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及流程)
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根据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前必须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否则不得擅自开工。当项目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就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可以让项目拥有合法的开工凭证,建设单位可以如期进行工程施工。另外,施工许可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根据《 建筑法 》规定,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2、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3、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4、需要 拆迁 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5、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单位。 6、有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 7、已在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 工程合同 价款的50%;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30%。 二、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相应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脯》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布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综合上述信息我们可以了解到,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单一的流程,它需要经过很多的程序,以及需要满足 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接着才能被允许施工。另外,对于建筑行业来说,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安全维护才是重中之重。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需要的条件: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的批准手续;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的许可证;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以及资金安排、施工图纸、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一、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根据《 建筑法 》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 拆迁 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施工许可证办理准备材料 符合《 北京 市建筑工程重新申领、变更及补发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京建工[2020]435号)的规定 (一)提交材料: 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提交: 1、建设单位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 (5)已变更的国有 土地使用证 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提交 房屋所有权 人同意的证明; (6)在建工程,提交施工、监理合同变更备案表; (7)竣工工程,提交原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 合同终止 备案登记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 (9)需要提交资金证明的,续建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 工程合同 价款的50%;续建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30%; 2、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原件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 (4)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5)招 投标 管理部门出具的 施工合同 解除备案表; (6)建设单位与原施工单位共同确认的原施工单位已退出施工现场的声明; (7)变更后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二)变更施工许可证的提交: 1、监理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与原监理单位 合同解除 协议; (5)变更后的监理合同备案表。 2、设计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设单位与设计合同解除协议; (5)已变更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 (6)变更为新设计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工程名称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已变更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5)在建工程,还应提交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 4、建筑规模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4)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5)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增加装修规模的证明; (6)需要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有人防工程的,需提交施工图备案通知单; (7)变更后的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 (9)资金证明,增加建筑规模部分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新签订工程合同价款的50%;增加建筑规模部分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新签订工程合同价款的30%。 5、合同开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的,建设单位申请补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以下材料: (1)补发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刊登在市级以上报纸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声明。 (三)注意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三、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需提交的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 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 3、 土地使用权 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 7、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副本(原件); 8、资金证明(原件); 9、质量监督委托书; 10、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 11、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 营业执照 、本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 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 13、施工组织设计(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册); 14、项目经理证及项目经理手册、联系电话; 15、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原件); 1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 承诺书 ; 1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预付情况和支付计划证明(加盖建设、施工单位公章。原件); 18、外地施工(监理)企业提供进金登记备案表; 19、提交定额测定费收据复印件; 20、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到建筑工程管理科办理 (四)、建筑工程管理科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资料符合要求,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在法律的相关文件中不仅规定了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以及流程,它还对办理流程进行了期限规定,所以不用怕许可证审核结果难以知晓,这是用一定的期限的,总会有一个结果出来。总之,不管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多么苛刻,办理流程有多么麻烦,建设单位都应当前去办理,不仅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也是保护未来业主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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