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民法典宣传月,民法典24个要点?
民政民法典宣传月,民法典24个要点?
一、总则编的8个重要知识点
1.胎儿享有继承权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十六条)
2.八周岁孩子可以“打酱油”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十九条)
3.成年人也会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二条)
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第一百零一条)
5.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受保护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第一百一十一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
6.见义勇为非重大过失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四条)
7.诉讼时效延长至三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
8.未成年人遭性侵,成年后还能起诉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
二、物权编的7个重要知识点
9.新设添附制度
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不可分离的物或者具有新物性质的物。《民法典》规定了加工、附合、混合三种添附形式,如物件加工、材料生产、房屋增建、房屋装修等。(第三百二十二条)
10.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来了
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民法典》物权编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百六十一条、第三百六十三条)
11.完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
适当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特别是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表决门槛,增加规定紧急情况下使用维修资金的特别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百八十一条)
12.细化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规则
《民法典》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有利于保护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物权法》规定使用期限最长七十年,如继续使用需再签订合同,缴纳费用。是否缴纳费用、缴纳多少费用等等问题,《民法典》授权单行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后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13.居住权入法实现物尽其用
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要求,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第二编第十四章)
14.走向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的统一
删除了《物权法》中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具体登记机构的内容,为今后建立统一的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留下空间。(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二十七条)
15.扩大担保合同的范围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民法典》在现行物权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担保物权制度,明确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等非典型担保合同的担保功能,增加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三、合同编的6个重要知识点
16.电子合同开启无纸化时代
为了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以及百姓网购需求的增多,民法典规定,数据电文也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纸质合同将逐步退出互联网时代。(第五百一十二条)
17.有理有据,向霸座者说不
针对近年来客运合同领域出现的旅客霸座、不配合承运人采取安全措施等严重干扰运输秩序和危害运输安全的问题,民法典细化可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第八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八百一十九条、第八百二十条)
18.对商家的霸王条款”说“不”
“禁止自带酒水”“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民法典完善了格式条款制度。(第四百九十一条、第四百九十五条至第四百九十八条)
19.物业纠纷不用怕,物业服务合同来维权
针对物业服务领域的突出问题,民法典增加规定物业服务合同,为老百姓解决物业纠纷提供法律依据。(第三编第二十四章)
20.“借一万、还十万”,网贷被套路不用怕
针对近年来各界反映强烈的高利贷问题,草案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
21.房子被拍卖,承租者家在何方
为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立租购同权住房制度的要求,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民法典增加规定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此外,为适应我国保理行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民法典增加了保理合同(第三编第十六章);为进一步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民法典细化了债权转让、债务转移制度、增加了债务清偿抵充规则、完善了合同解除等合同终止制度(第三编第五章);在总结现行合同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民法典通过完善检验期限的规定和所有权保留规则等完善了买卖合同(第六百二十二条、第六百二十三条、第六百四十一条至第六百四十三条);为适应现实需要,民法典吸收了担保法中关于保证和定金规则的规定,增加了保证合同,完善违约责任制度(第三编第十三章、第五百八十六条至第五百八十八条)
四、人格权编的7个重要知识点
22.确立器官捐献的基本规则
针对当下组织或个人强迫、欺骗、利诱人体器官捐献现象,此次《民法典》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意捐献器官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者遗嘱形式。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一千零六条)
23.预防性骚扰:明确机关、企业、学校责任
近年来,性骚扰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有调查显示,该问题常见于企业、学校等单位,而地铁站、公交车上、餐厅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也是性骚扰频发之地。对此,《民法典》规定了性骚扰的认定标准,以及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防止和制止性骚扰的义务。(第一千零一十条)
24.姓名权、名称权的扩张保护
明确对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第一千零一十七条)
宣传民法典的意义和作用?
第一,民法典地位重要。民法是市场经济基本法,市场经济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性因素是通过民法来建立的。市场经济需要平等自由的竞争者,民法通过民事主体制度来保障;市场经济需要发达成熟的交易规则,民法通过合同制度来保障;市场经济需要主体对财产享有支配性权利,并以之作为交易的前提和结果,民法通过物权制度来保障;市场经济要求市场主体能够对抗权利侵害,民法通过侵权责任制度来保障。民事主体制度、合同制度、物权制度、侵权制度是民法的四个基干性制度,它们共同为市场经济奠基。因此,民法不仅对个人有重大意义,也对社会发展有重大意义。
