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终审(一审终审的6种情形)
法院一审终审是什么意思
民事审级制度是一国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它体现了诉讼程序的公正、效率和安定的价值理念,在整个民事诉讼程序中起了基础性的作用。民事一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民事纠纷案件经过一级法院的审理,裁决一经作出即生效的司法制度。在实行一审终审制时,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确定的判决、裁定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状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一审终审的6种情形
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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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终审是什么意思
一审终审 是审级制度的一种。案件经过一级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在实行一审终审制时,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确定的判决、裁定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上诉。根据中国 民事诉讼法 规定,作为两审终审原则的例外,适用一审终审的案件有: (1)最_人民法院审理的 一审 案件; (2)基层人民法院依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宣造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案件、指定监护案件、确认身份关系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等。一审终审的判决、裁定与两审终审终审的判决、裁定法律效力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一审终审的情形
一、一审终审的情形有哪些
1、一审终审的情形如下: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二、民事诉讼一审程序的步骤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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