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 >>

民法典关于封阳台新规,封阳台国家标准高度?

2022-11-26 司法

民法典关于封阳台新规,封阳台国家标准高度?

在住宅建筑中,阳台窗的高度为1.5m,加上窗台高0.9m,则窗顶距楼面2.4m,还留有0.4m的结构高度。

在公共建筑中,阳台窗户的尺寸窗台高度由1.0~1.8m不等,开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中它的底面高度不应低于2.0m。

至于窗的高度则根据采光、通风、空间形象等要求来决定,但一定要注意过高窗户的刚度问题,必要时要加设横梁或"拼樘"。此外,一般窗户的尺寸窗台高低于0.8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3、一般窗户的尺寸中,窗宽一般由0.6m开始,宽到构成"带窗",但要注意一般窗户的尺寸采用通宽的带窗时,左右隔壁房间的隔声问题以及推拉窗扇的滑动范围问题,也要注意一般窗户的尺寸全开间的窗宽会造成横墙面上的炫光,对教室、展览室都是不合适的。

2005年7月1日起实施的建设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规定:临空高度在24米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米,临空高度在24米及24米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米。此外〈通则〉还规定: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者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米,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米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计算。

封阳台一定要取得物业的允许吗?

视情况而定。

1、若阳台为业主私人所有,则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简而言之,业主可以封阳台但是前提是不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不能做使建筑物不安全的处理。

2、若阳台是涉及到建筑的外立面,属于公共部分,牵涉到全体业主的利益,则需要全体业主的同意才可改造、封闭等。

3、有些业主签署的《业主临时公约》或《装饰装修协议》中,有约定业主不能封阳台的条款,则应按你签订的相关协议履行。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我们有权力给自己家的露天阳台做封闭吗?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知道物权法第七十条是怎么条规定的

《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该条也就是常说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也就是说业主对于小区包括三种权能:1、对于所购买的房屋的专有部门享有所有权;2、对于小区业主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3、对于小区的共有部门还有共同管理的权利;

那么问题来了,阳台是属于这三种权利中的哪一种呢?很明显,对于自家的阳台享有的应该是专员部分的所有权。但是,是否基于所有权业主就可以自行讲阳台封闭呢?

答案是否定的!

《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即使享有所有权,但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也要受到一定的法律规制。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管理规约,或者违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所称的其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 损害房屋承重结构,损害或者违章使用电力、燃气、消防设施,在建筑物内放置危险、放射性物品等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妨碍建筑物正常使用”(二) 违反规定破坏、改变建筑物外墙面的形状、颜色等损害建筑物外观; (三) 违反规定进行房屋装饰装修;

因此,业主没有权利自行将阳台封闭,这属于违章建筑,是要被强制性拆除的

2021民法典对别墅露台封闭的规定?

建设部《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中, 对封闭阳台的定义是“栏板以上全部用玻璃窗围闭的阳台。”因此,现行房屋建筑设计规范和建筑面积计算有关规定, 对房屋阳台区分全封闭和未封闭两类。全封闭阳台建筑面积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未封闭阳台建筑面积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阳台建筑面积: a.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b. 挑阳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c.凹阳台按其净面积(含女儿墙墙体面积) 的一半计入建筑面积; d.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凹进部分按其净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如果业主自己封了物业有权强拆吗?

首先封阳台要注意两点:

第一:是否是属于安全承重范围内的施工,要知道,阳台是有承重值的,有没有看到过一则新闻,把阳台改成厨房,就因为剁了块骨头,导致阳台脱离房体,把下面的所有阳台都平了。不否认是单独事例,但安全为主。

第二:是否违规超过,破坏楼体的整体外观,突出设计的整体美观,或者安全,墙面也是有承重力值的。

所以我觉得所有规定的不可以做的,或者禁止施工的,都是在一定的安全范围内所产生的禁止事件。有的时候很多业主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房子这个不让那个不让的。自己的房子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如果是在规则范围内,你确实想怎样都行。但是如果有涉及到他人的利益,和安全时。你这样自私的行为是否愿意自己承担后果。又是否承担的起呢?出了事就指责物业没有把业主管住,物业不应该让我这样做。开发商的质量太差,我没有责任,都是别人的责任。这样的你,是否是不要脸。

所以我觉得所有的事都可以商量,让你承担的后果你也要承担,这样吧,物业可以让你施工,但是必须签订责任协议。由合法部分见证,出了事个人承担。

物业之所以不让你这样做,也是怕出了事要承担责任。你看,房子不是物业盖的,制止业主也是被业主骂,和不理解。出了事,倒霉的肯定是物业。怎么做都不对。

我觉得不管是物业,还是业主跟着规矩走就没啥问题。物业反正里外不是人。管也不对,不管也不对。管了得罪业主,不管被上级部门处罚。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海报

上一篇 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最新)
下一篇 县法院贯彻落实民法典,新法典的积极作用?

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

民法典关于封阳台新规,封阳台国家标准高度?

民法典关于封阳台新规,封阳台国家标准高度?在住宅建筑中,阳台窗的高度为1.5m,加上窗台高0.9m,则窗顶距楼面2.4m,还留有0.4m的结构高度。在公共建筑中,阳台窗户的尺寸窗...

正在为您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