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营商环境,房地一体是哪年规定的?
民法典营商环境,房地一体是哪年规定的?
1993年颁布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以立法形式明确“房地一体登记”,开创全国先河,构建了相对完整的深圳房地产登记体系,为深圳房地产市场交易稳定高效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其实施已近30年,期间仅在2013年修订过一次,“房地产登记”也已变为“不动产登记”,现行规定中不少内容已经“过时”。同时,近年来,《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继出台,对不动产登记提出了更多更细的要求,其中的创新规定也需要在地方立法层面得到响应与细化。
中央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意味着深圳要聚焦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积极推进法治改革创新,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可以说,在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大框架下,重新审视深圳房地产登记工作,重新制定《深圳经济特区不动产登记条例》,重新构建深圳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框架,既是与时俱进查漏补缺的迫切需要,也是面向未来先行示范的重要举措。
最新颁布的民法典都有哪些内容和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您好!我是易轶律师!针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规定,挑选几个对大家婚姻生活影响比较大的规定来说一说。
增加登记离婚三十日冷静期规定。只适用协议离婚。意味着自愿离婚的当事人,在经过前期艰难的谈判后,终于要协议了、要到民政局签字了,可是对不起,民政局不会再让你直接拿证了。而是会先然你们回去冷静30天!在这30天内,民政局不会颁发离婚证。其次,在这30天内,有任何一方反悔的,民政局也不会发证,不准离婚。捱过了这30天后,民政局可以准许离婚了,但如果因为某些原因,双方或者一方不去领证或者消失的,对不起,民政局依然不发证,还是不准离婚。这就意味着,不管你前期怎么努力协议,只要2个“30天”内对方不同意或者对方不出现,你的婚就是离不掉!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国家取消强制婚检后,很多夫妻在结婚前不再进行婚检,这让那些身患重大疾病的人(比如艾滋病、精神病等等)顺其自然地隐瞒了病史,顺利步入婚姻。结婚后,当另一半发现“被骗婚”时,为时已晚,只能怪自己婚前不谨慎,但再自责也无法抹去这段婚史。而《民法典》新增的这条规定,就解救了这样的一批人。这意味着,如果你是被对方故意欺瞒了重大病史而步入婚姻的,直接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婚姻就可以了,撤销婚姻的意思是,你是没有婚史的人,撤销后即重回“未婚”的状态,而不是“离异”的状态,也不会再因离婚而背负“二婚”的名衔了。
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应判离。想离婚,又多了一条途径。我们现行的《婚姻法》在一次起诉被判不准离婚后,需要间隔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二次起诉后还可能会面临三次起诉,这其中拖延的时间长到你怀疑人生。但在此次《民法典》规定中,对再次起诉判决离婚的条件予以落实,即,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只要双方分居满一年的,一方再次提起诉讼离婚的,就应当予以离婚。但这个“分居”的界定就比较难了,建议最好还是咨询下专业律师。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作为中国的高危职业,人财两空对于“全职太太”来说那是常有的事儿。但从明年开始,全职太太的春天就来了,作为家庭中照顾子女、老人更多的全职太太来说,她们付出了很多的劳动和辛苦,也承担了更多的家庭责任与义务,虽然没有外出工作,但同样具有价值,而《民法典》新增的这条规定,正是看到并且认可了全职太太们的价值。一旦离婚,不会再身无分文、人财两空,而是有权向对方请求更多的补偿了。
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条不再有争议了。
完善离婚赔偿制度,增加“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现行《婚姻法》规定:“有①重婚;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③实施家庭暴力;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这4种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只有这4种情形构成的过错可以请求赔偿。而本次《民法典》新增加了一条兜底条款:“其他重大过错”,出轨这项过错,就可以算作“其他重大过错”!以前建议有出轨等婚姻过错的,应当少分财产,但这一条出现后,代表有出轨等婚姻过错的,就必须少分!以后,出轨的成本可是会很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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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什么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满意度。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第一章第八条指出: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条例》的制定,旨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条例施行日期?
《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推动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民法典借鉴的什么立法体系?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此我国正式进入民法典时代。民法典完成了民商事法律规范的法典化、体系化,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熟化、科学化的标志。民法典采用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民商合一的理念贯穿整部法典。在采用民商分立立法体例的国家,由民法典与商法典两部法典分别规定民事法律制度和商事法律制度。
在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下,民法典在全面规定民法各项制度的前提下,民法典不但整合了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还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等商事单行法中提炼、归纳了许多规则。
在一般法的意义上,采用提取公因式的方式规定那些同时涵盖民法与商法的规则,在特别法的意义上,为商事规则预留了立法空间。
因此,在更为上位层面民商法体系化初步形成的前提下,如何完善商事法律制度的体系化,不仅是商法学界的主观学术理想,而且是立法科学化的客观需求,更是构建新时代良好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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