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轻微伤的鉴定(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公安部)
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标准是:(一)头颈部损伤:1、头皮擦伤面积在5平方厘米以上。2、头皮挫伤。3、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4、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5、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6、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7、眼部挫伤。8、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9、眼部外伤造成视力下降。
轻微伤的标准是什么
轻微伤鉴定标准有以下几点内容:根据《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轻微损伤的评定的原则方法及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公、检、法、司及院校系统进行损伤评定。本标准适用于一切违反《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所造成的轻微损害。
2.2 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
2.3 鉴定人应当由公安机关及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法医人员或经培训过的兼职法医人员担任。鉴定人进行鉴定时,有权了解有关案情、现场勘查情况和调阅病例档案。有关部门必须给予协助。
2.4 鉴定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并结合损伤的预后作出综合评定。
2.5 轻微伤的鉴定应在被鉴定者损伤消失前作出评定。
2.6 本标准为轻微损伤的下限,上限与轻伤鉴定标准衔接,未达到本标准的为不构成轻微伤。
轻微伤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轻微伤是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害或轻度短暂功能障碍的损伤。一般轻微伤愈合后对人体正常生理功能及容貌体态无影响或影响轻微。中国现行法律对何为轻微伤无明文规定,也无全国统一的轻微伤法医学鉴定标准,仅有地区性、行业性的鉴定标准,如1988年上海市公、检、法机关联合发布的《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试行)》,1996年公安部发布的《轻微伤鉴定标准》等
轻微伤怎么鉴定
一、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微伤的鉴定标准如下:
1、颅脑、脊髓:(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b)头皮擦伤面积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c)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2、面部、耳廓:(a)面部软组织创。(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d)眶内壁骨折。(e)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f)耳廓创。(g)鼻骨骨折;鼻出血。(h)上颌骨额突骨折。(i)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
3、听器听力:(a)外伤性鼓膜穿孔。(b)鼓室积血。(c)外伤后听力减退。
4、视器视力:眼球损伤影响视力。
5、颈部:(a)颈部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b)颈部擦伤面积4.0cm2以上。(c)颈部挫伤面积2.0cm2以上。(d)颈部划伤长度5.0cm以上。
6、胸部:(a)肋骨骨折;肋软骨骨折。(b)女性乳房擦挫伤。
7、腹部:外伤性血尿。
8、盆部及会阴:(a)会阴部软组织挫伤。(b)会阴创;阴囊创;阴茎创。(c)阴囊皮肤挫伤。(d)睾丸或者阴茎挫伤。(e)外伤性先兆流产。
9、脊柱四肢:(a)肢体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b)肢体关节、肌腱或者韧带损伤。(c)骨挫伤。(d)足骨骨折。(e)外伤致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f)尾椎脱位。
10、手:(a)手擦伤面积10.0cm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6.0cm2以上。(b)手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伤深达肌层。(c)手关节或者肌腱损伤。(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e)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11、体表:(a)擦伤面积20.0cm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15.0cm2以上。(b)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c)咬伤致皮肤破损。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