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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作废没有)

2022-11-25 案例

公司债权转股权有哪些注意事项

公司债权转股权需要满足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或者是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之一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应当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法律依据】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

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

(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

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公司欠股东钱要转实收资本怎么计算

对于借款转实收资本,这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XX股东(凭证后附相关决议)。

贷:实收资本--XX股东。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股东欠债转为实收资本是合法的:

在公司经营正常的情况下,股东借款转为实收资本是可以的,前提是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尚有未缴纳的部分,否则就要按增资处理。但是如果公司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股东纯粹为了逃避注册资本的缴纳法律义务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会存在法律风险。

根据《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可以转为股权,从本质上将就是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公司不用再偿还,转为将债权转为公司注册资本,由此形成债权人对公司享有股权。这与股东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没有本质区别,所以股东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在法律上是可行的。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作废没有)

公司债转股应履行哪些程序

公司债转股的程序有:

1. 债转股的评估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债转股债权的验资 根据《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债权转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验资证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债权的基本情况,包括债权发生时间及原因、合同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合同标的、债权对应义务的履行情况; 债权的评估情况,包括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报告的文号、评估基准日、评估值; 债权转股权的完成情况,包括已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债权人免除公司对应债务、公司相关会计处理; 债权转股权依法须报经批准的,其批准的情况。

债转股的工商登记变更根据《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债权转为股权的,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涉及公司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公司应当一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拓展资料:

一、 转债开始转股是利好还是利空:

债转股不存在是利好或利空,债转股是指行使可转债的基本权利,可转债数量有限,不会对股票造成太大影响,可转债是上市公司融资的一种方式,它既具有债券的属性,又具有转换为股票的权利,可转债上市交易6个月后可以转换为股票。 可转债实行T+0交易,日内可以无限次交易,并且可转债没有涨跌幅限制(有临时停牌机制)。

债权转股权需要有法律规定吗

公司债权转股权主要由《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规定,该办法包括公司债权转股权目的、概念、适用情形、验资证明、提交资料、违法行为处罚等内容。

【法律依据】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

股权变更需要哪些手续

公司股权变更(股权转让)应提交什么材料: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7)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

(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九条?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除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企业登记提交材料的规定执行外,还应当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一)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提交债权人和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股权承诺书,双方应当对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符合该项规定作出承诺;

(二)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三)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提交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公司提交的股东(大)会决议应当确认债权作价出资金额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债转股如何操作

;     债转股是什么意思?债转股是国家组建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资产,将原来银行月企业之间的债权与债务关系转变为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转股如何操作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二、债转股如何操作

      1、债转股的评估

      根据《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债权出资的,应履行评估程序。

      又根据《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债权转股权的作价出资金额不得高于该债权的评估值。”而且,由于《办法》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应当确认债权作价出资金额,因此,实务操作中也需要股东大会在评估后,对评估价格进行确认,并形成决议。

      2、债转股债权的验资程序

      根据《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债权转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验资证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债权的基本情况,包括债权发生时间及原因、合同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合同标的、债权对应义务的履行情况;

      B、债权的评估情况,包括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报告的文号、评估基准日、评估值;

      C、债权转股权的完成情况,包括已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债权人免除公司对应债务、公司相关会计处理;

      D、债权转股权依法须报经批准的,其批准的情况。

      3、债转股的工商登记变更程序及手续

      根据《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债权转为股权的,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除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企业登记提交材料的规定执行外,还应当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A、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提交债权人和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股权承诺书,双方应当对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符合该项规定作出承诺;

      B、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判文;(3)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提交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综上所诉,企业在准备债转股登记资料清单时,至少应准备以下资料:

      A、债转股合同;

      B、股东会审议债转股决议;

      C、股东会确认债权作价出资金额决议;

      D、验资报告;

      E、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F、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G、债权转股权承诺书/裁判文书/和解文书等。

      注:其实,国家对“债转股”违规操作的,不仅要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还会把下列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债权人、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的违法行为;承担评估、验资的机构因债权转股权登记的违法行为。

      以上是整理的关于债转股是什么意思以及债转股如何操作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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