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与我同行感想作文,民法典中印象深刻的条例?
民法典与我同行感想作文,民法典中印象深刻的条例?
1、 首提“居住权”
民法典物权编新增了一个叫“居住权”的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居住需要。
在《民法典》颁布之前,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居住权这一概念。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合二为一。我们对房屋本身享有所有权,对房子之下的土地拥有40年、50年或70年不等的使用权,住宅70年产权到期可自动续期。如今,在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之外,又新设“居住权”,究竟对老百姓会有什么影响呢?
居住权的存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障部分弱势群体的权益,也同时满足了一些社会需求。比如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夫妻双方离婚分离家产时,房子归夫妻其中一方所有,但另外一方居无定所时该怎么办呢?现实中法院常常从民法基本原则出发,判决居无定所的一方仍可住到原来的房子里,直到有别的住所为止,这也是一定程度上居住权的适用。最近几年“以房养老”问题层出不穷。所谓以房养老,是指老人将房子抵押给金融机构,获得养老金直到去世。一些机构以此为名,骗取老人房产,导致老人不知不觉中房产被贱卖,最终赔了房子又失去了住所。如果在签订“以房养老”协议的同时,保障老人居住权,不到去世,这一权利就一直存在,这样一来便可帮助许多老人免受骗局之苦。现实生活中,如果老人一旦给保姆或亲戚设立“居住权”,老人去世后,即便房子为子女所继承,保姆或亲戚仍享有居住权。 如果“居住权”是终生的,保姆或亲戚可以住到自己去世为止,子女即便拿到了不动产证,也没有权利将其赶出,也不得再次用于出租。当然,保姆或亲戚只能居住,没有资格进行转让买卖,其子女也无法获得继承权。
由此可见,居住权的设立,将会对未来房产价值和社会生活产生巨大影响。房产交易安全也需要引起重视,过去房产交易,只需要看是否存在抵押、是否存在租赁,未来房产交易时,则必须要考虑到居住权是否存在。
2、 见义勇为免责
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2006年南京“彭宇案”发生后,“扶不扶”“救不救”等问题却一度困扰公众,案件中被告彭宇因为热心帮助了被撞老人,最后反而被要求支付医疗费。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屡次发生,引发热议。《民法典》出台之前,我国民法法律制度体系中并没有完整的针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保护的专门规定,而是散见于各个法律制度之中。对于见义勇为行为的保护主要是通过申请补偿的方式来实现。例如《民法通则》中关于无因管理、防止侵害、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规定以及最高法的部分司法解释等等。
此次《民法典》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
今后不管是救助人,还是法院在司法实践当中也更有法律依据了。更好地保护救助人的权利,防止救助人被赖上,通过法律的规定为自愿实施救助的人撑了个腰,给了法律的支持。善意救助的行为得到了鼓励,因此这一条也被称为“好人法”。
3、 明确保护个人信息
大数据时代,怎样有效地保护个人信息是公众面临的重要问题,十九大报告中曾明确提出的“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都离不开个人隐私的保护。2014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11号,自2014年10月10日起施行),明确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
2015年8月29日,《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扩大犯罪主体范围,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应当从重处罚,提升法定刑配置水平。修改后,“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我国一直将个人信息保护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民法典》更是明确了自然人对个人信息享有受保护的权利,要制止任何组织收集、存储、保管个人信息,以及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对违反规定者要进行严格的处罚。在数字化时代,民众有时会面对人肉搜索、垃圾短信、电信诈骗等挑战,《民法典》确认和保障与个人信息有关的人格权益,并规定个人信息利用的基本规则,让个人信息使用有法可依,将有效遏制过度搜集个人信息的乱象。
4、 “头顶上安全”得到守护
近年来,高空抛物造成他人伤害的案件屡屡发生,这使“头顶上的安全”成为大家关心的焦点。以前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在一些案件中,因难以确定肇事者,最终判定全楼业主和物业共同赔偿。在2000年重庆“烟灰缸案”中,郝某在重庆市渝中区学田湾正街被一个从高楼上掉落下3斤重的烟灰缸砸成重伤,由于无法确定烟灰缸是哪一户抛下的,郝某的妻子将具有抛掷可能性的22家住户全部起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每户承担8101.5元。“一人抛物,全楼买单”,过去这样的规定,无辜者实在有些冤枉。
《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同时要求公安等机关在发生类似案件后,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法律开始实施后,物业要相应的扩大自己的职责范围,更好的为小区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公安机关更是“被点名”要求查清责任人,避免了不作为的情况,相信以后全楼连坐的情况有望避免发生。
5、向霸座者说“不!”
2019年广东省曾出台相关条例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乘客乘坐高铁或火车,强占他人座位究竟是法律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一直受社会关注和争议。
《民法典》此次对乘客与承运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将“反霸座”条款包含进来。现实生活中人们对“霸座”行为更多是道德指责,但其实“霸座”行为本身蕴含的多重法律关系。以高铁为例,首先,乘客与铁路公司之间通过购票,订立了客运合同。“对号入座”本应该是履行合同义务。霸座者不按约定乘坐,即违反了合同约定。铁路公司可以“违约”起诉霸座人。此外,霸座者霸占了他人座位,这是一种侵权行为,具体侵犯的是被霸座人的使用权。因为被霸座人付出金钱而不能“落座”。通过《民法典》明确的法律规定,进一步确保出行秩序和公共安全。
6、 禁止高利放贷
随着我国民间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民间借贷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话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近年来,针对大学生群体的“套路贷”案件频频出现。通过一步步诱骗大学生签下高额利息或是空白借款合同,“套路贷”犯罪团伙总是能成功得手。有时还会发生暴力催收,老百姓的利益受到了极大的侵害。
《民法典》从上位法的高度对高利放贷行为进行规制,也是我国首次在人大立法层面明确对高利贷行为予以禁止,代表了国家对高利贷进行坚决禁止和严厉打击的态度,解决民间借贷领域存在的乱象,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的决心。
为民法典设计标语?
