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性骚扰条款,民法典中有无打击男性被女性性骚扰的条款?
民法典性骚扰条款,民法典中有无打击男性被女性性骚扰的条款?
不仅民法典有,刑法典也有
男性被女性骚扰属于侵犯了男性的合法权利,至于具体侵犯什么权利要看侵犯着的行为,比如自由权,性自主权等。因此,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七编 侵权责任编第一章一般规定进行维权。
如果严重,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追究其强制猥亵罪
为什么新民法典中规定?
新民法典真的有这样的规定吗?我感到有点扯。
清洁工为了打扫厕所,进出厕所,实际上都会有意地回避里面的人。如果里面有人,她们往往都会自觉地避开,等人走了才进去。或者进去以后,在门口作个标记,以示有人在里面工作。难道真的有清洁女工会乘着有男人在里面而进去看人的小鸟?我感到这太匪夷所思了。
从心理上来说,做清洁工的人,尤其是打扫厕所的人,大都不会以自己的职业为豪。她们在工作的时候,会放松到有闲心去看你的小鸟儿吗?我想,更多的是希望自己早点打扫完,早点完事走路吧。就是真的不小心撞到,也就当是看到个小肉瘤吧,哪里有心去欣赏?
那些认为女清洁工去厕所搞卫生,是为了窥探男人的隐私,还要把女清洁工扭送到公安机关的人,内心是多么的狭隘和肮脏。这种人大概看男医生给女病人看病,女护士给男病人打针也是会想入非非的吧?
民法典1010条内容?
《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民法典》明确了性骚扰的认定标准,赋予性骚扰受害人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并规定了用人单位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义务。
细化侵犯个人隐私的情形,引导社会尊重女性人格尊严
女性的隐私权相对于男性更为脆弱,特别是新技术给女性的隐私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民法典》明确禁止了一系列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如:“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等,这些细致的规定都能够有效引导社会尊重女性个体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益。增设夫妻共同财产条款,强化保护婚内妇女合法财产权
与《婚姻法》相比,《民法典》第1062条在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方面,增加了“劳务报酬”和“投资的收益”两类。这一规定扩大了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强调了劳动所得共有的婚姻共享立法理念。对妇女的合法财产权加强保护,是对妇女在家庭中的投入的认可与保障。
给予离婚无酬劳务经济补偿,认可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
男子聊天群讨论性骚扰隔离女生?
我国民法典规定性骚扰行为人需承担民事责任
一、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条 【性骚扰】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性骚扰行为为何屡禁不止
认定难:国家层面的立法尚未对“性骚扰”行为进行判定,中国大陆最早出现法律规范的“性骚扰”一词是在2005年。
取证难:取证难是因为性骚扰大多发生在封闭性场所内,具有隐秘性。非封闭性场所内发生的性骚扰,又往往具有突发性和瞬时性,比如“袭胸”,除非有目击证人,否则受害人往往来不及保存证据。
受害者的心理因素:很多女性受害者往往从心理角度认为自己偏弱,不如男性强势。
社会环境的压力:很多侵犯行为虽然对受害者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和心理阴影,加上社会性污名带来的压力,受害者担心自己遭受二次伤害。而且社会风气走向麻木,面对这种情况很多人选择袖手旁观,这导致很多受害者担心自己大声说出来之后引不起周围人的重视还遭来一堆白眼,助长了“咸猪手”的嚣张气焰,导致他们屡屡作案,有恃无恐。
三、如何去做?
1、是在公共场所着装不宜过于暴露。其次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在性骚扰高发场合多加留意。
2、如果被侵犯不要沉默,要大声呵止,及时向身边人求救。施害者毕竟做贼心虚,会停止侵犯,法律上称为“犯罪中止”。一旦后果严重、情节恶劣,已经构成违法犯罪就要报警,让法律对猥亵他人的行为进行有效制裁。
3、受害者选择报警要固定证据,性骚扰的证据首先保留司法证据,保存衣物、被违法分子扯坏的拉链等物品,方便警方搜集上面沾染的指纹、体液等;详细复述受到侵害的情节、过程,陈词准确,在复述过程中理智、审慎、思维严密,避免给人似是而非、精神恍惚的印象;最好能找到两名以上目击证人;让警方调取监控录像。如果上述几点证据能搜集到位,维权的成功率就能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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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民法典骚扰怎么规定的?
性骚扰是指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条 【性骚扰】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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