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排除妨碍是否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民法典中排除妨碍,是否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谢邀,该问题存在一定争议,根据现在的司法实践来看,大多情况会被法院驳回。
基于诉请他人拆除违章建筑的排除妨害请求,其中涉及了对案涉建筑是否违章的核查及处理,所以大多数法院为了避免超越其权限而从程序上进行了驳回。
故对此问题,需要做的是首先考量具体情况,以问题本身来看,“违章建筑”即违法建设的建筑,在此情况下,可先向行政机关控诉——无论涉及排除妨害与否,其首要的违章问题由行政机关处置,无论行政机关处置与否,该事件都可继续推进。
所以我们的建议是,优先采用行政方式解决,如果该违章建筑被确认,且确实仍存在妨害,则权利人可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寻求救济。
相关法律条款:
《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六条:【排除妨害请求权】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什么叫民法不适用的情况下?
就是民法不能制裁的情况,要使用其他法律条文审理,具体如下
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物权返还请求权,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请求权,撤销权,解除权,人格权受侵害当事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都不适用民法
排除妨碍受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排除妨害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2021民法典对消除妨碍有什么规定?
对消除妨碍的规定是,造成妨碍者有义务及时消除妨碍,否则,妨碍被害人有权起诉,请求立刻消除妨碍,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民法典第179条内容?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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