1、民法典 让生活更美好
2、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 走进群众心里
3、民法典与生活同行
4、民法典 人民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
5、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6、从“法”到“典”,开启民事权利保护新时代
7、民法典,人民群众权益的保障书
8、切实实施民法典,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9、民法典:新时代的人民法典
10、以民法典实施强化全民法治信仰
11、民法典: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12、民法典是一部镌刻和保护人民权利的法典
13、贯彻实施民法典 为人民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14、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
15、树民法信仰,“典”法之光芒
16、‘典’亮生活,伴民同行
17、民法典,拉近法律与生活的距离
18、民法典 回应时代需求 满足人民需要
19、民法典 守护你
20、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
21、学习民法典,护航新时代美好生活
22、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开启民事权利保护新时代
23、学好用好民法典,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24、贯彻实施好民法典,让民法典深入人心
25、切实实施民法典,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26、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27、.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28、.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29、.学习民法典,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关于民法典的论文摘要?
第一篇论文摘要:民法典与特别民法关系的建构
民法典当前面临的最大挑战来自特别民法的兴盛.特别民法依其功能类型可分为补充型、政策型与行政型三种.各国民法典与特别民法的关系有两种模式:法典解构与法典重构,消费者法与劳动法是否纳入民法典,是两者关系的核心.法典解构不调整消费关系与劳动关系,动摇了民法典作为市场经济基本法的地位,但保持了民法典的纯粹性,法典重构与传统民法典的价值取向抵牾,且难与传统民法体系兼容,但维护了民法典的地位.中国未来民法典既应成为纯粹的私法,又应纳入并整合政策型特别民法,真正成为市场经济与家庭生活的基本法,且能有实质创新并可垂范久远.
第二篇摘要范文:民法公平原则新诠
我国有部分民法学者否认公平为民法基本原则,但基于",正义在近代以降的人类德性体系中居立核心地位",、",市民社会提供了私法正义发生的环境与舞台",、",私法正义具有无法为公法正义所取代的独特性",、",民法中的公平并非重复宣示法的一般价值",、",一些大陆法系国家承认公平为民法基本原则",等考虑,公平足以充任民法基本原则.公平原则意指在民事生活领域,应使",各人得其应得",的观念求取最大程度的实现.公平原则表现为交换正义、归属正义、矫正正义与分配正义等具体类型,而它们又各自透过一些具体的民法制度加以实践.民法上的公平一般具有程序性、形式性的品性,诉诸客观等值标准的显失公平、情势变更、违约金增减、瑕疵担保责任等,以及旨在实践分配正义的民事权利能力、无过错责任、公平损失分担、抛掷物致害责任等制度具有实质性或结果性,在民法中居于例外地位.
第三篇民法论文摘要:民法的人文关怀
比照近代民法以财产法为中心,现代民法强化了人文关怀,主要表现为从以财产法为中心到人法地位的提升,并广泛体现于民法中主体制度的发展、人格权的勃兴、合同制度的发展、物权法的发展、侵权法的发展、婚姻家庭法的发展等各个方面.中国未来的民法典应当以人文关怀构建价值理念,注重对人的自由和尊严的充分保障以及对弱势群体的特殊关爱.基于这一理念,在中国未来民法典中有必要增加人格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编.在中国民法的适用等方面更应强化人文关怀.
关于民法典写时评标语?
1、学习民法典,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提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化水平
3、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4、民法典是一部保障人民权利、推动国家治理的法律宝典
5、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6、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7、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谱写法治中国新篇章
成长成才与法同行?
成长路上,遍布荆棘。与法同行,阳光满地,周道如砥,前途光明!法制生活的时代已经来临,法时时在我们身边。
我想大家对“法”这个词并不陌生。无论是看书读报,还是看电影、电视,我们都能感受到法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密不可分,那么,究竟什么是法律呢?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其目的在于为护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人类的希望。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刑事案件占65%,已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等新特点。
常言说得好,有规矩才成方圆,有法律的保障才会有和谐的校园。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就要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学法。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我们广大的青少年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是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够清楚地明白法律的重要性。
二、守法。法制法规是神圣的。我们守法,就可以在法治的保护下自由飞翔。违法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我们身旁的骑士,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制知识来保护未成年的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我们手中的法制法规,保障我们和我们身边的人。有人说“掌握电子计算机应用技术是跨入21世纪的名片,而具备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才是跨入21世纪的通行证”。
走在成长的路上,蓦然回首,昨日的生活早已成为了一段曾用哭声、笑声,泪水、汗水编织起来的历史。与法同行,让文明之花竞向开放;与法同行,为生命的航船指明方向;与法同行,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的人生道路阳光灿烂,不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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