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人格权编背景,如何理解人格权概念产生的社会背景和时代背景?
民法典人格权编背景,如何理解人格权概念产生的社会背景和时代背景?
人格权是社会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现代世界各国宪法均将人格权的保护放在重要位置,《民法》中也有特别人格权或一般人格权的规定。同时,根据各种人权国际公约和人权法学理论,人格权也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社会,尽管人们已经充分认识到确认和保护人格权的重要性,但对其性质仍有争论,即人格权究竟是人权、宪法权利还是民事权利。
民法典中首次独立成编的是?
近日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一个格外醒目的“人”字——人格权首次独立成编,这被称为民法典编纂最大的创新和亮点之一。
人格权之于人民,是权利的宣言书。 6章、51条、近5000字的篇幅,首次“触典”的人格权编,不仅是将以往散落在民法各处的人格权利“整理收纳”,更是通过对公民人格权的庄严确认与严格保护,彰显“人的价值”,传达出民法典对个人的关爱——要让每个人活得更有尊严。
物质性人格权有哪些民法典?
《民法典》第1003条系新增条文。我国1986年《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当时的理论解释上一般认为身体只是生命健康权的客体。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中首次出现身体权,明确将其作为人格权的一种,与生命权、健康权并称为物质性人格权。2017年《民法总则》第110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首次在立法中将身体权予以明确规定,在法律上确认身体权独立于健康权,为《民法典》人格权编分条规定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奠定了基础。
民法典的体系结构和主要制度?
01、人格权独立成编
从体系构建上克服了传统民法典“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为维护人格尊严、实现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
02、不制定债法总则
而使合同编发挥债法总则功能,减少了法律适用的难度,维护了合同法总则规则体系的完整性。
03、侵权责任独立成编
以普遍适用于各种侵权责任的共通性规则为总则,以“归责原则的特殊性”“责任主体的特殊性”两条主线构建分则,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侵权责任体系。
民法典强化了对人格权的保护体现在?
根据《民法典》第995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侵权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校园欺凌实际上是一种侵犯孩子人格权的行为,所以当未成年孩子遇到校园欺凌的时候,父母作为监护人有权请求侵权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具体来说,可以起诉请求侵权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这种请求权随时都可以提出,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如果侵权行为造成了身体或者精神上的损害,还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依法请求侵权行为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等;如果侵权行为人是未成年人,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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