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休假制度(公休假期规定)
公休假规定
关于国家公休假的规定:公休假日又称“公休日和公共假日”。是指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可以休年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以休年假10天;已满20年的,可以休年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休假国家规定天数
国家公休假具体时长的规定如下:
1、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新年1天、春节3天、劳动节和国庆节3天、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1天。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2、带薪年休假: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公休假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公休假规定自2008年开始共有七大全民法定公休节日,分别为元旦、春节、清明、端午、劳动节、中秋和国庆节;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还有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建军节;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