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预付卡(商业预付卡和购物卡的区别)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流程
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备案流程
首先准备好相关材料,然后根据你的经营模式在推出该卡起的30天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的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一般来说,5天之内就可以完成备案。办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相关资料包括:
1.《单用途发卡企业备案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审计机购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但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的餐饮企业除外。
4.实体卡样本(正反面)、虚拟卡记载的信息样本。
5.单用途卡业务、资金管理制度
6.单用途卡购卡章程、协议
7.资金存管账户信息和资金存管协议
备注: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除了提供上述材料还需要额外提交:与售卡企业签订的协议文本及售卡企业清淡;集团发卡企业提交集团股权关系说明;品牌发卡企业提交企业标志、注册商标所有权或排他使用权证明。除此以外,如果你的企业有外商投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复印件。
若发卡企业未进行备案,一旦被消费者举报或相关部门抽检,当地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就会责令企业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单用途预付卡备案材料
1.《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加盖企业红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红章);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红章);发卡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企业红章);
4.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加盖公章),但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的集团、品牌发卡企业除外(应于下一会计年度开始补充提交财务报表);
5.实体卡样本(正反面)、虚拟卡记载的信息样本;
6.单用途卡业务(应包括发行、服务、纠纷处理、系统管理等内容)、资金管理制度(应包括预收资金的结算、管理、使用等);
7.单用途卡购卡章程、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用途卡的名称、种类和功能;
(2)单用途卡购买、充值、使用、退卡方式,记名卡还应包括挂失、转让(如发卡企业提供转让服务,则应列明转让的条件和方法;不提供该服务的,应在章程和协议中明示)方式;
(3)收费项目和标准;
(4)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5)纠纷处理原则和违约责任;
(6)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
8.资金存管账户信息和资金存管协议(商务部统一标准格式)。(备案机关应查验资金存管协议或存管资金冲抵凭证,并留存复印件;资金存管协议、保证保险保单、银行保函和担保保函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备案机关应记录协议、保单或保函的到期日;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备案机关应提示备案企业续约。对协议到期未续约的企业,视同达不到备案要求,备案无效,备案机关予以公示,备案编号同时作废,企业需要重新备案)
9.与售卡企业签订的协议文本及售卡企业清单。
10.集团发卡企业提交集团股权关系说明;品牌发卡企业提交企业标志、注册商标所有权或排他使用权证明。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
单一用途预付卡
单用途预付卡是商业预付卡的一种,它是由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用的一种预付卡。
商业预付卡以预付和非金融主体发行为典型特征,按发卡人不同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专营发卡机构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
另一类就是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的单用途预付卡。
2011年5月底,针对公款消费和收卡受贿等问题,央行、监察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定了《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
《意见》要求,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具体行业分类表见附件1)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是指前款规定的企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第三条 集团发卡企业是指发行在本集团内使用的单用途卡的集团母公司。集团是指由同一企业法人绝对控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品牌发卡企业是指发行在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使用的单用途卡,且拥有该品牌的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或者经授权拥有该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排他使用权的法人企业。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是指使用同一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售卡企业是指集团发卡企业或品牌发卡企业指定的承担单用途卡销售、充值、挂失、换卡、退卡等相关业务的本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的企业。第四条 规模发卡企业是指除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之外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
(一)上一会计年度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
(二)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
商务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规模发卡企业标准,以公告的形式公布。第五条 商务部负责全国单用途卡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单用途卡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单用途卡行业组织按照章程为其成员提供信息咨询和宣传培训等服务,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第二章 备 案第七条 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
(一)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二)规模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其他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第八条 发卡企业应向备案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发卡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可以从备案机关处领取或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下载(格式见附件2)。第九条 规模发卡企业除提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向备案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但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的规模发卡企业除外;
(二)实体卡样本(正反面)、虚拟卡记载的信息样本;
(三)单用途卡业务、资金管理制度;
(四)单用途卡购卡章程、协议;
(五)资金存管账户信息和资金存管协议。第十条 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除提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向备案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加盖公章),但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的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除外;
(二)实体卡样本(正反面)、虚拟卡记载的信息样本;
(三)单用途卡业务、资金管理制度;
(四)单用途卡购卡章程、协议;
(五)资金存管账户信息和资金存管协议;
(六)与售卡企业签订的协议文本及售卡企业清单;
(七)集团发卡企业提交集团股权关系说明;品牌发卡企业提交企业标志、注册商标所有权或排他使用权证明。第十一条 备案机关对已备案的发卡企业予以编号,并在商务部和备案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提供公众查询服务。第十二条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发卡企业类型改变或单用途卡业务终止时,发卡企业应在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注销手续。第三章 发行与服务第十三条 企业可发行记名卡和不记名卡,记名卡可挂失。
发卡企业应在实体卡卡面上记载发卡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卡号、使用规则、注意事项等。集团发卡企业还应标明集团名称,品牌发卡企业应标明统一的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虚拟卡也应记载上述信息。已备案的发卡企业可标明备案编号。
一,什么是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单用途预付卡是商业预付卡的一种,它是由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用的一种预付卡。
2012年9月21日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中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进行了界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指由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发行,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统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在高折扣优惠和强大宣传促销攻势面前,更要谨慎理性,提高消费安全防范意识,谨防消费陷阱。
应答时间:2021-11-0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需要交多少保证金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保证金为预付资金的30%和40%。
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秩序处副主任陈兆权表示,商务部要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必须进行备案登记,也是为了防范发卡企业卷款跑路。登记时,必须确定一个商业银行账户作为资金存管账户,按预收资金的一定比例存入存管资金。一旦出现出题,就可以动用这部分存管资金来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据了解,“管理办法”将规模发卡企业的存管资金比例设定为20%,该比例既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又能防止其滥用预收资金。集团发卡企业或品牌发卡企业的资金结算和管理流程更为复杂,资金偿付风险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和扩散性,因此《管理办法》适当提高了其资金存管比例,分别确定为30%和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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