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人讲民法典组织开展民法典进万家活动
身边人讲民法典,组织开展民法典进万家活动?
以“学讲民法典”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进万家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切实发挥新媒体优势,依托各类微信公众号及政府门户网站、各单位网站、微信群等平台,及时推送民法典相关知识、电子海报、公益讲座课件等,做到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同步推进,努力提升学习效果,把学习民法典的工作推向新的高度。民法典与生活同行顺口溜?
多少智慧书墨间,成就功业著韦编。
千秋法治成一典,万象红尘汇七篇。
人格婚姻同继承,物债两分和侵权。
总则提纲能挈领,规范生活不二言。
几多知识应牢记,展书学法乐笑颜。
一是运动有风险,合理危险应自甘。
长将谨慎心头记,多把安全放心间。
二要鼓励勇作为,英雄且将心放宽。
路遇紧急应施救,法律保障有承担。
三说物业和小区,财产共有是家园。
权责统一主人翁,和谐生活比蜜甜。
四讲隐私与信息,谨防盗取和诈骗。
一念之差刑责重,莫怀歹心生邪念。
最后继承有变化,财产传承更简单。
牢记金银终有散,良好家风传百年。
公民公平讲诚信,人民正义乐达观。
人人争做遵法纪,法治建设添新砖。
民法典1199条解读?
第1199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解读:该条主要系在校园侵权伤亡事故责任分配中,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归责原则及应承担的责任。
据此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责任的性质主要基于法定安保义务,同时还带有一定的合同责任关系相结合一种法律责任;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任何辨别能力,监护人又不在身旁,故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规定更高更严格的法定义务。
该条适用的系过程推定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就是通过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来实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在不能证明其尽到教育、管理、保护职责的,法律就推定其有过错。从而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幼儿园、学习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过错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采取的是客观化的判断标准,首先应该其是否应该有注意义务及应负注意义务的程度;其次就是应负有注意义务,实际中是否违反了注意义务,注意义务也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参照各种因素导致的后果考虑;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其他教育机构包括校外培训班、少年宫等具备相应资质的辅导机构,但是不包括家庭辅导老师。
民法典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
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解读:现实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发生,“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公众。民法典草案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
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
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解读:小区电梯广告、外墙广告收入归谁?物权法的规定并不明确,引发了些矛盾纠纷。民法典草案明确,利用小区业主共有场所产生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这将发挥定分止争的作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禁止高利放货
规定:禁止高利放货,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虑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解读:近年来,“校园货”“套路货等频发,高利货题引起广泛关注。民法典草案禁止高利放货,表明了国家鼓励人们投资实体经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因高利放货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让民法典深入人心?
新的民法典正在普及,公民应该认真领会民法典的相关内容,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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