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郑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1是最后一批吗)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x0d\x0a\x0d\x0a(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x0d\x0a\x0d\x0a(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x0d\x0a\x0d\x0a(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x0d\x0a\x0d\x0a以北京市为例,目前只有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 \x0d\x0a\x0d\x0a1、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 \x0d\x0a2、没有住房或者是住房面积未达标的住房困难家庭的; \x0d\x0a3、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或者持有的外省市来京人员. \x0d\x0a\x0d\x0a以上家庭可以购买,但是需要先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北京市由"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审批. \x0d\x0a此外,北京市今年开始经济适用房定向向拆迁居民出售经济适用房,普通人购买会更加困难. \x0d\x0a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各个项目不同 \x0d\x0a\x0d\x0a再以郑州市为例说明购房条件: \x0d\x0a\x0d\x0a 1、郑州市建成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不含市县、上街区和新密矿务局) \x0d\x0a 2、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倍 \x0d\x0a 3、没有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 \x0d\x0a 4、28周岁以上的我市常住户口的无房单位人员,年收入不超过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时,可购买一套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 \x0d\x0a 5、购买的面积标准:家庭成员2人为80平方米,3人为100平方米,4人以上120平方米。 \x0d\x0a 6、郑州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x0d\x0a\x0d\x0a(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郑州申请经适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郑州一般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城市户口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全部收入低于650x4=2600;.
(3)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
(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城市户口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
(3)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
(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此之外单身人员申请经济适用房,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年龄应满28周岁。 郑州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的六证: ①申请表;②户口本;③身份证;④婚姻状况证明;⑤月收入证明;⑥ 住房证明。
郑州经济适用房购买的程序
郑州经济适用房程序有哪些,具体如下
郑州经济适用房程序 具体如下:
一、办理购房资格证书
1、领取申请表,到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1021房间领取。
报名地点是建设西路188号房地产大厦10楼。市民在市内可乘坐101、104、88、52、23等路公交车到达
2、按规定要求交验表,还没有领取购房资格审查书的市民,如果没有接到中心有关申请资料不合格的电话,一般表示通过审核了。
3、资格符合后到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领取购房资格证。
注意:
经济适用房(填表须知):“购房人姓名”为办理产权证人姓名(不得换名字,请慎重填写);“年工资收入”为上年度工资收入,(个人年收入不足20000元);购房为未婚的需年满28周岁;三口以上家庭住房面积不足80㎡(含各类性质住房);“已购买公有住房情况”“已购买经济适用房情况”如实填写;“共同居住有赡养、抚养关系的无房直系亲属”为: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且无住房的父母、子女;“申请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申请人配偶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栏,应加盖相应印章,公有单位出具单位行政章或房产管理章,私有企业、个体、无业、下岗人员加盖办事处或居委会公章;本表须用碳素墨水认真填写,涂改无效。
申请人交过申请表后一般一个星期就可以领到购房证,但如果填写申请表的人员较多,由于管理中心的人员有限、加大了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力度,会导致推迟发放购房证。
二、凭购房资格证到公布房源小区报名参加公开摇号。
一般具体申购登记地点为各公布房源小区售楼部,办理申购登记时,需持购房资格证、申请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申购登记现场进行登记。申购登记次序不作为选房顺序,超过时限不予登记。
三、摇号入围家庭等电话通知办理选房、购房手续。
选房时间只有5分钟,市民最好在沙盘上先看好位置。
至于选房序号,需等到各个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再进行选房顺序的摇号。销售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入围名单和选房顺序,各个公布房源小区项目分别摇号。
经济适用房小区只要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中心和售楼部会通知正式入围人员和候补入围人员轮候选房,办理认购手续。轮候选房时,入围人员将按照摇号产生的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入围人员没有选中合适房源或放弃选房的,由候补入围人员按顺序号先后往前递补。
参加了二次以上摇号,没有入围的人员、还没有选房的候补入围人员和已经放弃选房的正式入围人员,都可以报名参加实时摇号,不必再领购房证,但需要到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进行登记。如果前两次摇号“中奖”的候补入围人员,如果公开选房时购到了房子,那么即使摇中,也视为自动放弃。
购房协议签订后,一周之内,根据政府的有关要求,购房者应该交付有关定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交付的定金根据各自的情况有所不同,选择一次性付清的市民需要在一周内交清所有房款,而选择按揭的市民则应根据相应的比例交清首付款,否则视为放弃,而交完了定金再弃权,那么购房者下次选房的机会将被取消。
选房一周后,根据剩余房源通知候选者挑房。
四、其他事宜
房源除了小部分面向军官、职工等特定人群外,其余全部面向社会公开销售。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在申购现场解决的,一律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1007房间(电话0371-67182872)咨询办理。
公开摇号结果的公布,入围结果查询可登陆郑州市房地产网();入围结果公布可到各售房小区现场张贴公布或在郑州市房地产网查询。
购房居民(不含参加三次以上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其中1个项目办理申购登记手续1次,且不能变更,对于不按规定多项目登记的,一经发现取消此次参加摇号资格。多次未入围可报名两次,参加三次摇号均未入围家庭,可以在此次公开销售活动中同时选择两个不同的项目各报名一次,增大入围几率,如两个项目同时入围,在选房时必须放弃其中一个。其它未尽事宜,按《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销售采取统一组织,公开、公平、公正的摇号方式进行,通过摇号的方式一次性确定入围名单和选房顺序。邀请市监察机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市公证机关将对摇号过程进行现场公证。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对公证结果予以公布。
市民代表产生方式:市民代表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销售对象中规定的申购登记资格。市民代表的产生采取微机摇号的方式,在各个项目的申购人员中随机产生,届时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公证机关和各新闻媒体参加,由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操作随机选取。并从随机产生的市民代表中选举产生进行现场操作摇号的市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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