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民法典普法工作,法院宣传民法典的目的和意义?
做好民法典普法工作,法院宣传民法典的目的和意义?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最终目的在于更好地实施,这就要求学习宣传工作决不能停留在表面,而应深刻领悟立法思想和原理。
只有立足于“民”进行宣传学习,才能体现民法典“人性民法”的本质,也才能为后续的用法、适法奠定坚实的基础。
民法典工作条件包括哪些?
工作条件又称劳动条件,包括是职工在工作中的设施条件、工作环境、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的总和。在现在语言中,通常指高级工作或脑力劳动、管理型劳动等的劳动条件,使用范围比劳动条件广。
小学生学民法典的意义?
民法典结合了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需要,增加了很多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权益的新规定。将民法典带到学校里就是要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让法制观念的种子在学生里面生根发芽。使他们从小就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何让民法典落实到位?
民法典的贯彻落实需要各级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创新宣传。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抓住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加强学习,只有在自己学深悟透的情况下,宣讲才会更有针对性、说服力,也才能起到更好的宣传效果。其次要在宣传工作中勇于创新,从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小处、细处出发,通过具体事例让法律条款变得生动、鲜活,更加深入人心。
民法典的贯彻落实需要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意识,积极参与。民法典涵盖了社会生活方方面面,过去对普通人来说似近又远的法,通过它变得更贴近生活。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是民法典贯彻落实的重要一环。广大群众首先应提高法律意识,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参与学习,做到知法、懂法;其次应按照先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个人行为,做到自觉守法;最后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涉法矛盾纠纷时,既不胆小怕事,也不胡搅蛮缠,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学会合理用法。
民法典的贯彻落实需要各级国家机关提升能力,依法行政。民法典的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各级执法、司法机关首先要在学习力上下工夫,深入学习,进而参透民法典相关条款和具体解读,确保具备基本的执法、司法能力;其次要在执行力上下工夫,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保护个人权益提供坚强的保障,坚决杜绝让法律条款成为一纸空文,群众求法无门的现象。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只是它在新中国法治道路上的一个开始,只有国家和广大群众凝心聚力,抓好它的贯彻落实才能让它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才能让人民安居乐业,让社会经济持续蓬勃发展
民法典的制定经历了哪四个环节?
自1949年至2002年,前后仅五十余年间,我国就已历经四次民法造典运动,分别于1954年、1962年、1979年、1998年,但囿于经济、政治、社会和学术等条件的约束,均未成功。
几次的“失败”并未让“民法学人”放弃,今天终于看到《民法典》即将编纂成功的曙光!
四次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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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举步维艰到柳暗花明
【1954年】起草阶段被搁置
1954年起一直到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均因不同因素,民法典起草工作被迫中断。
【1962年】再度搁置
1962年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再次被提上议程。1964年7月,民法草案“试拟稿”出炉,但是由于遭遇历史原因,立法工作再度被搁置。
“残肢逆遇何足悲,伤情失意安得摧。”
“愿将惭怍五尺躯,送与世炉万般锤。”
——江平先生
【1979年】逐步修缮民法草案,最终确定制定单行法律
当时,著名民法学家、西南政法大学资深教授金平被任命为“民法起草小组所有权分组”的负责人。
据他回忆,“经过大家十个月的辛勤工作,在1980年8月草拟出了一个民法草案‘试拟稿’。在广泛征求意见之后,又修改了三次,到1982年5月形成了民法草案的第四稿。”
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专门成立了民法起草小组,但由于当时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才刚刚起步,各方争论不断,所以当时研究了一个思路,就是把民法典中所包含的内容通过一部部单行法律的形式先行制定出来。
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主委乔晓阳回忆:“经过反复论证,大家认为一下子拿出一部包罗万象的民法典是没有条件的,也不是实事求是的,所以当时研究了一个思路,叫作‘零售’的办法,或者叫作‘各个击破’的办法,就是把民法典中所包含的内容通过一部部单行法律的形式先制定出来。”
【1986年】通过了《民法通则》--- “权利的宣言书”
中国只是通过了《民法通则》, 它规定了各个民事领域的一般规则, 可谓“微缩版”民法典。此后,中国民事领域的法治发展突飞猛进,进入民事法治体系得以全面构建的三十年时期。
后续在财产关系领域, 《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等相继出台;在人身关系领域,《婚姻法》被修订,《收养法》颁行并被修订。另外,司法解释和一些涉民事领域的公法也使中国的民法规范逐渐丰满。
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被海外学者誉为中国的“民事权利宣言”。
王利明教授说:“正是因为《民法通则》的颁布,从此结束了中国没有系统的民事立法的历史。《民法通则》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的民事立法进入到一个完善化、系统化的阶段。因此,《民法通则》可以说是市场经济基本的法律框架,我认为这么讲是毫不过分的。”
【1998年】再次“流产”
编纂最终止步于立法技术的不成熟。内容复杂、体系庞大的民法典带来了立法机关与法学界的观点分歧。肇端于1998年不仅起草了民法典草案,还在2002年12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了审议。然而,遗憾的是,与前三次一样,呼之欲出的民法典再次“流产”。当中国的法律人意兴阑珊,徒叹“民法典”这个火热字眼“渐行渐远”。
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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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规划到实施,立法的科学化效果初现
【2014年】明确提出了“编纂民法典”的规划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编纂民法典”的规划。这也让众多民法学人看到了希望。
【2015年】明确提出“两步走”的编纂思路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明确提出“两步走”的编纂思路,即先制定民法典总则,然后再整合既有的民商单行法,各分编争取于2020年审议通过,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2017年】关键性一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实施
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民法总则,于当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民法典的编纂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
【2018年】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初审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民法典编纂迈出了第二步。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各分编草案进行了拆分审议。各分编草案均已完成了两次审议,其中,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侵权责任编三个分编草案完成了三次审议。每次审议修改都要聚焦立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2019年】“完整版”中国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
由民法总则和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体”而成的民法典草案,包括7编加附则,共84章、1200多条,是一部全方位保障人民权益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2020年】民法典最后阶段
提请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民法典编纂进入最后阶段。我国的民法制度也终将迎来民法典时代。
一部民法典的出台何其难也,新中国成立70多年后,终于将拥有自己的《民法典》,这是值得庆幸的。
更为重要的是,这一代以及下一代民法工作者如何接过佟柔、王家福、魏振瀛和江平等老一辈民法学人的重任,让法律人的法律信仰薪火相传,让民法典在保护公民的权利中成为更重要、更有力的法律武器,让每个个体活得更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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