第二,民法典规模庞大。民法典共计1260条,是我国第一部超过千条的法律。民法典规模庞大的原因,在于其调整范围广泛。可以说,我们每个人都经历了一个从生到死的民法之旅。一个人生下来,民法就开始对他的生命、健康、自由、肖像、隐私等人格权提供保护,他与父母、亲属之间的关系就被民法所确认和维护,他长大之后取得的各种财产被民法肯认和保障,他每日以口头或书面订立的各种合同被民法确保履行,他缔结婚姻、建立新家庭被民法所认可和维系,死亡之后他的财产通过民法进行分配和继承。甚至,民法对我们的影响超越了生死两端,胎儿尚在母腹中时民法就已经提供保护(民法典第16条),死者名誉、隐私被人诽谤、泄露时民法同样会追究责任(民法典第994条)。可以说,人的利益延伸多远,民法的关爱就延伸多远。这种广泛、深入、博大的关爱,决定了民法典的规模。
第三,民法典体系性强。这种体系性,尤其表现在作为一般法的民法典与民事特别法之间的层级结构上。民法典之外,还会有许多民事特别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当民事特别法无规定时,都应当适用民法典这个一般法,从而实现对民事领域无遗漏的调整。在这个体系化的层级结构中,民法典处于私法的一般法的地位;广泛的调整领域中具有基础性的一般法,是法典化的要钥。
民法典的伟大意义
(一)民法典的标志意义
王晨副委员长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中提到:“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比较法可以为我们提供好的观察视角。
《法国民法典》1804年颁布,又被称为《拿破仑法典》。该法典一扫法国的封建制度,确认和巩固了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开启了法国的近代化道路。
《德国民法典》1896年颁布,当时德国统一不久,需要一部统一的法典为民族铸魂、为国家筑基、为市场建立统一的交易规则。《德国民法典》开启了德国强盛的道路。
《日本民法典》1898年颁布,是明治维新中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日本民法典》全面学习西方的民法制度,开启了日本近代化的强国之路。
民法典常常是一个国家在历史的上升拐点处立下的一座里程碑。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民法典的制订,恰逢其时。
(二)民法典的功能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堪称是民法典功能的九字评语。
固根本,是指稳固国本。民法典第一条规定,“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法典的重要立法目的;民法典物权编第五章规定了“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物权编第十一章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等。以上都是对我国根本制度的法律固定。
稳预期,是稳定我们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的预期。民法是市场经济基本法,民法的法典化意味着我们把市场经济的法律根基筑得更牢,进一步明确了我们的前进方向和信心。
一旦根本稳固、预期稳定,民众便知道自己可以平等地参与自由竞争,竞争得来的果实会得到法律保护,自然能够人人努力,社会达到最大效率,从而有利于国之长远。
(三)民法典的文化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中国民法典从中国历史文化中来,从世界法治文明中来,从新中国法治实践中来。
民法典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如,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对家庭伦理的重视,在中国5000年文明及法律文化中一以贯之,民法典也汲取了其中的有益内容,作出了诸多倡导性和具体性规定。
民法典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的有益成果。法者,天下之公器也,不为一邦一国所私有,当然可以相互借鉴。民法典不仅吸收了比较法上的优秀成果,还吸收了重要国际公约的成熟规则,尤其体现在合同编之中。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我国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如,民法典第533条情事变更规则就来源于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并对其进行了重要完善。该规则对解决疫情中的合同履行障碍问题有重要作用。
总之,我国民法典吸收了古今中外的优秀法律文化,是继受与创新的共同结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民法典的颁布犹如婴儿的出生,他的成熟长大还需要每一位法律人的共同努力。总书记提出的尽快建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既是对法律教学科研机构及民法学科队伍的希望,也是对我们的要求。我们应当竭尽全力,争取这一目标的早日实现。
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1、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
2、编纂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3、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2021民法典全文改变对照?
一、民法典有哪些改动?
1、新增三大抗疫规定
监护人“失联” 民政部门兜底负责;增加紧急情况下使用公用维修资金特别程序;完善国家订货合同制度。
2、设置离婚冷静期
近些年来,我国离婚率比较高。有些人结婚很盲动,上午要结婚,下午就去离婚,结婚过于冲动,离婚也过于冲动。那么,有一个冷静期的规定,让双方有冷静下来考虑的机会,重新审视一下离婚是否为真实意愿。
3、性骚扰要承担赔偿责任
性骚扰是规定在人格权编的。以性骚扰被告到法院的话,会涉及侵害人格尊严问题。性骚扰是个顽疾,在各个社会都有,有些还特别严重。一是利用从属关系,二是违背被骚扰一方的意愿。
4、网店等虚拟财产可以继承
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虚拟财产和数据。在侵权责任编,对网络上的侵权责任也作出规定。
二、《民法典》宣告死亡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
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第四十七条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第四十八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第四十九条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五十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第五十三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法律是在不断地变化调整当中的,主要还是因为我们国家社会生活也在不断地变化,所以法律也是需要来做出调整,比如说新《民法典》的实施,就会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同时也有相关配套的司法解释对此予以解释说明。
2021年11月1日民法典有哪些新规?
新民法典2021年新规有:1、新增三大抗疫规定
监护人“失联” 民政部门兜底负责;增加紧急情况下使用公用维修资金特别程序;完善国家订货合同制度。
2、设置离婚冷静期
近些年来,我国离婚率比较高。有些人结婚很盲动,上午要结婚,下午就去离婚,结婚过于冲动,离婚也过于冲动。那么,有一个冷静期的规定,让双方有冷静下来考虑的机会,重新审视一下离婚是否为真实意愿。
3、性骚扰要承担赔偿责任
性骚扰是规定在人格权编的。以性骚扰被告到法院的话,会涉及侵害人格尊严问题。性骚扰是个顽疾,在各个社会都有,有些还特别严重。民法典(草案)中对其规定强调两点,一是利用从属关系,二是违背被骚扰一方的意愿。
4、网店等虚拟财产可以继承
民法典(草案)的一大特点是,具有浓厚的信息时代气息。它规定了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虚拟财产和数据。在侵权责任编,对网络上的侵权责任也作出规定。
5、见义勇为免责
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6、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
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7、禁止高利放贷
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8、保护个人信息
规定: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是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是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9、增加遗嘱形式
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10、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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