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债的主体债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特定的
民法典债的主体,债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特定的?
是的,债的主体也称债的当事人,是指参与债的关系、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人。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新版民法典债权相关规定?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债权为相对权,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
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
债权的发生原因有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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