协议有法律效力吗(电子版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电子合同指可以替代纸质合同的电子数据电文。只有在第三方平台上、采用可靠电子签名技术订立的数据电文才可以称得上电子合同,可以替代纸质合同,具有书证的诉讼效力。
有效的电子合同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使用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第二,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
电子邮件属于合同法规定的数据电文的范畴,双方在电子邮件上就交易内容达成合意,也属于合同法认可的合同,关键是要确定电子邮件的使用人是谁。
一般来说,需要付费的企业电子邮箱必须注册、缴费,相对较为容易证明其使用人的身份,但平时人们常用的免费电子邮箱,如果当事人否认,则很难证明。这时候就是出现签订合同无效的情况。
所以,通过电子邮件签合同时,尽量通过快递书面的《电子邮箱地址确认书》。如无法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应该在电子邮件中,尽量让对方透露其信息。比如,上传营业执照、身份证、姓名、电话、地址等,并保留证据,以便在双方发生争议时,用这些资料作为佐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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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是的,电子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受到《民法典》和《电子签名法》的法律认可。
首先,《民法典》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其中,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另外,《电子签名法》于2004年8月28日正式颁布,并于2005年4月1日开始正式生效。其中,《电子签名法》第14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字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然而,不是所有的电子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考量:
电子合同和纸质合同的区别,在于是使用传统印章或者手写签名签署,还是使用电子形式签署,其能否产生法律效力,主要看它是否符合《电子签名法》与《民法典》的要求,即电子合同是否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
一方面,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一样,合同的生效要件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一般成立即生效。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另外,《电子合同订立流程规范》(GB/T36298-2018)也规定:合法有效的电子合同是指缔约各方在互联网上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系统、采用可靠电子签名技术形成的数据电文。
由此可见,签一份合法有效的电子合同,需要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以及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
另一方面,根据《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即真实身份、真实意愿、签名未改、原文未改。
也就是要确保签名人的身份真实准确,有明确的签署意愿表达,签署的文件原文和签名数据本身不能被篡改。满足以上四点要求的,就是可靠的电子签名。
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而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所以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首先,电子合同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因为根据《电子签名法》第二条,电子签名是指:
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且根据《电子签名法》第三条: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据此,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然而,不是所有的电子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考量:
电子合同和纸质合同的区别,在于是使用传统印章或者手写签名签署,还是使用电子形式签署,其能否产生法律效力,主要看它是否符合《电子签名法》与《合同法》的要求,即电子合同是否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
一方面,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一样,合同的生效要件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一般成立即生效。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另一方面,根据《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传统签字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根据《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即真实身份、真实意愿、签名未改、原文未改。
以上,也就是要确保签名人的身份真实准确,有明确的签署意愿表达,签署的文件原文和签名数据本身不能被篡改,满足以上四点要求的,就是可靠的电子签名,具备完整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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