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上市条件(中小企业版上市条件)
中小企业可以上市
是的。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不同条件选择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上市。中小企业版上市条件与主板硬性规定相同,参照《公司法》、《证券法》、《首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但实际上市一般超过法律法规,因此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仅少于主板上市公司,超过标准,法律法规的主要规定是:(1)过去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累计超过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为计算依据;(2)过去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超过5000万元;或过去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万元;(4)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采矿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0万元;%(五)最近一期末没有未弥补的损失。
中小企业上市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三)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五)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上市,应该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中小企业上市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股票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开业时间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成立的,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4)持有面值达到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人%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上市公司的定义,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型企业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把其证券及股份于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众人士可根据各个交易所的规则下,自由买卖相关证券及股份,买入股份的公众人士即成为该公司之股东,享有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总结:
第一,必须是我国境内合法经营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需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第三,其发行的股票需要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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